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青
(燕山大学 文法学院,河北 秦皇岛 066004)
上世纪80年代初期,南方和北方受到农业改革的鼓舞,仿效农地进行林地改革,但无林少林的华北平原地区林权改革和林业发展明显表现出快于南方集体林区的特征。Yin Runsheng(1997)认为,林业当时在北方是一个不重要的部门,在林业中实施类似农业的家庭责任制容易被地方政府接受[1]。然而,南方集体林区改革却几经波折。1981年,南方集体林区实行以稳定山权和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三定”改革,部分集体林通过“分林到户”政策按照人口或劳动力分给农民经营,但是南方“分林到户”的林业政策并没有象农业上进行的那样彻底,1984年“分林到户”工作基本上停止。有学者认为(司洪生,1993),“分林到户”政策是造成建国以后第三次森林滥砍乱伐高潮的最主要的原因[2]。但也有学者认为(李周,1997;乔方彬等,1998),同期发生的森林的破坏与“分林到户”政策本身没有必然的、本质的联系,“分林到户”政策对林业的发展有积极的影响,“分林到户”政策应当继续[3]。“三定”改革之后,南方林业部门曾出现过林业股份制和拍卖宜林荒山等改革,但产权问题依然是影响我国集体林发展的主要障碍。
2003年,福建省率先在全国开始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随后江西等省跟进。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2006年国家林业局全面推动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减轻税费、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新世纪以来,为什么政府重新启动南方集体林区林权改革?综合相关研究,政府重启林权改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动因:
首先,原先管理制度逐渐不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为了降低管理成本,需要把森林交给接近森林、与森林保护有利害关系、具有管理能力的人,以增加森林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
其次,1998年天然林禁伐后,中国木材进口大量增加。南方集体林区是国内木材供给的主要来源地,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受林业所有权的限制,南方林区的森林经营水平和木材供给潜力并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政府希望通过此次改革增加国内木材供给,满足经济建设需要。
第三,通过改革促进南方集体林区的农村经济发展,满足当地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增加收入的机会,改善林区的社会发展。
判断林权改革的成效主要看森林覆盖率、木材供给和农民收入是否获得增长。为了检验林权变动对森林资源培育和木材供给的影响,本研究借鉴Zhang Yaoqi(2000),建立如下林地配置和木材供给模型。
(1)式和(2)式中,下标i和 t分别表示地点和时间。方程左边是被解释变量,其中FL为森林覆盖率(%),H为商品材产量。方程右边是解释变量,PT和PA分别表示实际木材价格指数和实际种植业价格指数;PC是实际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近似反映采伐等相关成本;GDP是实际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人),描述经济发展水平;PD是人口密度(人数/hm2),描述人口压力;r是实际利率;s表示森林蓄积;变量HRS反映林权改革对于森林覆盖率或商品材产量所产生的影响;εit是正态分布的误差项。
2007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木材市场研究”课题组对南方集体林区的重点林业县进行抽样调查。课题组获取了南方7个县的数据,包括江西省的南康市和上犹县,福建省的沙县、尤溪县、龙海市、顺昌县和邵武市。样本期间覆盖2001年至2006年共计6年,因而获得一个面板数据。各县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和商品材产量数据来自当地林业主管机构。木材价格指数来自国家林业局(以2001年=100),种植业生产价格指数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来自国家统计局。各县名义地区生产总值、年末总人口、土地面积分别来自各省统计年鉴。相关变量数据的描述性统计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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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样本数据性质,本研究采用随机效应模型进行估计。除了利率和林权改革变量,其他变量均使用自然对数,估计结果见表2。
表2左边报告了林地配置模型的估计结果。木材价格变量前的系数为正,但不够显著。农产品价格变量的系数为负且不显著,这说明,林业和农业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样本所在地似乎并不突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量的系数不显著。经济发展水平变量的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经济发展对森林覆盖率有正面的影响,这主要是由于经济发展改善了基础设施和科学研究条件,使得林木种子质量和种植成活率上升,另一方面,人们收入水平提高以后,对森林的生态、娱乐和美观功能的需求不断增加。人口压力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这反映人口压力对森林覆盖率有消极的影响,人口不断增加,需要更多地生产粮食、薪材和居住场所,实际上森林遭遇滥伐主要是由于人口的生计压力。林权改革变量的系数并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样本数据采集的时期较短,尚不足以全面地评价林权改革对森林覆盖率的长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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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右边给出了木材短期供给模型的估计结果。木材价格变量前的系数为正数但不显著。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近似反映采伐等相关成本,该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这说明,当采伐成本上升时,可能会降低采伐的收益,进而减少市场上短期商品材的供给。实际利率变量的系数显著为负,这说明,当实际利率上升时,农户会减缓采伐进度,等待进一步增值,从而导致木材供给减少。森林资源蓄积量的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木材供给能力与森林资源禀赋密切相关,森林资源丰富有助于增加木材供给。林权改革变量反映林权改革对木材供给所产生的影响,其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这说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显著地增加了市场上商品材的供给。
本研究简单地回顾南方集体林区的林权改革经过,基于林地配置和木材供给模型,分析林权变动对森林资源培育和短期木材供给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经济发展对森林覆盖率产生正面的影响;人口压力对森林覆盖率有消极的影响;采伐等成本上升和实际利率提高会减少木材的短期供给;林权改革显著地增加了木材供给。由于数据采集时期较短,研究结果暂时没有找到林权改革增加森林覆盖率的证据。
[1]Yin,Runsheng,D.H.Newman.Impacts of rural reforms:the case of the Chinese forest sector[J].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Economics,1997(2):291-305.
[2]司洪生.论森林的所有权与经营权[J].中国农村观察,1993(2):30-33.
[3]李周.林业改革与发展[J].林业经济问题,199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