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 刘守英
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时,没有从长远的角度考虑问题,不顾自身财力,不顾土地、水等资源的承载力,已经造成很多问题,我国665个城市中,有将近400个城市缺水,其中大约有200个城市严重缺水;由于缺乏产业支撑,一些地方出现“睡城”现象,每天早晚高峰,有数十万人在同一时间往返十几、几十公里上下班,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
更有甚者,一些城市以“加速城镇化进程”为幌子、以建设工业园区为名,以获取土地出让收入及相关税费为目的,大搞扩城、造城运动,粗放式占用大量土地,其危害比单宗违法用地事件更为恶劣。一些外表光鲜亮丽的大城市是以牺牲农民利益和靠行政手段突击造成的,甚至不惜以牺牲部分社会成员利益、增大社会不平等程度为代价。
土地出让收入,以及房地产相关税费收入是资金的主要来源。为了加快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越来越高,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政府财政的比重已从2001年的9.1%提高到2009年的30.8%,以土地为抵押获取的贷款债务规模更是大幅度增长。
走“土地依赖路径”的城镇化之路充满风险。这种建设城市的方式要继续下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房屋价格持续上涨,从而为土地价格的上升提供保障;其二,不断扩大用地规模,并能低价征收土地,从银行持续获得融资。当前,一些大城市的高房价已超过了居民的承受能力,而再过几年,我国城市房屋整体上能达到供需平衡,土地很难像现在这样能稳定地给城市建设提供资金;而大量低成本征地拆迁,造成了不少社会矛盾,很多农民既无法融入城市生活,又回归不到原来的农村。
◎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 汪德华
“土地财政”加“地方融资平台”的融资机制,是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的“魔法杖”。这种融资机制是“成就”与“争议”的结合体,它既给城镇建设飞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也使得以房价高企为代表的社会问题越来越难以承受。其不合理之处主要体现在两点:首先,借助这一融资机制,地方政府的城市建设资金近乎在财政体外循环,正常的预算以及财政管理程序无法发挥作用,进而导致城市建设行为缺乏必要的公共约束,部分资金的浪费、腐败以及好大喜功的市政建设难以避免。其次,这一融资机制也不公平。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融资平台运转的基础。从现实看,房价中包含的土地出让收入越来越高,收入较低人群受资金约束购房时间推迟,意味着其购房时承担的绝对和相对税负都越来越重;收入较高人群较早买房意味着税负较轻。更严重的是,高收入人群甚至可能通过投机性或投资性购买房产获取额外收益,使得问题更加恶化。
当前中国需要的,应是推广房产税抑制土地财政,同时尽快启动市政债,多管齐下为城市建设融资。
具体说来,以保有环节房产税抑制住房投机、投资需求,在市场机制作用之下,这将制约土地财政的增长,从而实现从土地财政到房产税的部分转换。为弥补城市建设资金的不足,首先要对市政建设项目进行分类,能够自行平衡资金的则以项目公司方式走信贷,政府不再承担资金责任。其次,可以学习发达国家,允许市级政府单独发行,省级政府与县级政府捆绑发行市政债,依赖公开证券市场为缺少现金回报的城市建设项目融资,同时以市政债资金替换现有需要地方政府承担的融资平台债务,化解风险。
首先,采用市政债为城市建设融资符合经济学原理,也符合中国国情。其次,“土地财政”加“地方融资平台”融资方式,其运转基础是市政建设项目能带来显性回报,如地铁带来的周边地价上升,进而不断上涨的土地纯收益能用于偿还债务等。最后,现有“地方融资平台”具有项目打包贷款、财政资金偿还等类似于市政债的性质,两者的差别在于市政债利用了公开资本市场,地方融资平台仅是单个银行与政府之间的交易。但对于政府融资来说,公开市场恰是非常重要的外部制约。在公开市场融资,需要地方政府增加预算透明度,对于建设项目有良好的规划,对于未来的偿还计划有清晰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