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暑山庄古树保护的调查与思考

2012-09-10 06:28王占杰杨君林徐兴志
河北林业科技 2012年3期
关键词:蠹虫避暑山庄古树名

王占杰,杨君林,徐兴志

(1.河北承德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河北 承德 067000;2.承德市避暑山庄管理处,河北 承德 067000)

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与文化的象征,是森林资源中的瑰宝,它们寿命长、树体大,是经历了百年、数百年乃至上千年风雨沧桑的“老寿星”,是大自然经过漫长历史变迁,留给人类的宝贵遗产,具有重要的科学、文化和经济价值。它客观地记录和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历史和自然界的物种变迁,是研究社会与自然等诸多学科领域的活标本、活文物,也是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

1 避暑山庄古树的现状

避暑山庄位于华北、东北、内蒙古交界地区,植物为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区,属华北植物区系,并兼有东北、内蒙古的种属成分。清初(1703年)这里到处是原始森林,浓荫蔽日,其中以油松为主的针叶林和以蒙古栎、桦树、山杨、枫树等为优势树种的各种针阔混交林遍布于山地和丘陵地区。据《热河志》记载:当时承德主要观赏木本植物共有60余种,山庄内几乎均有栽植。随着清王朝的没落到灭亡,避暑山庄无人问津。辛亥革命后,经军阀、日伪时期,军阀混战,大量古树遭砍伐,植被毁坏严重,大部分山体成为荒山秃岭,山庄内的古树也遭到了剥皮、砍侧枝、挖树洞、砍伐等破坏,造成近半数的古树长势较弱,到解放时仅存各种古树1700余株。这些古树大多分布在道路边缘和山区有景点建筑的区域,宫殿区分布较多,平原区和湖区分布较少。由于生态环境变化较大,古树又多已到了老龄期,抗御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的能力较差。

解放以后,市政府广泛发动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绿化山庄及周围荒山,收到了一定的成效。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对古树作了大量的保护工作,古树的死亡仍然存在。2001年底,避暑山庄还存活古树748株,其中古松708株,分布在宫殿区76株,湖区53株,平原区13株,山区566株。其它古树40株,宫殿区22株,湖区7株,平原区12株,山区1株(见表1)。这些存活的古树中树势优等的占22株,中等的271株,偏弱的415株。到2004年,避暑山庄还存活古树710株,4a来死亡了38株,以每年9.5株的速度在加速死亡,死亡率依然居高不下,而且存活的古树也大都长势偏弱,绝大多数已到了死亡的边缘,古树保护工作任务艰巨(见表2)。

表1 避暑山庄古松、古树分布情况 单位:株

表2 避暑山庄古松、古树长势状况 单位:株

2 造成避暑山庄古树衰弱、死亡的原因

山庄古树大多为康乾时期栽植,距今已200~300a,大多进入生命的老龄阶段。这些古树经历了漫长岁月,风雨的摧残和严重的人为破坏,树势普遍衰弱,现存古树中弱树、极弱树占70%左右。古树的死亡、衰弱是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种因素:

2.1 气候因素

避暑山庄处于暖温带向寒温带、半湿润向半干旱过渡地带,属暖温带季风气候。气候特点是四季分明,昼夜温差较大;避暑山庄肇建初期,园内到处都是原始森林,环境条件较好,无论是温度还是湿度都适合油松的生长。但由于环境的破坏,树木的减少,自然生态条件变得极为恶劣,特别是近几年全球气候变暖,冬夏季气温偏高,年降雨量逐年减少,干旱年份增多,山庄的古树多生长在山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大部分古树因连续干旱而树势衰弱,甚至死亡。而且,自90年代起,多次遭遇大的干旱,山庄的湖泊多次干涸,最近一次是2002年7、8月份,湖水干涸60余天,对古树的树势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2.2 自然因素

暴雨、大风、暴雪、病虫害的大发生等也是造成古树死亡的主要原因,几乎每年都有古树因自然灾害而死亡。1998年山区中部一株古松被雷击成碎片。2005年榛子峪路边5株古松因雷击造成贯通伤,虽采取措施,努力抢救,终有3株古松死亡,另2株树势衰弱。90年代油松毛虫在山庄大量发生,当时曾在松云峡1株古松树下一次性收集松毛虫约20kg,很多幼龄油松枝叶被吃光,古松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2007因暴风雪造成80余株古树不同程度主枝折断,其中40株受损严重,整个树冠几乎折断一半以上。2009年春季松云峡1株健壮古松自根部折断,检查断口树干没有任何糟朽。2009年8月27日暴风雨又造成了银湖西岸1株寿命200余年的国槐50cm粗的侧枝自分枝点折断等等,自然灾害是造成古树损毁的另一主要原因。

2.3 人为因素

清朝末年随清政府的衰败,停止了对避暑山庄的投资,园内的树木逐渐荒芜。军阀混战时期,大量的古建筑被拆毁,古树被盗伐。解放初期,山庄进驻了几十个单位和大量居民,由于当时人们没有保护古树的意识,因此出现砍裸根、剥树皮,树下堆放有害垃圾等破坏古树的行为。更严重者是砍伐古树侧枝当柴烧,有的古松侧枝被砍40余条,只剩主干枝梢,破坏了树体正常的生理机能和养份平衡,造成树势衰弱。文革时期,不法之人以古松为靶练刀、练枪,至今仍可见累累刀痕。

70年代,为发展旅游事业,复建了避暑山庄的部分古建筑,当时从东北引进大量的红松木材,同时也将油松6齿、12齿小蠹虫带了回来,发现后虽然也采取了紧急措施,但仍造成了小蠹虫在避暑山庄的蔓延。2004年发现榛子峪口的一株健壮古松树下有害虫的排泄物,树干有蛀孔,园林工人用塑料布围护树干,并用毒雾进行熏蒸,虽努力抢救但这株古松最终死亡,所幸的是由于发现及时,处理得当周围的树木并未受到小蠹虫的危害。2007年西北门百余株树龄在50余年的落叶松也受到了小蠹虫的侵害,造成近50余株落叶松群体死亡等等,小蠹虫的威胁时刻存在。

景区内一些工程的施工时,由于对周围古树保护措施不利,也造成部分古树不同程度的受损。1990年修建避暑山庄东线游览路时道路在“新所”东侧紧临古松树下通过,造成这株古松在几年后死亡。2002年银湖作自然叠石驳岸时,工人将钢丝绳拴在岸边一株健壮的古松基部,造成古松的表皮、形成层和韧皮部的受损,经园林工人的全力抢救,古松终于活了下来,但树势却由盛转衰。2007年恢复避暑山庄引武烈河水入园时,挖走了“远近泉声”处的一座土山,山上的一株古松从此消失。

有些古树位于庭院或景区的中心位置,古树周围用水泥砖或其它材料铺装,仅留下树干粗大小的树池,不仅影响地上和地下部分的气体交换,还不便对古树进行施肥浇水,使古树根系处于透气性极差的环境中。特别是有些古树姿态奇特或有神奇的传说,引来大量游客,造成土壤过于密实,对树体生长也十分不利。

2.4 宣传不到位,保护管理法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

我国古树名木保护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1996年全绿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保护古树名木工作的通知》和《实施方案》虽有古树名木保护的有关规定,但局限性很大,有关规定不全面,职责不明确,处罚不严,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虽然也作了一些规定,由于不是针对古树名木保护的专业性法律,可操作性不强。值得庆幸的是2004年国家文物局新制定的“文物保护档案”新增了将文物单位内的古树名木资料记录在案的要求,文物单位内的“绿古董”本身就是特殊的“文物”,应得到文物部门及绿化部门的双重保护,文物单位内部的古树有了明正的身份。

另外对古树保护的宣传力度不够,不能使广大游人和市民认识到古树是活的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景观资源,在古树下作晨练场地,古树上钉钉子,拍打树皮锻炼身体等现象时有发生,广大市民的古树保护意识有待加强。

2.5 资金较少,缺口较大

古树保护应是全社会的行为,不应是某个单位或者某个人的行为。古树保护所需要的资金量较大,应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之内。而避暑山庄的古树保护资金每年仅10余万元,还是由局内挤出一点点的文物保护资金用于古树保护,平均分到每一株古树上不足百元,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由于保护经费的不足,古树名木的日常养护管理、复壮、施肥、除虫、围栏、安装避雷针等措施不能及时实施,致使一些古树名木病虫害严重;有的古树树根外露,树体倾斜;有的遭雷击已成残肢断臂。特别是那些树龄高的古树,生理机能下降,吸收水分、养分的能力和再生能力减弱,濒临死亡边缘。

3 古树的保护与管理的思考

古树是不可再生的文物资源,保护好每一株古树,将它们传承给子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山庄的管理者为了延长古树的寿命,做了大量的工作,每年对有浇水条件的古树在干旱季节进行补水,对山区补水条件不具备的古树,扩大树盆以利于积蓄雨水。对易发生雷击区域的古树安装避雷针。对游人集中,容易遭破坏的古树设围栏保护。对倾斜较重有可能发生折断或倒毙的古树逐年支护或拉线,并叠坝以护根,修补树洞树皮以防雨水进入引起腐烂。对松毛虫采取早春树下抓虫,地面撒药,树干围塑料条,划毒环等措施以杀灭和阻止害虫上树,当树上发生松毛虫为害时,采取向树冠喷药灭虫,在郁闭度高的林区施放毒烟,成虫期用黑光灯诱杀等办法消灭害虫。1998年开始尝试对发生小蠹虫的古树及周边健壮树木围麻袋片喷洒杀虫剂或毒雾的办法防治小蠹虫向周围扩散,同时还采取人工饲养—土耳其扁谷盗,于害虫孵卵期向弱树投放灭虫的办法;近几年又引进北植的蒲螨技术防治小蠹虫等等,还引进颐和园的古树复壮技术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古树专业保护委员会的营养棒复壮技术,均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古树保护工作对世界遗产的保护和加速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今后,还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3.1 加强宣传,健全管理法制,明确管理责任

古树名木保护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不是古树管理者单独的责任,应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只有把古树保护意识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才能使古树得到真正有效的保护。因此,各级政府应将古树保护工作作为当前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社会文化发展规划,同时,应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向广大民众发放古树名木科普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二要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有关内容;三要在旅游景区设立保护古树名木警示牌,让保护古树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古树的管理单位应将古树保护工作与主要领导的岗位目标结合起来,作为任期的主要考核目标之一。

3.2 广开渠道,加大对古树名木保护资金的投入

古树保护是公益性事业,保护所产生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造福于全社会。古树保护投入,也必须依靠全社会力量,应以各部门、单位投入为主,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投入为辅的投融资体系,政府应将古树保护费用列入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之中,要建立古树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在旅游业收入中,以税收形式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古树保护。要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古树保护,开展古树认养活动,从而推动古树保护工作。

3.3 依靠科学技术,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

先进的科学技术是保护好古树名木的重要手段。开设古树名木保护科研课题,开展古树名木抗衰老、抗病虫、复壮及古树树体空洞修补等方面的科学研究,积极推广已经成功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要加强现代管理技术手段的应用,将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应用于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中,定期对古树名木的生境、生长势、保护现状等项目进行动态监测,跟踪管理,为决策提供依据。

3.4 加强古树后备资源的培育

在保护好现有古树的同时,大力培育后备资源。选择生长健壮的树龄在50a以上的珍贵、稀有植物,或树形奇特、生长位置特殊的大树或树群作为后备资源,进行有目的地培育,或者在已经死亡的古树原位置按原品种进行栽植,将来替代古树。

古树是山庄内活的文物,是几百年沧桑的历史见证。保护一株古树名木,就是保存一部自然与社会发展史书,就是保存一件珍贵古老的历史文物,就是保护一座优良种源基因库,也是保护一种人文和自然景观,保护祖先留给我们和子孙后代的宝贵财富。山庄园林因有文物而提高了自身的文化涵养,而文物因有园林而得到妥善的保护,并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1]徐炜.古树名木价值评估标准的探讨[J].: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学报,2005,(1).

[2]钟健.建设部发布《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J].城市规划通讯,2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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