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是皇帝一个人说了算的“家天下”,但皇帝也知道“一个人拍脑袋”的局限性,于是有了“朝参”(也叫“朝会”)和“集议”(也叫“议会”)——这便是古代中国的“两会”制度。
一般在进行重要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工作安排、典章颁布时,皇帝都会亲自主持“朝会”。有资格参加“朝会”的都是相当于今天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级别的“三公”、“九卿”,最低也得是副厅级的正五品官员。“朝参”时间不长,但相对频繁。到了唐代,“朝参”变成了“常参”,每日或隔日举行。
“集议”则由“三公”们或地位相当于“三公”的大臣主持,皇帝一般不参加。“集议”实际上是应皇帝的要求或同意才开的,其规模可大可小,参会者的范围比“朝参”复杂。“集议”通过的议案都是要认真执行的,与今天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有点接近。
“集议”也分中央和地方,与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相似。但与今天的“人大代表”都是普选出来的不同,参加“集议”的人员都是由官方决定和领导推举的,代表中并没有普通群众。从史料上来看,“参会代表”主要有四类人。一是相当于今天省部级高官的“二千石”以上驻京大臣,实为官僚和利益集团的代表;二是“地方代表”,以分封在外、待遇达到一定级别的列侯为主,实为贵族和特殊阶层的代表;三是“专业代表”,主要是列大夫、博士、议郎这些专职谏官,实为“公务员”群体代表;此外,在需要时还会有“基层代表”, 以饱读诗书的“贤良”、“文学”人士为主,由郡国国主和地方富豪推举出来,实为学术界和富人代表。虽然这些代表并没有代表性,但其素质要求并不低,必须敢说话,善表达,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只会“摁表决器”和“鼓掌”是不行的。
古代“两会”很注重民主气氛,“代表们”敢直抒胸臆,有人甚至敢在朝会上当面指出皇帝的不是。如果“代表”总是投赞成票,便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会遭到皇帝的训斥和查办。在“集议”上,议案也很难“一致通过”,有时还会出现“经年不决”的现象。西汉末年的王莽新朝,有一次“集议”要讨论并颁布官员的工资制度,结果议了好几年,也未能拿出各方都能接受的意见。由于政策迟迟不能出台,导致上自公侯、下至小吏都拿不到工资,即所谓“皆不得俸禄”,实在罕见。
古代最著名的一次“集议”是汉武帝时期的“盐铁会议”。60余名地方和基层代表,与以御史大夫桑弘羊为首的驻京高级干部代表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地方和基层代表对盐铁官营、平准均输、酒类专卖、货币发行等多项政策提出了尖锐批评,而这些政策的实际制定者正是桑弘羊。最后经过表决,废除了全国酒类专卖和关内铁官制度,打破了国有公营的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