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贺婧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省始终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惠民政策层出不穷、保障步履高速迈进。医疗、养老、教育、就业、社保、保障房等一个又一个的民生实事,绘就了一幅以人为本、温暖多彩的动人画卷,令我省百姓“劳有所得、病有良医、老有善养、住有宜居、失有所保”,让百姓从中体验了幸福与期待,让百姓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振兴的成果。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
我省始终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增加资金投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等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关系民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
从2008年开始,城镇登记失业率持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就业局势一直保持总体稳定。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比例下降,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例提高。城镇从业人员比例略有提高。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比例显著提高。我省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吸纳了大量人员就业,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已经成为就业的主渠道。
我省通过实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为近11.2万名贫困生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就业援助。
统筹城乡就业迈出实质性步伐,2008年以来全省累计培训农民工99万人,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部向农民工开放,提供求职登记、信息查询、推荐介绍、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一条龙”就业服务,不定期为农民工举办专场招聘洽谈会,促进进城务工农民工尽快实现就业。
我省优化和改善创业环境,营造了鼓励创业的良好氛围,带动了更多劳动者实现就业再就业。自2008年以来,全省扶持创业带头人4.8万人,带动33.1万人实现就业再就业。
我省通过深入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不断破解教育发展难题,扶正教育天平,辽宁的孩子们体验到了教育带来的快乐和对人生的改变。
我省通过科学调整与布局,使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努力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到2011年末,我省小学生生均校舍建筑面积6平方米、初中生生均校舍建筑面积8.1平方米,标准化操场、远程教育终端、体音美设施、计算机实验室一应俱全。
“入园难、入园贵”一度困扰着家长。2011年,我省编制并实施学前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和改扩建城乡幼儿园392所,新增学位6.8万个,促进了地产幼儿园品牌连锁建设。
我省通过不懈的努力,把更多的教育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倾斜,在每个乡镇建设了高水平的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全面普及城乡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农村免费教科书,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
为了促进教育资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2012年沈阳经济区8城市12所高中开始跨市招生。
孩子在放学后需要的是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而不是沉重的书本、写不完的作业,从2012年开始,我省着手为全省中小学生“减负”,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继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工程之后,我省继续推进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2011年,我省完成37万余套保障房建设和归集任务,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我省全面推进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让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实现住有所居,不论是城镇的低收入困难住房家庭,还是农村单亲贫困母亲,受益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群体范围不断扩大。
5年里搬了8次家的单亲贫困母亲矫金环,在今年5月15日这一天终于拥有了自己的新家,她激动地说:“做梦也没想到政府能给俺建了新房子,以后再也不用投亲靠友借房子住了!”近3年来,针对这样的农村贫困家庭,我省启动“母亲安居工程”,投资3000多万元,先后帮助全省3000多名单亲贫困母亲圆了安居梦。
我省越来越多的外来农民工、大学毕业生等住房困难群体也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受益。今年,沈阳市首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安图小区进行了电脑排位配租,249套房源全部配租成功,其中部分房源提供给外来大学毕业生合租。
2012年我省对分配后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现严格的准入退出、实现比较完善的物业管理、实现较高的维修养护水平。
我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建立起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14个市基本建立起市级统筹制度。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80.2万人。2007年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24万人。
全省14个市全部出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办法,部分市已经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240元/年。部分市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我省全力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到2010年,全省将150万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20万困难企业在职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满足了其基本医疗需求。
启动医疗保险“一卡通”,从2011年开始在省本级及10个市、18家定点医院率先试点,实现医疗保险费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我省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城乡全覆盖,覆盖面不断扩大。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全面启动新农保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提前实现全覆盖。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参保范围从国有企业扩大到各类企业,从单位职工扩大到灵活就业人员,从城镇到农村,越来越多的人群享有社会保障。截止今年6月底,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88.2万人。
我省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并实现按时足额发放。从2005年开始连续8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待遇,人均累计增加养老金912元/月,2012年为451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200元,是历年来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调整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水平达到1662元。
让生活在辽宁的百姓有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和踏实感,这是我省民生事业的追求,因为这份追求,辽宁更加努力,更加执著,向更高标准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