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贵福
当前财政专项资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王贵福
在近期我国开展的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中发现,不少单位在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在检查资料中发现有些行政单位对拨入的财政专项资金,没有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在“拨入经费”科目下设置“拨入专项经费”二级科目进行核算,而是将财政专项资金在“拨入经费”中与正常经费混在一起核算,有的在“暂存款”科目核算,使得专项支出和公用支出相混淆。有的事业单位未将财政专项资金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在 “拨入专款”“专款支出”科目中核算,而是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有意逃避监督检查。
各种不同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混合使用,项目资金滞留、相互挤占的现象严重。例如某局挤占专项资金2.4万元,部分单位存在财政专项资金滞留现象。
项目单位存在内控制度不健全,违规使用白条报账,原始凭证不合规,违规使用大额现金等问题。从检查资料中发现某乡基本建设工程款不合规原始凭证16笔258万元,从而诱发了偷漏税行为。
应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设备购置资金没有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从检查资料中看出某街道办事处购置复印机、计算机,某局购置数码机、笔记本电脑都未经政府采购程序。
检查发现乡镇街滞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较为普遍,有的擅自改变资金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有的用于补充办公经费;有的有资金无项目从而造成连续结转等。
明知财政专项资金不能用还要挤占、挪用,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没有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核把关。
个别单位财会人员业务技能差,对财经法律法规掌握不准,不能严格按《会计法》及财务会计制度建账、记账,会计核算不及时,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也导致了一些单位的财务管理不规范。
由于财政紧张,在确保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单位人均公用经费预算偏低,致使有的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严格按照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行政单位拨入的各种财政专项资金必须在“拨入经费-拨入专项经费”科目中核算,专项资金支出在“经费支出-专项支出”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拨入专款”“专款支出”科目下分明细核算;按不同的项目级别支出科目设置明细账,年底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结转。
将项目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合规性作为项目申报和验收的必要条件。在项目申报和验收过程中,审查人员必须对项目单位的会计资料进行审查并以此判断项目单位的申报条件、经济实力、财务状况及管理水平。
在财政专项资金财务核算中,严禁虚报冒领、套取专项资金,严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严禁无故滞留专项资金,严禁扩大开支范围使用资金,严禁铺张浪费专项资金,严禁贪污私分专项资金。
实行日常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机制。监督检查工作不仅要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还要进行事先、事中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如期完成,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单位领导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做到依法理财,规范管理;分管领导要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严格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措施;同时还要配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财会人员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财政监督局)
(本栏目责任编辑:罗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