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威 张莲苓
近年来,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非常迅猛,整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国民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据统计,2010年全国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完成利润2.6万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利润总额的66.8%。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11年11月12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指出:“小型和微型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虽然我国中小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却普遍存在融资难的问题,已经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银行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减少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由于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缺少内部控制机制。很多银行无法判断中小企业的真实财务、经营状况,中小企业提供给银行的报表通常也与其内部使用的报表有“天壤之别”,甚至经常有多开户头、多头贷款的恶性诈骗事件发生。这就导致了在中小企业的融资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了资本市场的“逆向选择”问题,即银行为了保全资产安全,宁愿大幅度减少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也不愿承担金融风险向优质的中小企业客户发放贷款。
2.抵押担保制度难以落实。由于目前我国各类产权交易市场发育还不够充分,中小企业用于抵押的资产往往难以变现。特别是有些银行由于接受了较多的房地产作为抵押资产,都快成为房地产公司了,而在目前房地产市场前景不明朗的市场背景下,银行的风险可想而知。在加上中小企业经常用于抵押的机器设备,对于企业而言有较大的价值,但对于银行而言就是废铜烂铁,变现也非常困难。
3.银行基层网点授权有限,办事程序复杂。目前各银行都按照自己的标准对企业资信实行分类管理,有些银行网点授权甚至不到50万元,即使有些县级支行的授权也不超过300万元。另外,中小企业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往往还要往返上级行数次,等贷款批下来,企业也错过了用款的“黄金时期”了。因此,很多中小企业干脆放弃向银行申请贷款,直接转向民间资本借贷。
除此以外,由于我国金融体系中资本市场相对于资金市场发育不完全,缺少一个多层次的、规范的、能够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中小企业也很难通过债权和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获得资金。
要解决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关键要在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三者之间形成正常的市场经济关系,建立健全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积极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朝着多渠道、市场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具体来说主要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金融体系。通过立法强制,保证政策性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比例。政策性银行可将财政担保或地方财政发债等方式配套的专项资金,委托地方商业银行专门用于中小企业贷款,并向商业银行支付一定比例的代理费用,而贷款风险则由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共同承担,从而提高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2.继续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已经在金融行业产生积极的效应。在引导、规范了各类民间资本,增加了信贷资金供给的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鲶鱼效应”,有效的激活了金融贷款市场,使中小企业、农户增加了贷款选择,贷款利率下降,服务水平也有了提高。因此,应继续加大对这类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降低准入门槛,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选择渠道。
3.继续引导中小企业改革,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管理现代化的必然产物,引导中小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对于目前还处于改革过程中的中小企业,更需要引导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从而有效防范企业内部和外部欺诈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