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还是“不忠”:翻译与改写的家族相似性

2012-09-26 12:19薛海滨
关键词:相似性范畴原型

薛海滨



“忠”还是“不忠”:翻译与改写的家族相似性

薛海滨

(上海理工大学外语学院,上海 200093)

翻译标准之争持续至今,没有定论。从一开始的“忠实论”、“对等论”到后来的“读者反应论”,原文的主体地位逐渐削弱。人们意识到忠实原文很难做到,翻译和改写的界限开始模糊。再往后,解构主义翻译学派提出“作者‘死’了”,原文的主体地位彻底被颠覆,翻译根本无法还原原文,翻译和改写的界限更加模糊。根据维根斯坦家族相似性理论,翻译和改写同属创作范畴,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具有家族相似性,很难彼此区分。因此,翻译也很难用“忠”与“不忠”的标准来衡量。

翻译标准;翻译;改写;家族相似性

一、从翻译标准之争说起

自从出现了翻译,就有了翻译标准之争。从古代七十二名犹太学者翻译《七十子希腊文本圣经》,一直到近代泰特勒(Alexander Fraser Tytler)提出的翻译三原则,严复提出的“信、达、雅”,再到20世纪60年代左右尤金·奈达(E.A.Nida)提出的“对等”论,人们一直习惯将“忠实原文”看作翻译的绝对标准。这种论说将原文摆在了至高无上的地位。

但是,20世纪70年代,受俄国早期形式主义理论的影响,以霍姆斯(J.S.Holmes)为首的翻译研究派诞生。他们打破了翻译研究只注重原文和译文内部关系的局限,开始将目光转向翻译的外部关系,即社会历史因素对翻译的影响,继而提出反对原文的主导地位,认为原文和译文地位平等,翻译应该是双向的。从此,翻译标准也发生了转向,原文的权威逐渐被颠覆,作者不再是绝对的主体,读者主体论开始出现,忠实原文变成了重视读者反应。与此同时,诞生于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对此论说作了突出的贡献,创始人赖斯(Katharina Reiss)的学生汉斯·威密尔(Hans Vermeer)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y)。他认为光靠语言学不能解决翻译问题,从而根据行为学理论提出翻译是一种人类的行为活动,而且还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活动。一切翻译皆有目的,大致分为三种:“the general purpose aimed at by the translator in the translation process(perhaps ‘to earn a living’),the com- municative purpose aimed at by the target text in the target situation (perhaps ‘to instruct the reader’) and the purpose aimed at by a particular translation stra- tegy or procedures (for example,‘to translate literally in order to show the structural particularities of the source language’.)(翻译过程中译者的一般目的,如谋生;译语文化中译语文本的交际目的,如指导读者;特殊翻译策略或程序的特殊目的,如直译以说明源语结构特征。)”可看出,所谓翻译“目的”主要是指译文文本的目的(the purpose of the target text)。

目的论的优势在于摆脱了原文至上的束缚,颠倒了原文和译文地位,原文居于从属地位,译文居于主导地位。这样,译文不一定也没必要百分之百忠实原文,翻译只要能达到翻译目的即可。

1989年,中国学者辜正坤大胆地提出了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指出翻译标准不具唯一性,而是若干具体标准组成的相辅相成的标准系统。这一论说与目的论有相似之处,都认为翻译要因时因地因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统一性。不同的是,多元互补论认为“翻译的绝对标准就是原作本身”。意思是,一切译文都根源于原文,翻译的最高标准是译文模拟原文,追求与原文的“最佳近似度”,但这只是一个抽象的标准,现实中无法企及,因此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具体翻译标准。这样看来,多元互补论还是把原文摆在了一个比较重要的地位。

不管是目的论还是多元互补论,都反对原先的“忠实论”,认为译文可以不忠实原文。于是,就诞生了翻译中译者再创造的问题,即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可以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在译文中加入原文中没有的东西。然而,不忠实的翻译还能叫翻译吗?或者说,是称之为翻译呢,还是称之为改写呢?翻译和改写的界限便不再明晰。

目的论和多元互补论虽然不再强求译文忠实原文,但并没有彻底否定原文的作用,只不过原文的地位被边缘化,不再居首位而已。但是,解构主义翻译学派却将翻译标准之争带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该学派瓦解了传统的逻各斯中心主义,认为“符号不存在统一性,能指和所指之间的差距难以弥合,意义在差异中扩张,文本在差异中发展”。其代表人物德里达(Jacques Derrida)创造了“分延”(différance)这个术语,意为区分(differ)和延搁(defer)的结合。分延造成了现时的不在场,意义的不确定,即文本没有终极意义,原文的意思不是固定不变的,自原文诞生的一刹那起,作者便“死”了,译者永远无法做到再现原文的意义。

这种学说使原文地位彻底垮塌,“忠实论”彻底被颠覆,译者的权限被无限放大。既然无法忠实原文成了翻译的必然,既然原文的意思处于不断变化之中,译者的译文就不可能和原文一致,完全有可能被视为是另起炉灶,自由发挥的结果。这样的翻译和改写还有区别吗?因此,翻译和改写的界限问题便成为翻译标准之争中一个必须考虑的重要环节,搞清楚翻译和改写的关系对于翻译标准的确立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认知语言学原型范畴理论,翻译和改写其实具备家族相似性,属同一范畴,无法完全区分开来。以下,本文将根据原型范畴理论,对翻译和改写的关系作深入的剖析。

二、原型范畴理论和家族相似性

原型范畴理论(The Prototype Theory)是在经典范畴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从亚里士多德开始,之后的2000多年里人们一直信奉经典范畴理论,把范畴视为一组拥有共同特征的元素的集合体,认为特征是二分的,范畴的边界是明确的。首先对此理论提出质疑的是哲学家维根斯坦(Wittgenstein),他通过对game的分析研究,指出范畴边界具有不确定性,提出了“家族相似性”(Family Resemblance),这一概念,把范畴比作家族,认为家族成员容貌有相似之处,但彼此又很不一样。20世纪70年代,在维根斯坦“家族相似性”理论的基础之上,Eleanor Rosch和她的同事们对经典范畴理论提出了全面的挑战,创立了原型范畴理论。

原型范畴主要指的是具有“家族相似性”的范畴。Rosch和Mervis曾将家族相似性定义为:“…a set of items of the form AB,BC,CD,DE. That is,each item has at least one,and probably several,elements in common with one or more other items,but no,or few,elements are common to all items. (能构成AB、BC、CD、DE关系的一组成员,就是说,每个成员至少有一个,也可能有几个,与其他一个或更多成员享有共同成分,但没有一个或很少几个成分是所有成员都共同享有的。)”也就是说,范畴成员之间的界限具有模糊性(fuzziness),无法加以准确的区分。“原型”指抽象的对范畴成员的图式表征(Schematic Representation),即范畴成员的属性集合。例如:“篇章”是一个原型范畴,“句群”和“段落”分别是其成员,具有家族相似性,其界限非常模糊,有时一个段落由整个句群构成,但有时一个句群就是一个段落,很难说句群和段落有绝对的差异。

三、翻译和改写的家族相似性

翻译和改写同属创作这一原型范畴,任何创作必然涉及创作主体、创作过程和创作对象三要素。翻译的创作主体即译者;创作过程即翻译过程;创作对象有两个,分别是原文和译文。改写的创作主体即改写者;创作过程即改写过程;创作对象也有两个,分别是原文和改写作品。

《辞海》(缩印本第六版)对“创作”一词的定义为:“指文艺作品的创造活动。是一种具有显著个性特点的复杂精神劳动,须极大地发挥创作主体的创造力,包括敏锐的感受力、深邃的洞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充分的概括力以及相应的艺术表现技巧。”可见,无论是翻译也好,还是改写也好,只要是创作,“创作主体的创造力”必然占据主要地位。下面以创作主体为主要切入点,从创作主体、创作过程和创作对象三个方面对翻译和改写的特征作一详细的对比(见表1),以揭示翻译和改写的家族相似性。

表1 翻译和改写特征对比

Tab.1 A comparison between translation and rewriting

根据表1中对翻译和改写的对比,可以很明显地看出翻译和改写的家族相似性。首先,翻译和改写的创作主体都具有主体性。所谓主体性,指的是译者或改写者在创作过程中发挥的主观能动性。译者或改写者作为创作主体,必然有自己独特的意识形态,有独特的感受力、洞察力、想象力和概括力以及独特的艺术表现技巧,他们在创作过程当中不可能不将自己的独特性带入到对原文的加工当中,即便是针对同一个原文,不同的译者或改写者对其处理也不可能是一样的。因此,有一百个译者或改写者,就会产生一百个译文或改写作品。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最经典的例子之一就是关于“milk way”的译法,有的译者主张依照归化法译为“银河”,这样容易被中国读者理解,但有改写的痕迹;有的译者主张依照异化法译为“牛奶路”,这样可以保留原文的形象感,且更像翻译。我们很难说哪一方有道理,哪一方没道理,只能说都有道理,到底用哪个译文,要看译者的翻译意图,而译者的翻译意图本身就是译者主体性的体现。在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性与译文改写程度有很大关系。

其次,译者和改写者都不是在真空当中进行创作,他们的创作过程必然受到多种多样因素的影响,其中最主要包括原文、译语文化(目的语文化)、读者、译者(改写者)和赞助者(指资助或控制翻译或改写的权力方,如出版社等)的影响。译者(改写者)对翻译(改写)过程的影响即译者(改写者)主体性的影响,上文已经谈及。原文是翻译(改写)的参照物,其影响力自然不必多言。译语文化(目的语文化)也会影响翻译(改写)过程,因为关系到译文(改写作品)能否最终在译语文化(目的语文化)中存活,尤其是当译语文化(目的语文化)和原文所涉及的源语文化有冲突的情况下。读者是译者(改写者)在创作过程当中必然考虑的对象,考虑读者等于考虑译文(改写作品)的认可度,读者的接受程度永远会影响译者(改写者)的翻译(改写)策略,例如将专业性强的科技作品翻译(改写)为普及性的科技作品。赞助者是幕后操控者,译文(改写作品)能否问世,赞助者的需求是不能不考虑的。因此,翻译过程和改写过程都是涉及多种因素的复杂创作过程,译者和改写者都是在多种因素形成的合力中进行创作,都是戴着脚镣和手铐在跳舞。举例来说,翻译中存在的删节现象,除了译者主体性因素的影响外,译语文化和源语文化的冲突也是重要因素之一。孔慧怡曾论及晚清时期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翻译作品中因文化差异而导致删节的现象。福尔摩斯喜欢在起居室练习射击,他用子弹在墙上摆成VR两个字母,对着这两个字母进行练习。首先,VR的意思是Victoria Regina,即当时的国君,用国君的名字当靶子,这在晚清简直是大逆不道,与福尔摩斯神探的形象完全相悖;其次,在英语文化里,福尔摩斯练习射击的方式只说明他脾气怪,但在晚清,用手枪毁坏房屋极容易让人联想到当时非常盛行的虚无党行径,着实让当时的读者难以接受。所以,译者最后只好决定将这段文字删去不译。这种删译行为,固然是译者想忠实原文却又无法忠实,不得已而为之,但既然已经不忠实原文,又何尝不能称为改写呢?

最后,翻译和改写的成品,即译文和改写作品也有相似性。译者和改写者既然都是在主体性作用下进行创作,既然都受到多种因素所形成的合力的影响,其最终的作品必然出现两种结果:靠近原文或偏离原文。翻译既然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完全忠实原文是不可能的,只可能是无限制靠近原文,靠近的程度越高,忠实性就越高;反之,偏离的程度越高,忠实性就越低。改写自然不会等同原文,否则就叫抄写,不叫改写。但改写可以和原文靠近,靠近的程度越高,改写力度就越小;反之,偏离的程度越高,改写力度就越大。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传统上人们对翻译和改写界限的划分是依据其偏离原文的程度,越是靠近原文,忠实程度越高,改写力度越小,就越容易被认为是翻译;反之,越是偏离原文,忠实程度越低,改 写力度越大,就越容易被认为是改写。其实,翻译 和改写同属创作这个原型范畴,本身是一个连续 体(continuum),具备家族相似性,无法做出准确的区分。

四、结论

传统上,人们习惯以忠实与否评判翻译的优劣,这种标准日益受到批判,因为人们认识到忠实的翻译不一定就好,不忠实的翻译不一定就不好,绝对忠实的翻译并不存在。翻译的目的论和翻译标准多元互补论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这种不足,人们开始从全新的角度来认识翻译,不忠实的翻译逐渐被接纳。不过,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不忠实”的翻译到底算翻译还是算改写呢?翻译和改写越来越难以区分。其实,根据认知语言学家族相似性的理论,翻译和改写同属创作这一原型范畴,具备家族相似性,即其本身的界限具有模糊性,根本无法加以区分。有时,可以把翻译说成改写,也可以把改写当成翻译。这对翻译标准的确立是一个很大的考验,我们显然不能在此问题上再纠缠于“忠”和“不忠”之说,但考虑到那些偏离原文,甚至完全脱离原文的译文时,翻译标准又向何处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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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孔慧怡.翻译·文学·文化[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 25-26.

“Faithfulness” or “Unfaithfulness”: the Family Resemblance of Translating and Rewriting

Xue Haibin

(,,,)

There has been no agreement so far as to what is the ultimate criterion of translation. The shift of our attention from the principle of equivalence to the principle of readers’ response indicates that the source text is no longer the only standard on the basis of which we make a final judgment on the target text. The school of deconstruction advocates that the source text has no absolute meaning and that faithfulness to the source text is impossible. Then arises the question whether translating is rewriting. According to the theory of family resemblance, translating and rewriting fall into the same category and the boundary between them is so fuzzy that they cannot be distinguished. Therefore, a translation cannot be simply measured by the term “faithfulness” or “unfaithfulness”.

;;;

H315.9

A

1009-895X(2012)02-0108-04

2011-09-13

上海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资助项目(沪教重2011-48)

薛海滨(1975-),男,讲师。研究方向:翻译理论与翻译实践。E-mail: haibin_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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