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2012-09-22 07:01李宏轩
经济视角·下半月 2012年3期

摘要:加强企业流转环节和收益环节等经营过程中的节税筹划,使节税收益最大化,以提高其经济效益。本文就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等的筹划方法进行了较全面的论述,对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有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增值税筹划;营业税筹划;消费税筹划;所得税筹划

作者简介:李宏轩(1955-),男,四川成都人,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图书馆馆长,副教授,研究方向:会计学。

中图分类号:F275;F810.42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2.03.16 文章编号:1672-3309(2012)03-35-03

所谓节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依法选择获取最小税负和最大节税利益的纳税方案来处理其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财务行为。

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节税筹划,主要包括流转环节和收益环节的节税筹划。

我国税制体系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其中流转税收入2010年占整个税收收入的66.7%,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仅为24.2%。作为我国税制的主要税种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内容。

一、流转环节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流转环节须缴纳的税收主要有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

(一)增值税筹划

对于增值税的筹划,可以从税率、税基、纳税人身份的选择、不同的销售方式、有效运用“混合销售”行为等方面进行筹划。

1、选择有利的税率。根据增值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实行的基准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0;农业产品、粮食副食品、农药、煤炭、图书、报纸杂志等18类产品生产实行13%,零税率一般适用于出口货物。小规模纳税人则以不含税销售额的3%简易征收。因此,企业可以充分地利用这几档税率,甚至利用增值税法中的减免税的规定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例如:某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月份机电的销售额1000万元,其中农机销售额400万(销售额均不含税),企业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20万元。

分析:(1)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销售额则:

应纳增值税 = 1000X17%-120 = 50(万元)

(2)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销售额则:

应纳增值税 = 600 X 17%+400 X 13%-120=34 (万元)

可见,分别核算可以少纳增值税:50-34 = 16(万元)

2、有效控制税基。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故应从缩小“销项税额”和扩大“进项税额”两方面进行筹划。

销项税额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要缩小它,关键在于合理减少销售额。如在附带包装物销售的情况下,尽量采取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式,且对包装物押金单独核算,而不要让包装物作价随同货物一起销售;在将自产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时,可采用商业折扣方式合理降低销售额;尽量采取深加工方式对企业产品继续加工,避免过早地作为对外销售处理;在纳税人发生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而退还买方销售额时,应及时从当期销售额中冲销等等,均可以减少销售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对其筹划应尽量扩大其本期数额。如可以合理选择供应商,作为一般纳税人,千万不要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货物,因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不了增值税专业发票,就无法抵扣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此外,在企业现金流较紧张的情况下,可采取在纳税期末购进货物,以增加应该抵扣的进项税额。

例如,某一般纳税人某年6月份销项税额2 000 000元,进项税额1 400 000元,则应缴增值税为600 000元,这时,本月末或者7月初正好需要进一批原材料,假设该批原材料的进项税额320 000元。如果6月底购进并取得专业发票,则6月份就只缴增值税280 000元了。尽管这样做并不影响年终应缴增值税总额,但是确实能够减少本期应缴增值税,从而缓解本月的资金压力,同时,还赚取部分资金的时间价值。

3、择定恰当的纳税人身份。增值税纳税人因身份不同适用税率不同,税收优惠政策也不同,且差别较大。人们通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低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并非如此。

例如:已知一般纳税人的税负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即:售价X17%-进价X17% =(售价-进价)X17%=毛利X17% (1)

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 售价X 3%

假设一般纳税人税负 = 小规模纳税人税负

则:毛利X17%=售价X3%(2)

将上述(1)、(2)整理后得:

毛利/售价 =3%/17% = 17.647% = 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节税点(毛利率,即税负的临界点)

通过上述计算分析得知,当不含税毛利率为17.647%时,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一致。但当不含税毛利率大于17.647%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就大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作为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较合适;反之,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就轻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作为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较合适。当然,在选择纳税人身份时,除了比较税负外,还应比较转变纳税人时所发生的成本。

4、选择有利节税的销售方式。从税务筹划角度讲,企业应尽量采用折扣销售和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因为按照税法规定,在折扣销售中,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分期收款销售的特点是一次发货,转移货物的所有权,再分期收款,货物的所有权再分期转移,分期确认收入。税法规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的时间是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因此采用这种销售方式,企业在不影响全年的销售收入的情况下,可以实现节税目的。

5、有效运用“混合销售”行为:这是指同时涉及到增值税应税货物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行为。税法对这种销售行为,是按“经营主业”即销售额达到50%以上的业务征税的。只选择一个税种,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征税。所以,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通过控制销售额来筹划税收。如前所述,当增值税率17%,营业税率3%时,企业经营商品的不含税毛利率大于17.647%,交营业税负轻于应缴增值税负,这时,企业应该想方设法使应缴营业税的营业额达到50%以上,选择作为营业税的纳税人有利;反之,应以销售货物为主,劳务为辅,选择增值税的纳税人为宜。

(二)营业税的筹划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取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对其筹划,可以利用营业税的免税、正确计算营业额、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进行筹划。

1、有效利用营业税的免税政策:营业税的免税内容包括:?譹?訛利用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节税;②利用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节税;③利用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节税;④利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节税;⑤利用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的防治节税;⑥利用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的文化活动、宗教活动节税。

2、正确计算营业额:一般来说,营业税各行业的税率较单纯,筹划空间不是很大,但营业税各行业的营业额却很具弹性,因而其纳税筹划的余地较大。在进行节税筹划时可采用隐蔽营业额的策略。对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纳营业税的行为,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营业额。税法规定,对未按不同税目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也就是说,哪个税目的税率高,混合在一起的营业额就按哪个高税率计税。例如,餐饮企业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而娱乐业适用的税率最高可达20%,对未分别核算的营业额,就应按娱乐业适用的税率征税。

(三)消费税的筹划

消费税是在产品生产完毕,进入流通的第一环节向生产企业征收的税种,目前只选择了11类消费品征税,并以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为依据征税。

消费税的计征,主要取决于纳税人的选定、税率的高低及销售额的大小三个因素。由于纳税人和税率筹划的空间较小,因而销售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应纳税额的多少。

首先,如果是含税销售额,应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其次,当消费税纳税人同时经营两种以上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时,税法明确规定,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从高适用税率。因此,企业在核算过程中须做到账目清楚,以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二、对收益环节税金的筹划

国家对企业收益环节主要征收所得税。所得税的筹划,应从分析影响应纳所得税额的因素入手。

(一)通过筹划经营规模以适用较低税率

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基准税率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等4档。因此,小型企业在设立时应认真规划企业的规模和从业人数,规模较大或人数较多时,可通过企业分立,分解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规模,以适用较低税率的方法实现合理避税。

(二)选择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享受15%的优惠税率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①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②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③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④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上述优惠政策类型和各项规定,企业在设立时应结合自身情况,充分用足用够税收优惠政策。

(三)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缩小应税所得额

1、通过合法方式减少应税收入。如企业购买政府公债的利息收入可免交企业所得税等。

2、充分利用税前扣除限额,增加税前扣除项目

(1)提高职工薪酬与福利。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企业实际发生的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职工福利费、2.5%以内职工教育经费及2%以内工会经费(简称三费),准予扣除。因此,企业可通过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增加职工福利、加大职工培训等来达到减税的目的。

(2)合理的公益性捐赠。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在具体运用中应注意:必须通过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公益事业的捐赠才可以扣除,直接捐赠和非公益性捐赠税前是不允许扣除的。

(四)选择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

1、选择合理的成本费用核算方法

企业在选择成本费用会计核算方法如存货的计价方法、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等时,应立足于使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发挥。 企业存货计价的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企业采取不同的计价方法,直接影响企业期末存货的价值以及利润总额,从而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企业应根据当年的物价水平选择计价方法来减轻税收负担。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固定资产的折旧额是产品成本的组成部分,而折旧额的大小与企业采取的折旧方法有关。根据现行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等。企业可以根据税率的类型、税收优惠政策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

3、费用分摊方法的选择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如管理费、福利费等费用支出。而这些费用大多要分摊到各期的产品成本中,费用的分摊可以采取实际发生分摊法、平均分摊法、不规则分摊法等,而不同的分摊方法直接影响各期的利润、税收负担。因此,企业要对费用分摊方法认真筹划。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对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无形资产的分摊年限等内容进行筹划。

三、结束语

企业进行经营过程的税收筹划,以达到降低税负,合理避税,已成为当前税收筹划工作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在税收筹划中,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合理合法,在这个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工作必须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并保持相对的灵活性,随时根据税法的变动制定调整筹划方案,保证合理避税和降低税负,以增加企业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张恒生.企业合理避税的探讨[J].现代商业,2008,(04).

[2]赵倩.浅议当代企业合理避税的路径和方法[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