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先行 敢于先试

2012-09-22 09:54高志超林木
领导文萃 2012年2期
关键词:服刑人员矫正公益

高志超 林木

我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以“围绕‘四个提升,致力‘五区构建,全面推动丰泽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契机,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社会矛盾大调解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管理创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2010年以来,丰泽区先后荣获“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首批全国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区”等多项荣誉称号。

我区作为福建省首批社区矫正试点区之一,五年多来,结合区情实际,积极进行有益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创建工作体系,确保社区矫正规范运作。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通过“五强化”,确保各项工作规范运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司法所具体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四个纳入”:即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终综合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干部绩效考评体系,纳入区人大、区政协监督工作重点,纳入区综治一票考核内容。二是强化建章立制。注重制度建设,探索制定出组织领导、工作运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管理、教育和计分考评的社区矫正制度体系。精心编制工作手册,印制了30余种簿册表格,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运行。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在全省率先配齐副科级司法所长,并公开招聘12名社工,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4人以上;区司法局增设社区矫正办公室,增配2名事业编制人员;在全区74个社区各聘任一名社区矫正工作协管员,落实发放每月每人100元工作补贴。四是强化经费保障。先后筹拨180万元作为区社区矫正办公室启动资金、丰泽区司法行政OA系统研发资金和司法所建设资金,按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核拨专项矫正资金2000元,并纳入财政预算。五是强化舆论宣传。结合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创建工作平台,拓展社区矫正内涵外延。我区积极在社区矫正平台建设上求突破。一是创建劳动就业基地。积极引导区内非公有制企业支持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福建匹克集团设立“区社区矫正劳动就业基地”,为部分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工作岗位和就业机会,有效促使他们更好地接受监管教育。二是创建公益劳动基地。先后在北峰敬老院、刺桐公园、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等地建立了30个各种类型的公益劳动基地(点),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三是创建心理矫正服务中心。坚持心理矫治和行为矫治并举,借助区聘“专家型”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创建和依托区心理矫正服务中心、各司法所交心室,定期开展以“审视自我 重塑人生”为主题的集中讲座、心理测试、个案访谈和巡回咨询演讲等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四是创建警示教育平台。不断尝试整合监狱改造资源,每年不定期集中组织缓刑犯到泉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他们感受到了心灵洗礼和震撼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创建工作模式,确保社区矫正显获实效。我区不断开拓创新,首倡、践行和发展具有丰泽特色的社区矫正“八化”工作模式。一是衔接无缝化。政法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探索建立“案前调查评估、入矫报到保证、矫中联动帮教、矫后联合回访”四项机制,及时将按期解矫社区服刑人员转接续为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对象。探索对常住丰泽区的非丰泽籍社区服刑人员施行社区矫正,先后受托代管了数名非丰泽籍的社区服刑人员。二是监管严格化。采取“日联系、周走访、旬访谈、月汇报、季考评、年考核”等措施,把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全方位的监管视线。三是矫正个性化。坚持个案矫正与分类管理相结合,为每个社区服刑人员“量身定制”矫正个案,实现“对症下药”;四是工作社会化。广泛发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建了一支多达300余人的社会志愿者队伍,逐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参与度;五是教育科学化。坚持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逐步建立和施行了以教育工作计划化、教育流程程序化、教育内容和措施科学化、教育形式多样化为内容的教育制度;六是劳动公益化。司法所适时组织矫正对象到各类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进行公益劳动,培养社区服刑人员正确的劳动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增强他们的悔罪认识;七是帮扶人性化。注重从思想和生活上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关心和帮助,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改善他们的生活处境;八是考核公开化。认真对矫正活动情况进行评分、考核和公示,作为实施行政奖惩、建议司法奖惩的重要依据,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截至2011年8月31日,全区累计接衔社区服刑人员254名,绝大部分矫正对象表现良好,未出现一例漏管、脱控或重新犯罪及重大恶性案件,158名社区服刑人员健康回归社会。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监管、帮扶和安置一直是安置帮教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此,我区采取帮扶为主、管控为辅的管理,始終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我区把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机制,作为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不断整合社会资源,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2009年至今,我区共排查矛盾纠纷3050件,调处3050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3031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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