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浙江省发改委课题组
抢抓机遇,积极推进浙江企业境外并购
□文/浙江省发改委课题组
境外并购是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的重要途径,具有迅速获取资源和进入市场、投资风险和整合难度大、与金融资本结合紧密等特点。随着浙江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特别是伴随着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带来的难得机遇,越来越多的浙江企业走上了境外并购的全球扩张之路。把握好当前企业境外并购发展的趋势特点,着力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浙江企业境外并购健康发展,对于浙江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国际化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一五”期间,浙江经核准的境外并购项目共84项,项目投资总额24.31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额19.57亿美元,约占同期境外投资总额的1/3。项目数和中方投资额分别从2006年的11个、0.24亿美元,上升到2010年的43个、16.1亿美元。2011年,由国家和省发改委核准的境外并购项目43个,中方投资额12.2亿美元。浙江企业境外并购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民营企业是并购的主体。浙江境外投资的90%左右是民营企业,与全国范围境外投资国有企业占7成形成明显反差。近年来,浙江的吉利、雅戈尔、富丽达、卧龙、越美、龙盛、三花等一批知名民营企业成功完成境外并购,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吉利28.06亿美元收购瑞典沃尔沃汽车,成为迄今全国民营企业最大的境外并购案。
——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是并购的主要动因。浙江企业境外并购的对象一般具有很强的产业关联性,通过并购获取市场、资源、技术和品牌,进而实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吉利收购沃尔沃、富丽达收购加拿大NEUCEL公司、卧龙集团收购奥地利奥特比公司、越美集团收购马里三家棉花企业等大型并购案均是如此。
——高新技术产业成为并购的热点。浙江企业境外并购涉及领域日趋广泛,逐步从以纺织、轻工等传统制造业和资源类产业加快向技术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拓展。特别是汽车及高端零部件(吉利、均胜、江银、龙翔等企业)、机电(卧龙、盾安等企业)、信息技术(飞尔康、富通等企业)、生物科技(诺尔康、海正集团)等高新技术产业成为近两年境外并购的新热点。
——欧美发达国家成为并购的主要区域。今年浙江43个境外并购项目中有26个项目投资国别是欧州、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并购额达到7亿美元,占到并购总量的6成左右。
总的看来,浙江企业境外并购呈加速发展态势,在全国处于先行行列,但仍只是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境外并购作为浙江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加快获取全球高端要素的有效途径,是有效拓展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是保障资源原材料供应的重要支撑
一是企业经验不足,风险防范和并购后整合能力欠缺。大多数企业缺乏足够的国际化经营经验和技术人才资金实力,对并购中存在的政治、法律等各种潜在风险和并购后整合的困难认识不足,并购整合过程中各种问题不断。比如青年汽车因通用的反对而未完成在萨博汽车破产前的购并,飞尔康收购爱尔兰firecomms公司后面临对国外技术团队的管理难度等。
二是融资保障不足,缺乏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目前,国内主要有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从事境外投资项目的融资业务,融资规模最大的中国进出口银行“十一五”累计发放境外投资贷款仅56亿元,不到同期境外投资中方投资额的15%。如义乌梦娜袜业对美国第二大袜业公司GoldToe-Moretz Holdings Corp的“蛇吞象”战略收购意图,虽然得到银行和地方政府的看好,但受困于融资担保问题而错失并购良机。
三是政府引导不足,政策和管理体系有待完善。2009年浙江设立的“走出去”战略专项资金目前每年近1.5亿,很难对一些重大的战略性境外并购项目产生影响。而吉利收购沃尔沃背后的战略投资者是大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上海嘉尔沃投资有限公司,这也是造成吉利在并购后将其在国内的生产线和研究基地移至省外的重要原因。
四是配套服务不足,专业服务和人才支撑薄弱。目前浙江企业获取境外并购的相关信息,主要来自平常的业务往来,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的信息比较简单。省内专业中介机构仅有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咨询服务难以满足企业需求,而香港等地的国际知名专业服务费用高、沟通难,浙江企业尚难以适应和承受。管理、财务、翻译等适用的国际化专业人才特别是复合型人才匮乏也是制约企业境外并购的重要原因。
对照日本、韩国等国和台湾地区进入人均GDP6000美元后的发展经验来看,浙江企业境外投资快速扩张期已经到来。境外并购作为浙江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内容,对于推动浙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赢得国际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一是境外并购是加快获取全球高端要素的有效途径。特别是针对具有行业核心技术的海外企业的战略性并购,对于浙江加快突破产业发展瓶颈,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是一条不可多得的捷径。二是境外并购是有效拓展国际市场的重要手段。通过境外并购,可以有效规避贸易壁垒,加快获取国际营销渠道和品牌影响力,加快对海外市场的扩张。三是境外并购是保障资源原材料供应的重要支撑。通过境外并购,进而掌控上游原材料和基础资源,可以从源头上控制生产成本,提升对产业的掌控能力。四是境外并购是企业实现国际化运营的重要标志。万向、越美、巨石等企业在境外的战略性收购,表明浙江正在加快崛起一批自己的具有全球化配置资源能力的跨国公司。
伴随着全球新一轮的经济结构调整,对外直接投资的格局也发生深刻的变化,国际金融危机已为浙江企业开展境外并购提供十分难得的机遇:首先,欧美投资者抛售资产,为浙江企业境外并购提供了契机。萧山富丽达集团以低价从金融投资者手中购得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加拿大NEUCEL公司就是典型例子。其次,人民币汇率上升趋势,降低了浙江企业境外并购成本。就像20世纪80年代日元升值催生了境外并购热潮一样,人民币汇率的持续上升使得企业能够以更少的成本购买境外资产。再次,国外企业遭遇市场需求瓶颈,为浙江企业境外并购带来协同效应。依托不断增长的中国市场优势,浙江企业可以更加容易地得到面临市场需求瓶颈的被收购一方的认同,也更容易产生技术、品牌与市场之间的协同效应,降低并购的风险。近年来,浙江企业对国外汽车及零部件、机械电子等领域企业的并购热潮就充分反映了这一点。此外,境外并购监管和审查适度放松,凸显浙江企业民营背景优势。吉利能够成功并购沃尔沃就是很好的例证。
当前,我国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利用海外投资新机遇,更加积极稳妥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我国急需的稀缺资源和关键技术领域对外合作力度,增加重要战略物资储备,培育我国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
在新形势下,浙江须抓住当前难得的机遇,从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找准境外并购与全省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点,应势利导,充分发挥境外并购对于浙江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的积极作用。坚持与促进产业转型相结合,将获取境外技术、人才和资源等稀缺要素作为境外并购的主要方向;坚持与“浙商回归”相结合,将统筹内外联动发展作为境外并购的主要着力点;坚持与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相结合,将加快培育本地跨国公司作为境外并购的重要目标;坚持与金融资本相结合,把打造全国领先的境外投资金融服务中心作为境外并购的重要支撑。
按照上述思路,针对境外并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强化政策的宣传引导。根据省政府刚发布的《关于统筹省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结合境外并购的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浙江促进浙江企业境外并购的专项政策,特别是要研究出台针对并购境外创新型企业和研发团队等具有示范效应项目的特殊支持政策,比如类似大连给软件外包企业开展境外并购提供的40%资本金补贴。鼓励和支持市、县政府按照实际发展需要,出台支持“走出去”开展境外并购的扶持政策。定期研究编制《浙江省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和产业指导目录》。通过举办培训班、论坛等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境外并购企业申报中央、省级各类专项扶持资金。
(二)强化金融的配套支持。仿效上海正酝酿成立的上百亿元的境外并购基金,推动成立由发改部门牵头,金融机构、省属国有企业、大型民企等主体共同参与出资的境外投资发展基金,作为重要的财务投资者参股战略性并购等示范性项目,或提供融资担保。比照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由政府向发放境外投资项目贷款的金融机构提供风险补偿金。鼓励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扩大专项融资规模,支持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展境外投资融资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以重大境外投资项目为依托的企业债券。鼓励金融机构发起银团贷款、联合股权基金、项目贷款等方式合作为重大境外并购项目提供融资。加强银企合作,探索建立境外投资合作小额贷款公司和专项担保公司。引导和支持发展面向境外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
(三)强化平台的促进作用。整合政府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境外浙商组织、产权交易所等多方力量,打造境外投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详尽的政策、投资目的国投资环境报告以及一些投资机会信息等。比照国家和江苏等省市做法,成立由发改委牵头,政府有关部门、贸促会、境外浙江商会、银行、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境外投资企业等共同参与的浙江省企业境外投资协会。定期在境外投资重点国家和地区举办“走出去”为主题的推广活动,推动外国政府及官方机构来浙举办投资促进活动。加强境外投资合作促进机构建设,积极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国际金融机构等合作,举办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对接活动。
(四)强化风险的防范化解。加强与驻外使领馆、当地商会、侨团的联系,在重点国别地区设立风险预警点,建立完善境外投资风险预警和援助机制。完善境外经贸纠纷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引导和帮助企业利用双边投资协定和其他国际协议,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引导中小企业尽量投资自己熟悉的领域,稳步推进投资步伐。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保险制度,为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保险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性对外投资保险品种。
(五)强化项目的管理服务。完善“走出去”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境外投资项目核准联动服务机制,简化项目核准和企业设立手续。为项目考察和洽谈、劳工派遣、外派高管长期居留及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行等境外投资相关人员出入境提供便利。外管、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要积极简化手续,提供必要、合理的便利化服务。建立和落实重大境外并购项目的跟踪服务机制,协助解决企业并购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总结经验和教训。完善“走出去”业务统计制度,对对外投资与合作项目及相关数据进行动态分析。
(六)强化专业的服务支撑。以政府研究机构和高校为主体,建立若干专门的研究中心和基地,加强对企业境外并购的研究,并提供投资环境调查、法律会计、信息交流等一般的公益性中介咨询服务。鼓励发展专门的境外投资咨询服务中介机构,研究设立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对名录内机构开展服务提供适当的政策支持,比如前期调查费用的资金补助、适当的政策采购项目倾斜等,促使其为民营中小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提供费用较低的优良服务。加强浙港合作和长三角区域合作,加快引进一批国际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人事部门做好人才引进的服务工作,研究编制和实施专项人才计划,适度放宽适用国际化人才的政策门槛。加强校企合作,依托有关高等院校,支持建立境外投资经营管理人才委托培养和实训基地。
(课题组:黄勇张国云朱李鸣吴连青施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