秦会艳,张 强
(1 东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40;2 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哈尔滨 150001)
①从林业碳汇项目要求以及树木生长规律的方面看,北方大部分树种,生长缓慢,其生长期和碳汇项目时间(目前开展的国际碳汇项目时间在50年左右)要求基本吻合。从林木固碳能力和林龄的正态分布来看,中幼林的固碳量最大。据统计,黑龙江省现有森林资源幼、中龄林面积、蓄积分别占用材林的83.7%和75.3%,正处于旺盛的生长期,森林固碳能力处于最高峰,森林固碳潜力很大[1]。
②“天保工程”的实施:坎昆会议中REDD+达成一致,为黑龙江省发展林业碳汇提供了机遇。通过人工抚育的措施,提高林地生产力,多生长的这部分储碳功能可以变成碳汇。人工措施加进去,通过再投入,提高林地生产力的部分可以进入碳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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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业的生态服务功能长期以来得不到有效的补偿,主要的补偿方式是政府输血式的财政保障,长期以来的政府财政支出,不仅林区经济没有得到快速发展,财政资金没有实现林区经济的发展。
为实现森林碳汇服务生态功能的经济补偿,有两种可行路径:一是通过政府向二氧化碳排放单位收取二氧化碳排放税(即碳税),然后补偿给碳汇生产单位。其本质是政府设定排放物价格,市场决定排放物总量;二是建立林业碳汇交易平台,丰富交易主体,拓展交易范围,激活交易市场,实现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其本质是政府确定排放物总量(总量限制),市场决定排放价格。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市场手段能更好地实现森林生态服务的经济效益。
①提供交易信息,规范交易行为。
碳交易平台是一种集中交易市场,具有信息的充分性特征,交易平台的建立可以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操纵行为,促进森林碳汇项目业主及时找到合适的碳买家,提高碳汇服务产品的流动性。通过交易所交易提高了交易操作的规范程度,提高了交易的透明度。
②为黑龙江省林业转型发展提供新机遇。
黑龙江省构建碳交易平台,开展林业碳汇项目,不仅得到国外资金和技术的支持,而且将有利于解决生态效益补偿问题,促进生态服务功能的市场化与货币化进程,实现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的林业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③获取碳汇价格的话语权。
目前林业碳汇市场主要是买方市场,我国参与森林碳汇项目市场,主要是作为碳汇供给方,排放权交易及碳信用价格的话语权和定价权主要掌握在欧美发达国家手中[3]。林业CDM碳汇价格偏低,议价能力弱,处于劣势。因此,黑龙江省建立碳交易平台,完善碳交易体系,开发碳信用核证技术,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吸收更多国家买家参与我国林业碳汇项目合作,增加有效需求。一方面,通过市场发现价格改变国内碳排放权价格弱势地位,增强我国议价能力,保护我国参与项目的企业利益。另一方面,后期发展碳汇期货市场,可以降低碳汇价格风险,防止发达国家中介机构的价格操纵行为。
建立碳交易平台,明晰碳汇商品权属是前提。能通过市场进行交易的商品必须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而森林的生态效益具有明显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明确什么是在碳汇市场上交易的商品,对森林碳汇市场的开发具有重要意义。现在我国所有的森林的生态效益都是“公共品”,森林碳汇存量的产权都不明晰。因此,在碳汇产权界定上,必须是新增量,这样人为地增量的产权是清楚的,也就是说造林的产权是林农的,企业购买的是碳汇权[4]。
森林碳汇的开发不但对于产权明晰有要求,还需要有合适的方法学来监测、核查,最后由相关机构进行核证后才可进行真正的交易。碳汇的交易条件十分苛刻,需要付出很高的交易成本。碳汇交易的顺利实现需要对碳信用额度的准确核算,确定碳汇项目基线的基础上,实现其额外性计算和计量监测。随着森林碳汇的国际化、市场化,碳汇计量和监测的任务愈来愈大。黑龙江省建立碳交易平台,应设立省级林业碳汇计量、监测评估机构,完善碳汇计量监测队伍,加强对碳汇的管理和技术支持,要有与国际接轨的规则、计量监测、认证和注册标准[5]。
在国际合作的机制下,发达国家承担了强制减排的责任,而发展中国家并没有这样的责任。国内的森林碳汇可以通过国际市场,卖给国外有减排任务的买家。但目前,国际碳市场交易大都是减少排放的工业项目,而林业碳汇项目由于规则复杂以及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开发周期长等诸多因素,能够实现交易的很少,致使开发的林业碳汇项目无人问津。
国际碳交易主体主要有供给者、最终需求者和中介机构。碳交易平台的建立是为碳交易主体更好、更顺利的进行碳商品交易服务的,离开碳交易主体,碳交易平台将会失去其存在的意义。此外,参与交易主体的多元化,不仅能够直接扩大和繁荣市场,同时也能更好地发挥碳交易平台的作用。所以,黑龙江省在建立碳交易平台的基础上,要积极培育碳交易的市场主体[6]。
3.1.1 努力提高碳汇供给者能力
虽然我国是主要林业碳汇供给方,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但我国的碳汇供给者能力却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资金短缺、技术薄弱、抗风险能力差以及信息资源少等。要实现碳汇产品的稳定供给,首要的就是提高项目业主的供给能力。
①资金的保障——造林或再造林进行直接投资所需资金量大,给开发者造成较大的困难。为此为鼓励项目业主开发碳汇林,一方面,初期要对项目业主提供一些优惠措施,另一方面,要鼓励个人、企业捐资中国林业碳汇基金,建设碳汇林。
②技术的支撑——充分发挥第三方核证机构的优势,促进碳汇测量、计算与监测。
③风险的规避——利用衍生品市场的抗险能力。同时发展低碳保险业务,降低业主开发风险。
④信息的充分——加快咨询机构的建立和发展,为项目业主提供更多的碳汇交易及需求信息。
3.1.2 多方扩展碳汇最终需求者
目前黑龙江省建立碳交易平台,碳商品的最终需求者主要是国际买家:主要碳排放企业——交通部门和工业部门,这些部门由于碳排放量大,减排成本较高,因此更倾向于在发展中国家购买林业碳汇以抵补其在国内的碳排放;随着自愿配额市场的发展,国内的自愿配额企业将会成为最终需求者的一部分。此外,个人环保意识的增强,为抵补其交通、旅游等高碳活动,也会成为碳汇商品的最终需求者。
3.1.3 积极培育碳汇中介机构
由于欧盟具有碳排放约束的中小企业数量较多,直接到中国购买成本较大,因此他们通常通过中介机构购买林业碳汇。因此目前在中国进行碳排放交易的主要是中介机构和碳基金,而最终买家不多。而中介机构和碳基金一般出售的是碳衍生产品,附加值大。我国为与国际市场接轨,也应该加大碳汇中介机构的培育,并积极参与国际碳汇交易,获取交易经验及交易信息,谋求实现未来碳汇市场发展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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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建立的中国绿色碳基金是一个很好的开端,为企业和个人参与碳汇造林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市场建立初期,黑龙江省应大力发展碳基金,积极培育碳汇需求。
碳交易平台的建立,取决于碳市场策略和模式的选择。结合黑龙江省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全省市场交易模式的选择为:初期项目市场介入,摸索交易经验;中期自愿配额市场补充,扩大市场规模;后期探索衍生品市场,完善市场类型。
①国际合作机制下的契机——京都议定书规定的减排约束主要针对发达国家,为此规定三种市场机制:联合履行机制、排放贸易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跟发展中国家合作减排的贸易机制,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减排项目以抵减国内碳排放,碳汇项目是清洁发展机制的一种。碳汇项目的实施加快我国参与国际碳市场的交易,并探索交易的规则,获得国外的资金和技术。黑龙江省要大力开发林业碳汇项目,积极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
②争取碳交易话语权的选择——自愿配额交易市场。自愿配额市场包含两个层次的发展:一是企业和个人可以捐资中国碳基金,建立碳汇林,获得碳汇信用,以抵消以后的碳排放。二是市场模式以自愿减排联盟为主,这些自愿减排企业自身设定排放上线,超过排放配额则购买碳资产,反之则卖出排放权。
③参与碳交易全球化的必然——探索碳信用衍生品交易市场。在这一市场体系中,以现货交易市场为基础,期货交易方式为主,项目合作为辅,两个市场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允许投资者进行碳排放权期货买卖业务,通过投机者的投机活动分散碳排放权期货风险和碳汇交易价格风险。森林碳汇提供者及污染企业均可在碳排放权期货交易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投资,以减少碳汇价格风险。
碳汇服务产品是构建碳交易平台的必备条件,黑龙江省建立碳交易平台,交易的碳信用产品要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全省资源优势、发展程度出发,同时结合全省市场策略和模式,设计合理的碳信用产品。
3.3.1 国际碳交易产品
国际碳交易产品在不同的市场基础上,产品类型也不尽相同。
由图2可知,基于项目为基础的减排量交易主要产品为清洁发展机制下(CDM)的核证减排量(CERs)和联合履行机制下(JI)的减排单位(ERUs);基于配额为基础的减排量交易又因市场的不同表现为不同的产品类型:配额市场又可分为强制碳交易市场和自愿碳交易市场。强制碳交易市场上的产品类型主要是《京都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s)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自愿碳交易市场上的主要交易品种为自愿减排额(VERs)[8]。
3.3.2 与市场配套的交易产品的选择
①产品开发期。
由于现阶段我国还不承担减排约束责任,我国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主要是通过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合作的清洁发展机制。基于此,黑龙江省碳交易平台建设初期,产品开发要借助于国际合作机制,开发林业碳汇产品。林业碳汇信用产品作为碳信用一种,开发初期应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加以计量核证,核证所设立类似证券的标准化的碳排放权交易商品,并实施集中交易,设计标准化合同[9]。
②产品拓展期。
例如“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可与东部发达地区结成‘姊妹’城市,由结对城市的工业企业捐资到大兴安岭地区购买碳汇,开展碳汇营造林。(李怒云)[10]”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属于重工业基地,重污染型企业比较多,应加大企业低碳宣传,树立企业低碳形象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成立自愿减排联盟,进行排放权贸易。积极开发自愿减排排放额产品。
③产品延伸期。
碳信用产品的交易,由于其价格的不确定性,开发周期长,宏观经济环境的不明确等因素,现货交易存在很多的价格风险,为规避价格风险,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要积极开发碳衍生产品,来进行套期保值。设计出适合中国的标准化碳期货合约,碳标准期货合约的主要内容包括:标的、数量单位、货币单位、交割方式、合约期限[11]。
现阶段我国以建立区域性的交易平台为主,最终应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平台。每个地区都有其独特性,黑龙江省建立碳交易平台需要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径。本文总结了黑龙江省建立碳交易平台的意义和约束的基础上,提出了全省建立碳交易平台的发展路径。
在碳排放权作为稀缺商品的未来,黑龙江省在充分挖掘碳汇经济价值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碳汇经济,建立碳交易平台为碳汇经济的发展提供新的视野。在碳汇生态服务通过交易平台的搭建实现其有价化、产业化、金融化和市场化。森林碳汇产业将是新的替代产业和新的增长点,也为实现林业转型提供新的发展思路。
[1]段玉娟,李顺龙.黑龙江林业的发展应该关注森林碳汇问题[J].林业科技情报,2006(4):16-17.
[2]李峰,刘桂英.黑龙江省森林碳汇价值评价及碳汇潜力分析[J].防护林科技,2011(1):87-88.
[3]江苏敏,徐天祥.我国碳市场构建的设想[J].工业技术,2009(10):101-102.
[4]张晓涛,李雪.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特征及我国碳交易市场建设[J].资源环境,2010(3):24-25.
[5]李淑霞,周志国.森林碳汇市场的运行机制研究[J].北京林业大学学报,2010(2):90-92.
[6]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青年课题组.我国碳交易市场构建路径研究[J].黑龙江金融,2010(10):23-25.
[7]章东升.国际碳基金发展概述[J].林业经济,2007(7):37-38.
[8]屈如晓,吴洁.国际碳市场的发展以及对中国的启示[J]经济研究,2010:57-63.
[9]付玉,金银亮.碳交易市场建立规划[J]科技创新导报,2008(9):136-137.
[10]李怒云.帮大兴安岭卖碳汇[J].中国经济周刊.2010(9):54-55.
[11]杨佳琛.国际碳交易市场及其衍生金融产品分析[J].金融财经,2009(2):13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