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柯福艳 顾益康
(作者:柯福艳供职于浙江省农业科学院;顾益康,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
“三化”同步发展的长效机制设计
□文/柯福艳 顾益康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共进、城乡共荣的内在机制是实现“三化”同步发展的核心问题
在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这是实现经济社会现代化必须要遵循的客观规律,也是我国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科学路径。因此,结合我国“三化”同步发展的科学内涵以及影响“三化”同步发展的各种障碍性因素,设计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共进、城乡共荣的内在机制是实现“三化”同步发展的核心问题。
当前,我国务工经商农民市民化的滞后已成为影响“三化”同步发展的最突出问题,必须把构建工业化、城镇化与务工经商农民市民化同步演进的机制作为“三化”同步发展机制设计的首要任务。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9年,我国农业从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38.1%,农村居民却占了总人口的53.4%,农村居民的城镇化进程低于农民非农产业转移近15.3个百分点;同时,当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仅为46.6%,而二三产业GDP比重却高达89.7%,城镇化进程缓慢。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当前的城镇化有虚高成分,因为有两亿左右进城的农民工在统计上被城镇化,但实际上尚未转化为安居乐业的市民,并没有享受到市民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成为城乡两栖的流动人口。这一问题既影响了城镇化、工业化的健康推进,更制约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和“三化”的同步发展。因此,必须纠正“要地不要人”的城镇化偏差,把农民工市民化作为城镇化的核心内容,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等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同当地市民一样的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医疗保险、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使进城农民工能够在城镇安居乐业,也使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的同时实现市民身份的转化,为农业现代化创造基础性的经济社会条件。
针对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数量减少与农业劳动力素质提高不同步,以及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与资本技术对农业劳动力替代不同步的问题,必须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把建立和完善农业劳动力减量提质与同步提高农业资本有机构成的机制,作为推进“三化”同步发展的必要条件。农业比较效益低下,导致大量青壮年和文化水平较高的农业劳动力离农进城务工经商,农业劳动力的老龄化、兼业化、弱质化问题日趋严重;同时,农业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和农地的大量农转非虽然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了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的保障,但是却未能换来农业有机构成的同步提高,严重影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因此,在农业劳动力大量转移的同时,把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素质、培育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战略性举措,按照经营现代农业的要求,培育一大批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职业农民和农业企业家,实现农业劳动力的精英化,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人力资源保障。同时,还应在城乡、工农之间建立以农业劳动力和农地换资本与技术的机制,即在劳动力和农地农转非过程中,同步增加农业技术和资金投入,形成农业资本技术对农业劳动力和农地的有效替代,进而实现农业劳动力减量提质与农业有机构成协整提升的机制。
土地是农业赖以发展的最重要资源,也是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不可或缺的资源。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必然要挤占部分农业用地,而农业在农地减少的同时又必须满足工业化、城镇化对农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这就要求必须把一部分农地转用增值用于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业发展走上依靠增加资金技术投入来提高土地产出率的集约化经营之路。因此,建立农转非土地增值由“三农”共享与农地集约化经营相协调的机制,是“三化”顺利实现同步发展的关键环节。为此,在实践中,必须尽快改变粗放利用土地的现象和土地转用增值的城市偏向,一方面,政府应进一步完善农地征用办法和补偿机制,提高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标准,解决失地农民转产转业的资金需求;同时,提高工业和城镇建设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现代农业建设的比例,满足农业现代化对资金的需求。另一方面,农业的发展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需要,不断提高农业集约经营的水平和农地产出率,保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高的同时为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贡献适量农业用地,使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三者处于良性互动的状态。
目前存在的“价高伤民、价低伤农”的现象和农产品价格与供给频繁波动的问题,严重影响农业的稳定发展和城市居民的稳定生活,其背后是农业生产流通方式落后的使然。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必然伴随着城镇农产品消费需求的多样化、优质化、绿色化趋势,而当前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流通效率的低下以及政府调控政策的不完善,使得农业生产难以适应大市场流通背景下的城镇农产品消费需求变化,生产流通与消费需求不相匹配问题突出,难以发挥农业发展对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支撑作用。因此,建立农业生产流通方式与城镇农产品消费需求变化有效对接的机制是确保“三化”同步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此,一方面要大力提高农业生产流通的组织化程度,着力形成专业化、集约化的家庭经营与合作制的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新型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努力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产品流通主体有效对接的农产品市场物流体系,形成能够为城镇发展和工业发展提供优质安全、丰富多样的农产品供给机制。另一方面,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利于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的宏观调控和政策保护机制,既要有效地保护农业的稳定发展,又要有效地以稳定的价格与质量保障城镇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为城镇化和工业化提供基础支撑。
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与二三产业的发展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共生关系。现代农业产业具有“接二连三”的鲜明特色,现代种养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农产品物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农业装备工业、休闲观光农业等的有机结合才构成了现代农业完整的产业链,农业现代化程度越高与二三产业的关联度就越大。因此,建立健全城乡产业合作与农业产业结构优化互动的机制,是促进“三化”同步发展的重要动力。一方面,要把大力推进城乡产业的融合与农业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紧密结合起来,既要鼓励农业生产者把发展现代种养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物流业结合起来,形成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又要鼓励城市工商企业投资现代农业,通过先进的产业化经营机制,与农业生产者结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在城乡和工农之间实现产业的有机融合。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工业和服务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带动作用,把发展农业机械设施装备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为现代农业的机械化、设施化、信息化提供有效的物质装备和技术支撑,并通过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业实现农产品的货畅其流。之外,遵循现代农业多功能化和城镇市民农业消费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通过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创意农业、设施农业和有机农业等,优化现代农业产业结构。最终,促进三次产业在城乡间科学布局、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和联动发展,进而形成城乡产业融合、工农互动的机制。
公共财政收入的城市依赖和公共服务的城市偏向是导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现代化进程缓慢的重要体制原因,也是我国“三化”中亟待解决的重点和难点。建立城乡公共财政与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推进的机制,是确保“三化”同步发展的重要保障。总体来看,我国各级政府事权层层下放,而财权和财力却层层上收,主要公共事权基本由县乡基层财政来承担,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不相匹配。同时,税源、税收集中在城市,公共财政和土地出让金也主要用于城镇发展,导致农业农村缺乏强有力的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的支持。为此,要实现“三化”的同步发展,必须尽快扭转公共财政和公共服务上的城市偏向。一方面要理顺各级政府事权和财权的关系,改革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公共财政支农补农惠农的比重,重点增加财政对农业农村公共产品的支持力度,扩大农业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使农业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得到和工业与城市同等的政府财力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强农业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对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对基础设施的需要;同时,要重点加大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确保农业领域的公共服务能够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作者:柯福艳供职于浙江省农业科学院;顾益康,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