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振祥 庄丽滨
近几年来,福建南靖县质监局认真贯彻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社会上树立了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2010至2012年8月,该局共查处行政案件139起,均按期结案,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在历次省、市质监局及县法制办组织的案件评查中,均取得好名次,多次获得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在执法工作中,该局紧紧抓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责任意识这一关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和办案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近三年,该局共举办10期“素质提升”讲座。该局加强素质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要求执法人员重点把握现场检查、立案、案件调查、审理、告知等10个办案环节,对办案全过程做到心中有数,运用自如;加强专题教育,根据质监工作特点,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服务企业等专题教育,针对典型案例和平时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案例分析,探讨办案技巧,促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办案技能提高;加强廉政教育,组织学习勤政廉政典型人物先进事迹,并通过反面教育,增强廉政意识。
同时,该局强化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在执法中严格做到“五个要”:事实要清楚。查清案件违法事实、行为事实和结果事实,把握违法行为动态过程;证据要确凿。全面收集证据并形成证据链,确保证据充分;定性要准确。定性是处理的前提,处理是定性的结果,定性要有充分的理由;处理要适当。处理案件做到不偏不倚、过罚相当,杜绝同事不同罚;程序要合法。办案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的要求,确保程序合法。
另外,该局创新执法理念,推行阳光执法,在执法中切实履行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每起案件作出处罚决定前,均依照办案程序告知当事人拟处罚意见,并认真听取其陈述和申辩,依法采纳其中有理有据的意见,做到处罚公正。推行说理式执法。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彻底改变表述不完整,说理不透彻的填空式、简单化执法模式,树立“和谐执法、文明办案”和“起点公开、基点公平、终点公正”执法新理念,案件的处理做到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该局将细化的处罚标准、案件执行情况、举报电话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阳光”下运行。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向当事人讲明裁量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一次记录、二次警告、三次处罚“三步走”的文明执法方式,实行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五位一体”的执法责任制,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高了执法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