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被推到舆论焦点的风口浪尖是在7年前。2004年1月5日,重庆某报一则题为《知名电影人披露:F姓女演员“涉黄”成星?》的报道,迅速引爆了从来就不缺八卦话题的娱乐圈。文中援引南京某媒体的曝料:一位青春貌美的F姓女演员,主动给每部戏的导演“投怀送抱”,因此得道成星。据此推测,“该女星极有可能是指《还珠格格》中的俏丫头‘金锁”。
事实上,文章的消息源头是:圈内某演员透露,一个尚未成年便出道的F姓女星,靠与导演进行“性交易”换取出镜的角色,从而走上成名之路。
“F姓女星太多了,怎么莫名其妙就成了我?”得知消息时,我正在北京郊区小汤山的摄影棚里拍摄电视剧《天一生水》。当时我都要崩溃了。我走出摄影棚,一直在外面转圈儿。多年后回想起来,那天的寒冷依然浸透我的骨髓。要知道,《还珠格格》的制作人是琼瑶的儿媳,又有哪个男导演能决定琼瑶戏里的女演员?我跟谁去涉黄,跟琼瑶吗,跟她儿媳吗,难道人们觉得我是同性恋?
《天一生水》的导演是黄磊,他很快发现我情绪失常。在他的追问下,我告诉他:今天有一条新闻说我“涉黄成星”,你能给我解释一下什么叫“涉黄成星”吗?
就在我和黄导谈话的时候,我妈妈也从网上得知了消息,她非常吃惊,非常生气,因为我们家是一个传统的家庭,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妈妈很想给我打电话,问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妈妈又很矛盾,怕她的电话让我承受更大的压力。坚持到夜里两点,妈妈还是拨通了我的电话,在电话里向我发火了。当晚,我们的通话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当妈妈心头的疑虑彻底打消后,我告诉她:“以后,这样的事情会越来越多,你和爸爸别再上网了。”
那一年我23岁,是华谊兄弟影视公司旗下的签约艺人。一年前,我参演冯小刚的电影《手机》,出演武月。“涉黄”事件时,我凭借此角色,收获了职业生涯的第一个电影奖项——大众电影“百花奖”的最佳女演员。
与妈妈通话后的第二天,我要求公司以最快的速度发表声明应对谣言,但是这一切都没能如愿。我很沮丧,连自己的人都没有保护你,你会觉得很无力,我总不能自己站出来说,我不是那个F姓女星,这是一条假新闻。
几天后,“华谊”亮出了法律维权的声明,发布涉黄新闻的报纸开始刊登道歉信。但是,“涉黄”的报道是个整版,而道歉信就是一个豆腐块。而且,这个时候道歉信已经没用了,负面新闻的传播速度远远比道歉信要快得多。
如今,我也是老板了,回忆这段往事,我开始理解“华谊”当时的作法:经纪公司旗下艺人众多,面对媒体炒作总要考虑整个公司大盘的运营,任何个体利益都必须服从平衡大局的考量,不是公司不想出声明,只是其流程机制很奇怪。所以,等到公司的声明出来,已经过去四五天,没有任何意义了。
因成功出演电影《心中有鬼》中的徐曼丽一角,我获得2006年台湾电影“金马奖”的最佳女配角。正是在这一年,我认识了导演李玉,凭借和她首度合作的电影《苹果》,我来到柏林,第一次踏上了国际电影节的红地毯。
这年3月,一篇网贴《我所知道的范冰冰涉黄成名的事实》出现在国内论坛网站。发帖人“我在娱乐圈”自称是大陆二线艺人,言之凿凿地披露了所谓“范冰冰被包养、一夜情、怀孕、整容”等内幕;一个月后,“我在娱乐圈”再次发帖,要求我拿出能够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宣称“如果诽谤或者污蔑,愿意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退出娱乐圈”;事隔一天,“我在娱乐圈”第三次发帖,称自己用私人关系,耗时两年整理了我涉黄的相关证据。
这是我第二次亲历涉黄事件,我决定追查到底。根据发帖人的IP地址和注册信息,我们最终在陕西西安的一个小县城里找到了发帖者,她们是两名初二的中学生。她们发帖是受一位在网上认识的演员姐姐指使,那个演员就在北京。此事后来以两位中学生发道歉信而告终。
我没有继续追查那位人在北京的“演员姐姐”,我希望以大度的胸怀应对演艺圈的是是非非,也希望那些制造流言的人能够给自己留点良心、给演艺界的人士留点清白。
编辑 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