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棋福 张跃勤
1)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北京 100029
2)北京市地震局,北京 100080
地震预测和地震预报有着不同的涵义,但我们在此探讨的1966年以来四十余年的中国地震预报历程时,因我国早期混用地震预报或地震预测的说法,直至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才明确区分地震预测和地震预报。故为论述简便而统一使用地震预报一词,并不严格区分地震预报或地震预测的异同。
1966年邢台地震以来的中国地震预报历程,分析认为可以1966年邢台地震、1976年唐山地震和2008年汶川地震为标志将其划分为3个阶段,即1966-1976年的摸索实践阶段、1976-2008年的探索研究阶段、汶川地震后的新阶段。有组织的地震预报探索始于1966年3月,紧随着北京西南约300 km的邢台地区最大为7.2级的系列地震活动。预报热情在开始的10年逐步抬升并在1975年预报海城地震时达到巅峰,这一期时抗震设防极少得到关注;1976年唐山和松潘地震启始了地震预报第二阶段,其特征是对预报的期望大为降低而对抗震设防的重视日益加强;2008年汶川大地震标志了第三阶段的开始,此时预报信心已降至历史最低点(图1)。与预报信心阶梯状减弱相对应的,对抗震设防的关注逐渐加强。
海城等成功或部分成功的预报事例的总结表明:至少有些地震有前兆的,依据前兆进行地震预报是有希望的,但这些事例再次提醒我们短期和临震预报的巨大难度,地震预报需要持续不断的长期探索研究。海城地震取得减灾实效的关键在于政府的风险决策,将地震学家们具有相当不确定性的概率性预测行为变成确定性的政府行为和社会行动,是地震预报成功与否的重要环节。1975年海城地震前的临震预警牵涉到一系列偶然因素,其经验无法直接应用于其他地震。在地震预测成功率较低且时有漏报和虚报的情况下,当今减轻地震灾害的途径不能仅依赖于地震预报来实现。现实的做法只能是在地震监测和科研的基础上,真正回归并切实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拟”的减灾方针,政府各部门和公众协同配拟,共同做好建筑物抗震设防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抗震设防和地震预报并举是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途径。
图1 中国的地震预报信心(灰拟)和抗震设防重视程度(黑拟)在过去50年的变化及其与大地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