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陈虹
当前,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行为也不断规范。但由于政府采购环节较多,涉及的主体也多,特别是加入GPA后政府采购更是面临外国供应商介入带来的挑战,这就使得政府采购不可避免的会面临多种风险,研究风险防范与控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总体来看,我国政府采购涉及的金额越来越大,范围越来越广,制度体系也不断健全,这些积极的动向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政府采购风险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1998年,我国政府采购金额仅31.31亿元,1999年即突破百亿元关卡,2002年突破千亿元关卡,2004、2006、2007分别突破2千亿、3千亿、4千亿关卡,2010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8422亿元,如此庞大的规模,政府管理部门必然会高度重视风险控制问题。
首先,从产品类型来看,我国政府采购不仅突破了传统的货物类范畴,工程类、服务类采购规模不断扩大,发展速度也较快。如2009年,工程类的采购规模占采购总规模的52.1%,达到3858.4亿元。此外,服务类包括合同能源管理、“云计算”等新型服务业态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其采购的金额将不断提升。其次,从政府采购资金来源来看,目前已经突破了原来的财政性资金向单位自筹资金、市场融资的资金等方面扩展。再次,从采购产品的来源看,在加入GPA步伐不断加快的现实背景下,国外的产品将会越来越多。这种越来越广的采购范围必然要求政府部门高度重视采购中蕴含的风险。
总体来看,我国政府采购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2002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后,国家针对政府采购中一些细节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已经开始征求意见,此外,《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管理办法》等法规条例也积极的酝酿当中。这些制度的出台将为降低政府采购风险提供有益的帮助。
总体来看,政府采购经济效益明显,“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采购累计结余财政资金4000多亿元,这些经济效益的显现,在很大程度上激励着政府部门不断朝着节约资金,壮大政府采购规模方向努力,并将激励政府部门积极规避采购中的风险,以此来推动政府采购的持续健康发展。
政府采购风险是指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导致政府采购行为出现价格偏高、质量偏低等问题的风险。这种风险可以产品质量风险、委托-代理、技术风险等方面来考量。
产品质量风险是指政府采购的产品难以满足采购方的需要,或者与预设的产品质量条件相差较大等带来的风险。首先,部分供应商信用丧失带来产品质量风险。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部分供应商可能会有益隐藏产品信息,出现以次充好等行为,从而使得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其次,国家对产品质量要求日益提高可能带来风险。当前,国家对节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不断增加,而政府采购中可能只有少量的企业能够满足这种要求,并且这些产品可能还不成熟,这也可能带来风险。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委托-代理行为相当普遍。如采购单位的采购信息也是委托采购中心等单位发布,对供应商的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执行,对标的的评审时委托评标委员会来进行等等,在这种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中,采购单位、中介机构、专家、监管单位等不同的行动人会有不同的观点,在沟通和交流中可能会存在信息失真等方面的问题。此外,在个别时候,这些不同的行动团体甚至会有个人的利益诉求,从而会使其在行动过程中隐藏一些信息,并进而给采购行为带来风险。
首先,现有技术水平的限制带来的风险。对于政府采购的产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需要有相应的技术手段,但现有的技术水平可能难以支撑这种检测,或者无法对部分产品进行检测,从而也就难以发现产品中存在的缺陷,并进而导致技术风险的发生。其次,由于个人技术能力、知识水平相对有限,从而使得参与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可能难于发现产品存在的技术缺陷,这也会导致技术风险的产生。
化解政府采购风险,可以从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规范政府采购,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库,不断创新政府采购管理模式等方面着手。
首先,要严格采购程序,通过对政府采购进行有效的分类,制定出不同类型产品政府采购标准化流程,并严格规定涉及政府采购的各种行为都必须遵照执行,以此来降低风险。其次,要标准化各种采购需求,对于一般性的办公用品或者可以规范的采购需求,要制定采购标准,通过这种标准化建设来避免各种徇私舞弊等行为。
要积极的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库,这些信息库中应该包括中介机构、供应商、专家等与政府采购相关者的诚信情况,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等,并通过设立黑名单等形式,对出现不诚信问题的相关行动人实施禁止进入等政策。
首先,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如可以大力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包括采购信息发布、中标单位和产品公示等的电子化管理,从而使降低信息不对称等风险。其次,要强化对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并建立参与人员登记注册制度等制度,以此来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人员的管理。再次,不断完善政府法律法规体系,针对政府采购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更新原有法律法规中不能满足时代要求的部分,并积极出台新的法律法规,从制度上化解潜在风险。
[1]李庆国.谈政府采购风险研究与防范对策[J].中国城市经济,2010(10):326
[2]魏德娥.刍议政府采购风险及其防范[J].财会通讯,2009(32):156-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