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勇 程金海 高卉
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是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强化农村综合服务。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原则,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在继续搞好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经营基础上,积极开展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劳动就业等服务。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打造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
2009年以来,浙江省绍兴市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及省社考核内容,发挥农村市场流通主渠道作用,力争在“扩内需,保增长”工作中有所作为,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合资源、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创办“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相结合”及融“村务、商务、服务”为一体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努力使其成为撬动农村市场的有力支点。
一是以点带面,逐步推开。2009年,本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市供销合作社在上虞市社试点创建了“梁湖镇南穴村综合服务社”,根据南穴村原有供销合作社服务设施比较健全,并与村级文化活动中心自成一体的有利条件,投资12万元,对原有的生产和生活资料经营门店,按现代流通经营网络的要求进行改造,对村级文体中心按文化特色村建设要求进行完善。通过创建,现共有经营服务用房13间,计470平方米。综合服务社服务南穴村并辐射周边的拗花山、任庄、前塘、吴家楼等5个大村,共服务农户1727户,人口5298人,耕地面积3901亩,经济林5200亩。2010年,绍兴市社在上虞试点基础上,在全市推开,至2010年底,全市系统已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13家,资产总额452万元,总面积6770平方米。2010年销售总额820万元,共服务农户6618户,人口18776人,耕地面积19302亩,经济林26960亩。2011年,在全市新建30家综合服务社,“十二五”期间,计划在全市新建综合服务社100家。
二是加强领导,政策保障。2011年,为切实加强领导,加快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市供销合作社成立了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了职能处室。绍兴市社与市财政共同出台了《绍兴市供销合作社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排专项奖金进行以奖代补和经费补贴。明确规定:创建一家二店二室的初级社补助为3万元;创建一家三店三室的示范社每家补助为8万元。 在上虞召开了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服务社建设现场会,实地参观学习了综合服务社建设的典型经验,探索建设过程中的一系列政策和机制问题。新昌县社2011年专门出台了《关于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服务社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是规范运作,统一管理。各地供销合作社坚持开放办社原则,鼓励和吸引龙头企业、个体经营户、农民经纪人等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绍兴市社出台了《组建农村综合服务社基本标准》,明确了农村综合服务社的组建原则、内容、建设要求和管理要求。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建社模式: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各公益性项目,与建社地村委对接,由所在村牵头,供销合作社进行适当物资支持,对村级原有的文化活动室、体育和健身场地,按照文化特色村要求进行改造,平整场地、增添设施、强化功能、完善相关制度。各经营性服务项目坚持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投资主体多元,筹资渠道多样,各门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农资连锁店和日用消费品店以直营或加盟方式与供销合作社农资龙头企业、大型超市等流通企业实现对接,采用统一商品配送、统一明码标价、统一经营台账、统一管理标准的规范化运作。店内采取开架自选方式售货,商品分区分类摆放,陈列整齐美观,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完善,服从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制作、悬挂社牌、标识。在规划布局上坚持依托基层社现有网店或村级办公活动场所,规定店与室隔距不超过40米;在功能定位上实行村务、商务、服务“三统一”;在服务内容上坚持公益性服务、经营性服务相结合。
第一,推进了农村社区的和谐社会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的便民超市做到服务公约上墙、商品丰富、质量保证、明码标价、购物环境明亮整洁,从而吸引了广大村民购物。活动中心做到有专人打扫卫生、提供茶水、做好管理工作,从而吸引了很多村民到活动中心收看电视、翻看书报、组织各类文娱活动,特别是晚上更是热闹。村民群众普遍反映,供销合作社建办村级为农综合服务社,既美化了环境、方便了购物,又丰富了村民的业余文化娱乐生活。更重要的是积极参与了农村社区的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第二,拓展了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村级综合服务社是为农服务的前沿,也是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载体和基础。综合服务社已将单一的商品买卖模式改造成新型的综合服务体系。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供销合作社传统的一买一卖的经营方式暴露出明显的不适应性。各级供销合作社特别是县以下供销合作社全面加强为农服务基础建设,以现代经营方式改造、重组为农经营服务体系,实行经营服务一体化,在“综合”二字上做文章。服务社对农民群众实行集中式的全方位服务。在经营上,服务社都办有面积不等的连锁超市,商品品种达数千种;办有农资销售点,聘请农技员坐堂问诊,配肥配药;有些还办有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点。在服务上,其服务项目少则五六项,多则十余项,包括订购商品、送货上门、发布农产品市场信息、农业科技咨询等等。供销合作社通过乡村为农综合服务这个载体既拓展了领域,稳固了阵地,又服务了农民,更重要的是贴近了农民,重塑了自己的社会形象。
第三,改善了农民消费环境,实现了安全便利消费。各地供销合作社以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为抓手,坚持从丰富农民的物质与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出发,坚持使供销合作社“新网工程”网点与农村社区活动中心有效对接,同时注重以现代经营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点,使农村消费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当地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买到货真价实的生活必需品,享受到与城市一样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
第四,促进了农产品生产与流通,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如新昌县村级综合服务社立足当地的烟叶等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开展农副产品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业务,帮助农民打通农副产品“进网络、进城市、进超市”的绿色通道,使一家一户的“小生产”与瞬息万变的“大市场”相连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通过信息、技术、购销活动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初步形成了提供从种苗、施肥、收成、运销、科技、信息等方面的全程服务,获取产业延伸和增值效益。2010年这13家综合服务社实现农产品收购额288万元,这既促进了农产品生产与流通,又带动了农民增收致富。
一是创建工作不平衡。表现在各县(市、区)建设的进度不一致,经济基础较好的绍兴县社、上虞市社及越城区进展顺利,其他县市行动较缓。同时已经确定创建的服务社与服务社之间也不平衡,综合服务社的功能尚不健全,影响了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整体功能和便民服务效果。
二是科学选址有难度。综合服务社适合建设到经济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城郊结合村、乡镇驻地村。目前,绍兴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建办的综合服务社在规划布局上主要坚持依托基层社现有网店或村级便民服务中心。近年来,由于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数量的扩展,加上农村对空余房产创效增收意识的增强,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社可以利用的农村社会空余存量土地、房产资源越来越少,这对我们综合服务社的定点选址带来一定困难。
三是服务内容尚单一。从目前已建成的综合服务社来看,大多是“二店二室”,即生活资料小超市、农资小超市与文体活动室、卫生医疗服务室的模式,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还比较单一。
四是建设资金尚缺乏。资金问题是目前制约综合服务社建设的主要问题。从已建成的综合服务社的情况来看,先期投入的资金较大,主要用于门店的规范化装饰、装修,改建完善村级文化活动中心的文化、体育设施设备。网店是经营性的,尤其是农资经营,考虑惠及老百姓,维持微利。文化活动中心则属于公益性,需要支付设备维护、保养、环境保洁等费用,后期产出少。绍兴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过“双置换”改制工作,阵地缩小、功能弱化、队伍削弱,建设资金缺乏成为突出问题。
根据浙江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46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63号文件要求,供销合作社从2011年开始实施 “千村千社便民工程”,用三年时间在全市100个中心村或较大村建立以“两店”(日用消费品店、农资连锁店)为基础,融多项便民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到2013年底,全市将建成100家农村综合服务社。但是目前综合服务社建设进度缓慢。今年绍兴市社规划建设30家综合服务社,每个县 (市)确保至少新创建5家。为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在进一步加大力度创建村级综合服务社方面,有如下建议:
一是做好分类指导。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都未建地区,要加强选点布局,互相结合,争取同步实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已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地区,可按照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的基本要求,整合利用现有资产,通过改、扩建或就地新建,积极拓展经营性服务功能。已建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而应建未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地区,应积极考虑靠近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设施场所,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公益性服务设施。
二是对接“新网工程”。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引导系统内流通企业加大投入,把新建农资和日用消费品等网点和新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同步进行。网络薄弱和空白县供销合作社要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建设列入网络重建规划,切实做到以“新网工程”建设带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发展,以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完善 “新网工程”在农村的经营服务网络体系。
三是建立协作机制。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建办涉及到土地、房屋、资金等方方面面的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和乡镇、村的支持和配合。为此,一是县级供销合作社应加强与农办、建设、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二是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主动与拟建综合服务社的所在乡镇政府和农村社区组织联系和沟通,协商解决有关问题,争取他们提供土地、房屋、资金和物资,作为建社投资和扶持,并欢迎农民群众、个体经营户投资加盟入社,实施多元化投资,联手建社。各级民政部门和供销合作社要加强沟通协调,抓紧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力争做好选点布局和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互补工作,合力推进综合服务社建设工作。
四是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汇报联系,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尽快出台加快综合服务社建设有关实施意见文件,努力将供销合作社列为当地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争取必要的经营性服务项目建设资金和相关扶持政策,确保“千村千社便民工程”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