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波
(温州大学体育学院 浙江温州 325035)
城市居民区体育活动场所的建设研究①
——以温州市下吕浦住宅区为个案的一次调研
赵海波
(温州大学体育学院 浙江温州 325035)
基于当前对城市居民区体育现状研究的不足,本研究选取温州市下吕浦住宅区为个案,通过对该区域体育活动场所的种类、数量、面积、配置、环境、健身人群以及满意度等层面进行调研,从中了解城市居民区体育活动场所的建设现状,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此为进一步推动社区体育的深入开展、促进全民健身运动的良性发展提供理论上的借鉴与支持。
城市居民区 体育活动场所 建设现状 研究 建议
上个世纪我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及21世纪《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的颁布,均以全民参与体育均等化、促进全民健康为最终旨归。社区体育作为我国全民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成为体育学界研究的热点。城市社区体育设施“为开展城市社区体育活动,在社区内规划建设的运动场地、场馆和配套建筑”[1],但当前研究视角多集中在社区体育服务化模式等宏观层面的研究,针对社区体育活动设施(场所)建设的微观研究为数不多。
针对于此,以温州市下吕浦住宅区为个案进行实际调研,不失是我国城市居民区体育场所建设现状研究的一个区域切入点。同时,该研究也可以为促进温州市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打造“幸福温州·健康温州”提供基于理论上的借鉴与支持。
以温州市下吕浦住宅区体育活动场所的建设现状为研究对象。
2.2.1 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法
借鉴体育人类学田野调查法,研究者在参与该住宅区体育健身锻炼的同时,随机抽取部分健身者进行深度访谈,从中获得本研究所需的资料。
2.2.2 实地调查法
研究者对该住宅区进行实地调查,从中获得详细的体育场所建设总体情况,其中包括体育场所的种类、数量、面积、位置、环境等。
2.2.3 逻辑分析法
根据调查结果,研究者进行归纳、总结并进行逻辑思维分析,从中得出调研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根据实地调查可知,目前下吕浦住宅区体育活动场所主要分为两类,即:室外与室内体育活动场所。室外分为健身广场、健身路径、健身步道、球类场地等,室内主要包括棋牌室和球类馆(室)(如图1)。
图1 下吕浦住宅区体育活动场所种类图
下吕浦住宅区室外健身广场一般为综合性的体育休闲健身场所,在建设规格上没有严格的要求,在其中居民可进行健身操(舞)、太极拳、健身气功等锻炼,儿童则可进行体育游戏、轮滑、跳绳等健身锻炼;健身路径中主要安置了一些健身器械,这些器械主要由温州市体育局体彩公益金捐助而建;健身步道一般围绕小区绿化带、健身广场而建,主要供居民散步、健步或跑步使用;球类场地主要包括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等场地。室内场所主要为棋牌室和球类馆(室),其中球类馆(室)有羽毛球馆和台球室,棋牌室一般建在居民楼地下室,羽毛球馆和台球室则另择场地独立而建。
社区体育场所数量影响着居民健身锻炼的兴趣、频率和参与度,是衡量社区体育开展状况的重要指标。下吕浦住宅区共有9个居民小区,调查显示:健身广场有5处,9个居民小区中其中4个小区囿于居民楼密集且辖区面积小而没有健身广场;除了1个小区外其他8个小区均有数量不等的健身路径;同样是由于楼栋密集和面积原因,该住宅区健身步道只有3条;球类场地共有11块分别为乒乓球场地、羽毛球场地、篮球场地、网球场地和台球场地;9个居民小区中均有专门的室内棋牌室。
城市社区体育活动场地主要面向全民健身,我国《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中对室内和室外体育设施面积有着明确规定,如在3~5万人口规模的社区中宜集中设置一处社区体育中心,其面积指标为10300~13600m2(室外)和3600~4900m2(室内)。同时《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指出未来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m2以上”[2]。
球类项目对场地面积有规范而严格的要求,如篮球场地要求长、宽为28m、15m,且边线缓冲距离为1.5~5m,短线缓冲距离为1.5~2.5m,场地总面积为560~730m2。在实际调查中,发现只有一个小区有标准篮球场地一块,其他小区中只是在社区广场或空地安置篮球架供居民健身锻炼。有学者2002年对温州市社区体育现状进行调查,指出“温州市公共体育用地人均占有量只有0.45m2,体育锻炼场所、设施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现有居民小区体育配套设施不够齐全,供求矛盾十分突出”[3]。目前下吕浦住宅区二区和八区常住人口较为密集近1.5万,活动区域较大近9000m2,但人均体育场地尚不足0.6m2,从这个层面平均而言,经过近10年发展的下吕浦住宅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依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社区体育活动场所的配套设施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各种健身器材如篮球和羽毛球架、乒乓球台以及相应的球与球拍等;二是供个人休息以及卫生的设施如休息凳、厕所等。我国《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中规定在社区体育设施周边应根据实际需要而提供相应的厕所或器材租赁等配套设施。
调查显示:下吕浦住宅区各健身广场、健身路径和健身步道场所都配置了数量充足的休息凳。健身路径中的各种器械较为齐全主要包括太极揉推器、漫步机、扭腰器、云梯、健骑机、划船机以及单双杠等。室外球类场地一般只是提供了锻炼的物理空间,相应的器材租赁服务没有。调查中发现只有一个小区建有一处公厕,但也是建在非健身场所处,这明显会给健身者带来诸多不便。
社区体育健身活动与环境有着密切关系,好的健身环境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体育锻炼,而且可以激发运动情绪和兴趣并能更快地缓解运动疲劳。社区体育活动场所多为室外,多受阳光、风沙、雨水等天气的影响,因此对环境要求更高。
温州地处沿海,常年日光充足、雨水充沛,这是温州地区基于地理环境上的优势,但与此同时这对居民的户外锻炼却产生很大影响。与温州市区乃至全国其它住宅区一样,下吕浦住宅区室外风雨体育活动场所几乎没有;除综合室外健身广场,条件稍好设计较为合理的小区会在林荫小道上安置健身路径,而其它一般安置在社区空旷场地,尤其健身步道和球类场地更是如此,因此下吕浦住宅区居民体育健身对天气环境的依赖较大。
全民健身运动重在“全民参与”,然而从很大意义而言,社区体育活动场所人群的种类和数量受到锻炼形式的影响,这就要求社区体育健身场所应提供多样的锻炼形式与项目,唯有这样才能吸引不同人群参与社区体育锻炼。
调查显示:下吕浦住宅区各体育健身场所人群中以老年人、家庭妇女和儿童为主,但年青人较少。通过对参与锻炼的部分老人和家庭妇女(共60名)访谈得知,他们多数对自己小区的体育活动休闲场所感到非常满意和基本满意,不满意者很少,但也有老人在表示满意的同时,认为应该再多设置一些更加适合老年人锻炼的形式如门球等,这体现出老年人渴望进一步参与体育锻炼的愿望。通过与部分年青人(共40名)交流得知,他们不愿参与社区体育锻炼的原因按照出现频率依次为:对社区提供的健身形式不感兴趣、平时闲暇时间少、场地拥挤等。
(1)温州市下吕浦住宅区室外与室内体育活动场所主要包括健身广场、健身路径、健身步道、球类场地(室内外)、棋牌室等。由于辖区面积等原因,健身广场与健身步道数量较少而不能满足居民健身的需要。
(2)经过近10年的发展,目前下吕浦住宅区体育活动场所面积人均仍不到0.6m2,远远没有达到《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所要求的1.5m2;体育活动场所中相应的配套设施尚不够齐全,室外球类场地和卫生设施这两方面尤其突出,同时受天气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场所的健身环境尚需改善。
(3)下吕浦住宅区参与体育健身锻炼的以老年人、家庭妇女和儿童为主,对本辖区体育活动场所满意程度较高,对社区健身形式不感兴趣、闲暇时间少、场地拥挤等是影响年青人参与社区体育锻炼的主要原因。
(1)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合理开发居民区闲置场地。这些闲置场地包括边角地、废弃地等,通过填、盖、改等手段,通过安置一些占地面积不大、居民喜爱的体育实施如健身路径、乒乓球台等扩大体育活动场所的人均占有面积。
(2)完善旧住宅区体育活动场所配套设施。社区在提供体育活动场所物理空间的同时,应进一步增加器材租赁、公共卫生等配套实施,同时基于天气等因素的影响,应进一步改善一些场所的健身环境,以此吸引更多的居民参与社区体育锻炼。
(3)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增加一些适合不同年龄阶段的健身形式或项目。年龄不同对体育健身形式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如老年人更偏爱一些运动强度低、安全系数高的健身形式,而年青人则更热衷于富有挑战性的时尚健身形式,在此基础上应进行合理规划,以此使社区体育能够更好地面向全体居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R].2005,11.
[2]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R].2011,2.
[3]樊炳有,胡爱武,徐德权,等.温州市市民体质与社区体育现状调查[J].中国体育科技,2002,1(38):53-55.
G818
A
2095-2813(2012)11(a)-0071-02
温州市科技局软科学计划项目(编号:R2011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