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义
“取”字顾名思义,与“耳朵”有关,莫非是古人把偷听人家的悄悄话就开始叫做“听取”了?查了《说文解字》,才知道“取”的本义就是“割掉耳朵”,并且还是割取左耳朵的意思。
割掉耳朵才叫“取”,在今天简直不可思议。但在古人眼里,“割耳朵”却是易如反掌,不费吹灰之力。他们不但割动物的耳朵,也割人的耳朵。《周礼?夏官?大司马》:“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意思就是说,捕获大的野兽交给公家,捕获小的野兽归自己私有,只是别忘了把野兽的耳朵割下来,以此来评定成绩。怪不得“取”字的“耳朵”在左边,原来割的就是它呀!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者,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资治通鉴?唐纪》:“取吴元济。”这里的“取”,割的就不是野兽的耳朵,而是人的耳朵了。后来战场上就不光是割耳朵的事情了,大家把割掉敌人的头颅也算作“取”。如苏轼《阳关词》:“恨君不取契丹首,金甲牙旗归故乡。”这里的“取”就是要割头了。《说文解字》曰:“取,捕取也。”“捕取”就是捕获后割下耳朵的意思。在古代,无论是捕获野兽还是抓获俘虏,都要割下他(它)的耳朵,以便去邀功领赏。
既然取得耳朵是“取”,取得头颅也是“取”,那取得阵地、城池、国家当然也是“取”了,就连男人迎娶新娘,古代也叫做“取”。《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吴起取齐女为妻。”《水浒传》:“我近来取得一个老小,清河县人。”这里的“取”都是“娶”的意思。至于“取”字当“得到”“取得”讲,那就是“取”的引申义了。《荀子?劝学》:“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文能取胜。”等等,这里的“取”都是“取得”“得到”的意思。
知道了“取”字的来源,如今再看“取”字左边的“耳”字,就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