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教育公平理论的高校资助体系构建

2012-10-24 02:13:28王志臣刘荣贵
关键词:助学贫困生资助

王志臣, 宋 颖, 刘荣贵

(1.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生处,河北石家庄 050043; 2.石家庄铁道大学交通运输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43)

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美国的詹姆斯·科尔曼指出教育公平包括三层含义,即教育起点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结果公平[1]。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贫困大学生数量在大幅增加,教育公平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在教育公平理论下构建科学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并顺利完成学业,对实现社会公平具有现实意义。

一、高校资助体系的现状

自2007年国家出台新的资助政策以来,逐渐形成了“奖、贷、助、补、减”多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其中,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贷: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助: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补:临时困难补助;减:学费减免等。同时,各高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即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据初步统计,2011年,国家共拨出732亿元作为学生资助金,加上地方政府、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设立的其他资助项目,全国累计资助总金额近900亿元,比2006年增长4.5倍。其中,49 993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资金约4亿元;66.1万名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金33.04亿元;443万多名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金131亿元。2011年国家开发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突破100亿元,贷款人数将近占当年全国高校学生贷款总人数的80%。

河北省某骨干高校近三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办理助学贷款的人数及所占在校总人数比例见表1。

表1 河北省某骨干大学近三年资助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人数占到总人数的四分之一左右,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人数在逐年增加。据悉,该校参加困难认定的贫困学生中有73.4%能获得不同程度经济资助。

二、高校贫困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

从以上的数据可以看出,经济资助贫困学生的幅度在增大,但是随着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发展与深化,逐渐出现新的问题与矛盾,迫使从更广与更深的视角去分析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从而保障贫困生的权益,确保教育公平。

(一)贫困认定缺少科学的认定方法

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是贫困生的认定,但贫困生认定方法存在着一些问题,直接影响资助的公平性与有效性。院校通常采用的方法是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和贫困证明,将高校贫困生认定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资助。学生的生源地贫困证明是目前贫困认定中都认可的材料,但有的生源地民政部门碍于情面,并不核实情况,对申请开具贫困证明的学生来者不拒,导致了当前在高校中存在部分的“假贫困生”,存在一定的“水分”,对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造成不利影响[2]。还有一部分素质不高的家长,知道国家有教育资助政策,即使家庭不困难,也通过各种办法让子女摇身一变成为“贫困生”,不断向学校申请各种资助,导致真正的贫困生失去享受国家政策的机会,引起不公平。学校目前采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缺乏可以量化的指标,贫困和非贫困认定界限模糊。

(二)捐助理念欠缺,资助力量薄弱

社会助学仅占贫困生资助经费的一小部分,这是中国很多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据报道,中国国内99%企业无慈善捐助记录,善款仅占GDP的0.5%,美国则占到GDP的9%,全社会都要承担起促进高校贫困生健康成长的责任[3]。以河北省某高校为例,在整个资助体系中,社会捐助的比例仅为3%,发挥的作用远远不够。原因主要是中国的企业认为帮助贫困生是国家和学校的责任,缺乏捐资助学的理念,参与热情低,即使少部分企业在高校设立奖、助学金,也是杯水车薪,无法真正解决贫困生问题。

(三)资助内容还不完善

新的资助体系实施以来,切实缓解了大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压力,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但有些地方也暴露出了缺陷和不足:

奖学金的助困功能受到质疑。国家奖学金以及学校设立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主要是面向学习成绩比较优秀的同学,贫困生大部分来自农村或偏远地区等教育基础薄弱的地方,生活的窘迫影响了他们学习,导致贫困生在学习上很难与非贫困生相媲美。

助学贷款制度仍需完善。助学贷款理应成为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途径。从表1得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人数虽然在上升,但比例仍然很低。

勤工助学是高校资助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贫困学子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而且勤工助学有利于培养学生自力更生、吃苦耐劳的品质,但目前高校勤工助学现状并不乐观。首先,由于学校的客观原因,所提供的岗位并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其次,大部分有过勤工助学经历的同学反映工资较低,有的岗位一年的工资基本上和国家三等助学金持平;最后,一些学生为维持在校期间的最基本生活,忙于打工,耗费大量的学习和休息时间,加重了身心和学业负担。

(四)重物质扶贫轻精神扶贫

国家构建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目的是使贫困生在外界的帮助下能够上得起大学并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体现了教育公平中的结果公平。然而,有一定数量的高校并没有把“助学”和“育人”结合起来,忽视了精神资助是人才培养中的重要手段,只是单纯地对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忽略了对学生进行励志、心理、诚信等品德教育。在帮助贫困生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高校必须更加重视对贫困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三、教育公平理论下构建高校资助体系

在教育公平理论下构建高校资助体系,满足教育公平的3个过程,要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国家资助与社会助学相结合,构建“奖、贷、助、补、减”多元化、多层次的助学育人资助体系,以物质资助为基础,从解决学生实际困难出发,加强和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励志、诚信、感恩教育,从思想上树人,促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成才。

(一)建立科学的贫困生认定机制

为提高贫困认定的准确性及资助的针对性,需建立科学的认定标准、容易操作的认定方法以及对贫困生贫困程度的量化标准。

1.科学的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标准的科学性直接关系到贫困生认定的准确性,无论是定量标准还是定性标准,都必须在充分调查研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和联系的基础上审慎制定。例如,依据家庭人均年收入进行贫困生认定必须充分考虑各省市地域的差异、农村和城镇的差异等自然情况,依据学生月均可支配收入进行贫困生认定,同时准确把握学生最低生活需求与高校所在地城市居民月生活最低保障线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等等。只有建立科学的认定标准才能确定出真假贫困生。

2.易操作的认定方法

贫困生认定方法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可操作性才具有意义,认定方法的设计必须要充分考虑到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据有可操作性。例如,班级同学评选认定法过于公开学生个人隐私,容易引起贫困生的抵触和反感,综合测评学生贫困程度认定法环节设计过于复杂,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工作量过于庞大,以上两种认定方法均因缺乏较好的可操作性,难以普遍推广使用。制定多维度、多层面的配套措施和办法,严格认定程序,建立客观合理、公平公正、易操作、有效果的鉴定方法,在操作上既要有硬性指标量化界定,又要有柔性评价人为管理,多管齐下,共同作用。

3.贫困程度的量化

在对贫困生进行认定的过程中,贫困生贫困程度往往难以具体量化,从而妨碍了资助管理者获得相对更加准确的贫困生资助需求数据,影响贫困生资助工作的个体化和精细化的开展。在综合现有贫困生认定方法的基础上,可建立一种数学模型来评判贫困程度的方法,借用计算机算法可更为科学地区分贫困生和非贫困生,而且能够为每个贫困生的贫困程度提供分值表,准确计量每个贫困生的贫困程度。

(二)确立政府在高校助学中的主体地位,建立社会助学的良性环境

1.确立政府在高校助学中的主体地位

2004年8月,在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16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可见,政府是高等教育经费的主要承担者,必须积极发挥主体作用,创立一个良好的内外部运行环境,通过制定政策不断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的教育体制改革,加大财政收入。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提出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这对中国的教育事业,无疑是个好消息。政府作为教育资源配置的主体,一定要充分发挥调节教育公平的职能,确立把教育公平作为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核心理念,建立切实有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良性运行机制。

2.建立社会捐资助学的良性环境

在国外高校,社会团体、企业或个人捐资助学的比例很高,社会蕴藏着巨大的财富和能量,社会捐助应该成为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积极引导,制定相应的政策或措施,调动社会企业的积极性,高校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优秀贫困大学生的先进事迹,让更多的人了解大学生、关注大学生,同时也可以主动联系企业、校友等社会团体或个人,多方筹建高校贫困生扶助基金和慈善基金,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补充到贫困生资助体系中。

(三)优化助学内容,加大资助力度

1.完善国家助学贷款体系,加大贷款力度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利用金融手段完善高校资助体系、加大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小学期期间所需学费、生活费最有效的方式。我国目前是以国家开发银行(简称国开行)作为助学贷款的主力银行,为提高贷款率,实现应贷尽贷的目标,国开行应完善助学贷款模式,继续扩大放贷规模,将开发性金融的融资优势和教育部门的组织协调优势相结合,形成教育部和国开行统一组织领导,财政、人行和银监等部门支持配合,省级分行和省教育部门协调管理,县级(或高校)资助中心负责具体的运作体系,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避免因为人的因素影响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大力发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照“应贷尽贷、简化程序、方便群众、防范风险”[5]的原则,利用财政和金融手段资助贫困学生,促进教育公平。学生在生源地贷款,当地县资助中心或信用社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了解的比较清楚,手续办理方便,而且对以后还款无需担心,降低贷款风险。据报道,全国共有27个省市区的2 121个区县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2011年,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增审批学生90.2万人,比2010年增长11.9%;新增审批贷款金额98.9亿元,比2010年增长3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人数占当年全部审批人数的76.5%,审批金额占当年全部审批金额的74.5%。以河北省某骨干高校为例,2011年,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占到学生贷款人数的91.2%。

2.拓展勤工助学的渠道和方式,促进助学与育人的良性互动

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贫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情况下有组织地展开,勤工助学活动不仅可以缓解贫困生经济上的压力,而且也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高校要本着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经济上实现“受助——自助——助人”的转变,高校要整合校内资源,努力挖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或者校办产业以及后勤服务等勤工助学岗位。为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升,做到“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针对勤工助学活动,学校可以设立明确的奖罚制度,对在勤工助学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及物质奖励;设立“志愿型公益岗位”,鼓励受助学生无偿参与并予以考核,培养学生回馈学校、回馈社会的感恩意识。

秉承“鱼、渔皆授”的全方位助学、育人的理念,高校应积极探索和尝试勤工助学的新方法、新模式,在校内外组织学生开展各项勤工助学活动。以河北省某骨干高校为例,学生资助中心不断开拓新的勤工助学活动模式,由资助中心发起的“学校使者家乡行”勤工助学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两届。“使者”利用寒假回家期间,到自己曾经就读的高中,运用视频、网络、演讲、传单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广泛地宣传学校,学校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对表现好的同学给予奖励。“使者家乡行”活动不仅提升了学校的知名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而且参与活动的同学也从中得到了锻炼。

(四)以人为本,资助与育人相结合,实现贫困生的全面发展

1.诚信教育

据调查问卷显示,国家助学贷款的违约率大约占到了贷款学生总数的20%~30%,个别高校违约率竟然高达50%左右。诚信是一个人立足社会的根本,学校要大力加强贫困生诚信教育,尤其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以促使他们积极还贷。开展诚信教育,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因此,在以后的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要加强这一方面的重视,以学生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道德素养教育,培养诚信做人、互助谦让的传统美德[4]。另外,建立贫困生的个人信用档案是非常必要的,使每个学生都能够诚实信用,具备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

2.感恩教育

大多数接受问卷调查的学生都表示,如果受到资助将会怀抱感恩之心,在以后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回报社会、帮助他人。也有近20%的学生在问卷中表示不曾有过感恩之类的想法。由此看出,高校的感恩意识淡漠已经成为目前高校存在的一种现象,贫困大学生接受帮助,理应知恩,这是善良本性的具体体现。学校教育贫困生在得到资助时要有懂得感恩和学会报恩的意识,可以通过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如贫困生资助总结大会、感恩系列演讲、征文比赛、给父母亲人及老师或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写感恩信等等。

3.励志教育

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学校可以通过课堂教育举办兴趣小组、励志经验交流和播放励志电影等方式加强对贫困生的励志教育,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面对挫折和困难,树立人定胜天的信念,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任何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在逆境中磨练意志,培养贫困生积极向上的品格。

4.心理教育

大多数贫困生内心非常孤独,他们更加渴望认同、支持与鼓励,高校要不断探讨和研究解决贫困生心理问题的对策,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指导,积极做好“心理脱贫”[6]工作。辅导员以及班干部同学要经常主动贴近他们、了解他们,及时帮助贫困生解决心理上的困惑,帮助他们以正确的态度面对困难,引导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健全的人格。高校要建立专门的心理咨询机构,有专业的心理咨询老师,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及网站等对贫困生进行心理辅导,通过“一对一”的交流,或者专题讲座、群体咨询等形式对贫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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