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宁然,黄云
浅析台湾高等教育评鉴制度
董宁然,黄云
简述台湾高等教育两大评鉴机构以及评鉴策略,介绍台湾高等教育评鉴制度的构成及内涵,并与大陆地区教学评估制度做比较。从校务评鉴、系所评鉴、师资培育评鉴以及产学合作绩效评量阐述台湾高等教育评鉴策略及其启示。
台湾高等教育;评鉴;启示
(一)评鉴机构概况
1.社团法人台湾评鉴协会。社团法人台湾评鉴协会以发展及推广评鉴知识与技术并提供评鉴服务为宗旨,由学术界、企业界从事相关事务人士共同组成,致力发展公开、透明、合理之评鉴机制及推广评鉴知识,藉由外界公信力的专业评鉴团队来辅导并鼓励各机关团体自我改善,兼顾内在与外在质量,双管齐下持续不断激励其内部再造,健全机关团体多元化发展。“台湾评鉴协会”评鉴对象为科技大学,以及针对改制满2年的技专院校,每4年办理一次综合性评鉴。
2.财团法人高等教育评鉴中心基金会。财团法人高等教育评鉴中心基金会愿景为“公正、专业、迈向卓越”,并执行以下任务:(1)建立完备的大学系所评鉴、研究评鉴及校务评鉴指标与机制。(2)执行教育部委托的高等教育评鉴工作,提出评鉴报告供教育部作为决策依据。(3)公布各项大学绩效统计结果,提供社会大众参考。(4)办理评鉴人员培训课程,建立高等教育评鉴人才数据库。(5)出版高等教育评鉴相关期刊及学术丛书,达成信息流通与分享。(6)推动高等教育评鉴合作与交流,提升高等教育评鉴成效。(7)参与高等教育评鉴专业性国际组织,提升评鉴机构的能见度。
(二)评鉴策略
1.校务评鉴。校务评鉴采质量审核(Quality Audit)机制。为强化大学自我评鉴功能之落实,在强调行政管理与服务的校务评鉴方面,本中心采质量审核机制,以协助各大学自我评鉴机制的规划与落实情形,并审核各校提交自我评鉴报告。例如,2011年度大学校院校务评鉴计划对象为81所大学院校 (含军警院校与空中大学),以1年的时间进行全部的实地访评作业,上半年40所,下半年41所。校务评鉴项目效标采用全面质量管理PDCA循环圈,包括计划(Plan)、执行(Do)、检核(Check)、行动(Act)。各评鉴项目的参考效标涵盖要素包括学校自我定位、校务治理与经营、教学与学习资源、绩效与社会责任和持续改善与质量保证机制。
2.系所评鉴。系所评鉴根据专业性质差异,分为49个学门,采取品质认可机制。系所评鉴在确认大学院校各系所的质量,并促进各大学系所建立质量改善机制。评鉴方法包括自我评鉴与专业同侪实地访视评鉴,并由访视评鉴委员做出对系所质量认可地位的判断,认可地位分为“通过”“待观察”及“未通过”3类。以2006年大学院校第一周期系所评鉴实施计划为例,评鉴对象2006年以师范教育为主的公立大学与以艺术及体育领域为主的国立大学,共17所。2007-2009年采公、私立大学院校混合编组,编组方式依学校所在区域、公私立性质,进行分层随机编组,每年评鉴17至18所学校,共53所。2010年以军事教育、警察教育为主的大学院校,共8所。
系所评鉴项目包括目标、特色与自我改善、课程设计与教师教学、学生学习与学生事务、研究与专业表现以及毕业生表现。系所评鉴宣布“未通过”及“待观察”的公立大学院校系所,若未在限期内改善,将会遭到减收学费的处罚,认定为待观察的院校系所不得扩增名额,认定为未通过的甚至要减少招生乃至停止招生。教育部门还把评鉴结果作为各校改进和经费奖励、补助的依据,激励学校参与竞争、促进学校发展并提高教育质量。
3.师资培育评鉴。台湾教育各界非常重视师资培育工作,因此对于具有教育系以及师培中心的各个大学院校的评鉴有额外的要求与标准。台湾在1994年开始实施“师资培育法”,它以多元、开放、储备制为核心,打破以往单一的师资培育途径,使师资培育渠道更加多元化。过去的师资采用计划培育,容易产生师资短缺的情况,开放师资培育渠道后,招生名额采用多数自费与少量公费相结合的方式,并根据市场调节满足市场需求。同时,还可以间接促进师范院校逐步转型,为师资培育工作提供活力,从而达到提升竞争力效果。针对师资培育评鉴和系所评鉴标准归纳如下:
表1 师资培育评鉴评分标准
表2 系所评鉴评分标准
从表1和表2对比可知,台湾教育部门对于师资培育评鉴标准与要求要高于普通系所评鉴,也说明了台湾教育界对教师素质以及对师资培育工作的重视。
4.产学合作绩效评量。产学合作绩效评量主要针对三个构面,包括争取产学经费与效率、产学合作参与广泛程度、智权产出成果与应用效益。指标权重的设计将同时顾及“总额”与“效率”两个层面。总额指标与效率指标的权重比例原则上为40:60,强调偏重于效率指标[3]。
其中,争取产学经费与效率子构面及评量指标包括,争取政府机构产学经费与效率与争取非政府机构产学经费与效率;产学合作参与广泛程度子构面及评量指标包括教师参与产学合作程度与合作对象广泛程度;智权产出成果与应用效益子构面及评量指标包括智慧财产授权收益与效率、新创企业成果与专利与品种获得成果。评鉴机构每年都会根据各个大学的绩效成果进行排名,例如,根据高教体系与技职体系,以及公立和私立高校体系,分别列举出“争取企业机构产学经费与效率”达顶标学校以及“智慧财产授权收益与效率”达顶标学校的前三名,以示激励与效榜。
(一)关于评估主体
在大陆,政府发挥对高校指导和监督职权的途径主要通过高等教育评估,学校是被评估和监督的对象。政府在评估系统中占主导地位,其部门或指定的官方机构、社团构成评估机构主体,评估活动由各级高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政府主导并直接参与到评估的过程中,包括诸如制定评估标准、选派评估人员、审核评估方案、公布评估结果等。在台湾,“社会法人台湾评鉴协会”和“财团法人高等教育评鉴中心基金会”共同承担了高等教育的评鉴工作。这两个机构形成了相对客观公正的独立法人实体,它们囊括了社会各界高等教育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包括评鉴理论专家、大学管理人员、用人单位代表和教育部门官员等,有利于树立和提高评鉴的社会公信度和认可度[4]。
(二)关于师资培育评估内容
在大陆,目前针对高校师资培育或者教师教育方面没有专门开展评估工作。在本专科层次的师范院校和师范类专业评估中,我们采取的是普通本科教学评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评估的指导思想及指标体系,没有考虑师资培育或者教师教育与其他形式教育教学评估的区别。例如,本科教学评估以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与利用、专业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学风、教学效果和特色项目等方面的为主。从中可见,虽然评估内容涉及到师资队伍的方面,但是针对性不强。在台湾,针对与师资培育方面的评估工作,根据“师资培育法”以及“2010年度大学校院师资培育评鉴规划与实施计划”的规定,评鉴内容包括以下8个方面:(1)教育目标与发展特色。(2)行政组织、定位与运作。(3)图仪设备、经费、空间等资源运用。(4)学生遴选与辅导。(5)教师员额、师资素质及研发成果。(6)课程及教学规划与实施。(7)教育实习与就业辅导。(8)地方教育辅导或教师在职进修推广。从内容上看,台湾高等教育对大学师资队伍建设有更细致更严格的要求,对于各级教师的培养工作以及师资水平与质量的提高有积极影响。
(三)关于评估结果
大陆的本专科高等教育评估结果把各个被评的学校分成若干个档次,分别给出优秀、良好、合格、暂缓通过、不合格等等级结论。但是高校的具体评估结果与评估报告并没有向社会公布,参与学校内部教学及管理的各类人员也无法根据评估结果和评价结论进行下一步的改进和优化工作。甚至对于社会的公布方式也仅限于学校官方网站的简单描述,对于社会公众参与高校评价,以及公民受教育的选择起不到有效的参考作用。关于评估结果虽然教育部在“高等教育评估中心”网站上公布,但是仍缺少对于高校总体和细节等方面的评估报告展示,缺乏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不便于公众监督和参考。
而在台湾,“社会法人台湾评鉴协会”和“财团法人高等教育评鉴中心基金会”两大评鉴主要部门的网站上都会将受评高校的评鉴结果和详细的评鉴报告完整公布出来。评鉴报告详细的从受评高校的行政方面和专业方面的情况进行陈述,并针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台湾高等教育评鉴制度为认可制,将评鉴结果认定分为3种:通过,待观察,未通过。认定为“通过”的高校1年内不再接受评鉴;认定为“待观察”的第二年接受再评,直至通过;认定为“未通过”的第二年要接受复评,若仍不通过则给予停招停办处罚。根据评鉴中心2009年数据,接受评鉴的20所高校系所共1120个,其中去除因申请IEET认证或者已接受其他专门系所评鉴部门认可而获准免评的209个系所以外,还有71个系所认定为“待观察”[3]。台湾“大学评鉴办法”专门订定申复制度及处理机制,受评鉴高校对评鉴报告可提出申复意见和异议,评鉴机构应当进行复议,同时也保证了评鉴过程的公开和透明,以及受评大学的正当权益。
(一)重视师资培育工作,提高教师教育质量
台湾教育部门对于师资培育评鉴工作的重视程度要高于普通系所评鉴,前者的评鉴决定标准要严格于后者,也体现了台湾教育部门对于教师师资培养的关心与重视。师资培育是台湾教育部门培养基础教育教师的重要环节,其培养的师资力量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未来发展,对这一培养环节的认定标准稍加提高更能体现出其重要性及特殊性。大陆地区大学在评估过程中对于师范教育的评定标准与其他专业并无二异,本专科教学评估工作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包含着师资培育以及师范教育水平的认定工作,与台湾地区相比较,不能突出教育各部门对师范教育以及基础教育的重视程度,也不能显示出其在整个教育环节中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师资培育及教师教育的质量同样关系到大陆地区大学的教学水平,同时也关系到师资队伍输出的质量及其对各级教育教学活动水平的影响程度。在今后的评估工作中,应当把涉及到师资培育相关领域独立于其他评估工作之外,执行不同的标准与内容以示区分,也可以使评估过程更加合理有效,能够更客观的体现一定时期内大学师资队伍培养的能力与水平。
(二)考核大学产学研水平,合理规范对大学的投入
台湾地区大学的评鉴工作更加注重产学合作绩效的评定,这主要是衡量在大学利用自身教学科研水平,转化为生产力最终产生效益的过程中大学自身所具有的能力。一方面,在大学社会服务职能广泛发挥的今天,大学越来越需要将自身的教学与科研能力与成果输出,并产生效益服务于社会。从大学职能的发展史上可以看出,大学三大职能的形成与扩展都是在与社会紧密联系中逐渐产生,现代大学更注重服务社会,满足社会需求,将自身的教学与科研能力贡献于社会也是其重要责任;另一方面,大学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种力量的支持,而对于大学产学合作绩效的评定对于外界如何资助大学可以提供参照,也可以激励大学在使教学和科研服务社会的过程中更加努力,争取到更多的社会资助。大陆大学获取资助的方式往往以政府投入为主,随着近年来办学主体的多元化,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对大学的资金投入比重加大,投入准入标准以及投入的数量都亟待需要一个明确的规定和标准,来考核大学的教学科研水平,投入产出效率以及其所能产生的社会影响与效益等。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准入机制和参考标准,既不能对各大学产生竞争与激励作用,也不能使高等教育投入资金得到合理利用以及良性循环。
(三)建立实施教学常态监控机制,从日常监控中保证教学质量
建立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是大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必要措施。常态监控是将教学评估工作日常化,是大学的自我评鉴,它可以更加实际及时的发现问题。常态监控的实施过程以及评价标准是动态变化的,可以根据大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采取适时的变化,一方面可以即时的反映学校内部各项工作的实施与进展情况,另一方面也可以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采取应变措施,其过程本身就是一个自我反省、自我改进的过程。目前大学评估方式按周期分批进行,并且多数大学只是在进行评估的前期阶段突击备评,并对评估过程抱有侥幸心理,不能真实体现大学的教学水平与质量,而大学在评估周期以外的运行时间里往往态度松懈,忽视对教学质量的监管。在日常监控过程中,大学可以根据自身所处的环境,将教学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随时随地提出对策以便能够实时的解决,且更具有即时性和时效性。建立合理的常态监控及自评机制可以使评估部门在评估周期以外对大学随时进行适时实地的监控与评测,弥补大学日常监控及自我评估监督工作的不足[5]。
[1]财团法人高等教育评鉴中心基金会.大学校院师资培育评鉴规划与实施计划[EB/OL].2010
[2]财团法人高等教育评鉴中心基金会.大学校院系所评鉴实施计划[EB/OL]..2010
[3]财团法人高等教育评鉴中心基金会[EB/OL].http://www. heeact.edu.tw.
[4]林素川.海峡两岸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比较[J].教育与考试,2010(6).
[5]吴言荪,王平.台湾高等教育评鉴的演进与思考[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4).
G527-58
A
1673-1999(2012)02-0176-03
董宁然(1987-),男,河南洛阳人,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南昌 330022)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云(1986-),女,江西上饶人,江西师范大学2009级硕士研究生。
2011-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