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 甜
(枣庄市岩马水库管理处,山东 枣庄277102)
山亭区龙河治理工程项目区地处山亭区南部西集镇,区内大部分为山地,河滩内多为荒草地及杨树林。土壤类型有棕壤土、褐土和砂礓黑土等。
按照《土壤侵蚀分级标准》(SL190—1996),该项目区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允许流失量为200 t/km2·a。该区又属于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项目区土壤平均侵蚀模数为850 t/km2·a,属重度水土流失区。
工程区域地带性植被不明显,非地带性植被以人工栽培植被为主,植被类型主要有河滩及路渠两侧自然草植被、周边有少量杨树用材林、滩地有水生植被和农田作物植被等,林草植被覆盖度20%~30%。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中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结合建设项目特点,本工程施工强度主要集中在建设期,因此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以施工期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为重点,考虑到工程影响的后续效应,预测时段延至到工程运行期即水保工程实施后1年。工程总施工工期为1年,预测总时段为2年。
1)施工期。经查阅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和征地情况,并结合实地调查分析可知,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存在着河道扩挖、建筑物建设、弃土堆置以及堆土临时占压等活动,使原地貌、土地及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的扰动和损坏。经计算,工程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及植被面积为8.52 hm2,水土流失总量451.35 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总量356.49 t。
2)运行期。工程运行初期,水土保持植被措施尚未完全发挥生态效益期,受降雨侵蚀、雨洪径流冲刷等,防护区仍有轻微度水土流失现象发生。经计算,运行初期水土流失总量为173.46 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为91.55 t。
1)预防为主、防管结合的原则。紧密结合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和项目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特点,因地制宜地布设水土保持措施;按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城市建设、江河防洪等要求,在详细查勘的基础上,对水土流失、水土保持状况及发展趋势做出科学评价和预测,处理好局部治理和全面治理、单项治理措施和综合治理措施的关系,做到相互协调。2)生态优先的原则。坚持水土保持与环境绿化、美化相结合,在保证水土保持措施安全标准的前提下,尽量增加工程的绿地,绿化、美化环境。3)“三同时”原则。坚持水土保持措施与项目主体工程相适应的原则,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4)经济、技术可行的原则。在保证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遵循科学、经济的原则,使水土保持设计技术上可靠、经济上可行。
水土保持防治总目标为:因地制宜地采用各类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全面控制工程及其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恢复和保护山亭龙河堤防沿线的植被和其他水土保持设施,通过建立有效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网络,及时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对当地环境的不利影响,促进工程建设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适用条件和工程建设特点,确定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防治应达到6项指标,即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0%,水土流失控制比1.5,拦渣率95%,林草覆盖率30%,植被恢复系数95%。
山亭龙河治理工程按照河底宽60 m左右,河槽边坡1∶2进行扩挖并注意彻底清理底泥,边坡切削规整,使开挖运河顺直、通畅,满足泄洪要求和相应的水土保持要求。
建筑物工程主要是重建1个生产桥,主体工程设计中对建筑物上下游连接段进行混凝土板或浆砌石衬砌防护,可防止水流冲刷堤岸和河槽,满足相应的水土保持要求。在城区段河道两侧设置挡墙,不但增加过水断面而且减少开挖量。设计中同时考虑了少占地、有利于工程扩建、交通方便等因素。
根据水土保持设计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及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地形地貌、工程建设时序、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特点及项目主体工程布局等,本设计将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河道工程防治区、建筑物工程防治区、施工临时工程防治区。
施工临时防护措施主要是指对建筑物工程防治分区和施工占地防治分区的表层剥离土,采取编织袋装土和草苫覆盖的防护措施。
山亭龙河治理工程建设治防区共产生0.08万m3临时堆存土方(建筑物工程回填土方,不含挖河弃土土方)。本方案拟对以上临时堆土采取上部铺覆草苫进行遮挡防护,以防遇风遇雨时造成尘土飞扬及水土流失。经计算,临时堆土区共需备用草苫194 m2,编织袋装土12 m3。
山亭龙河治理工程主体工程与水土保持措施工程施工进度同步进行。主要的水保措施包括:工程施工区内的临时防护以及堤防工程植物配套设计。该工程临时堆土区共需备用草苫194 m2,编织袋装土12 m3。
重点监测地段为施工期间河道的开挖区和各建筑物的开挖扰动面;各建筑物的开挖扰动面监测点选取易发生崩塌滑坡等现象的陡坡段,重点监测长堤坡段以及地形条件复杂地质条件差的地段,见表1。
表1 工程施工区水土流失监测表
监测时段分施工期和运行期两个时段。工程施工期为1年,河道开挖每年主汛前6月1次,汛后期10月1次。弃土区、建筑物围堰边坡、防汛道路两侧边坡在雨季当降雨量大于24 mm后监测,一般每月监测1次。临建工程区,每年监测2次。运行期一般每年监测2次,汛期根据降雨情况可加测。
经分析,本工程各项水土保持实施后,扰动土地治理率为95.6%,水土流失治理度95.2%,水土流失模数控制比为1.4,拦渣率95.5%,植被恢复系数96%,植被覆盖率30%。
通过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可有效控制因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使山亭区西集龙河沿线地表植被覆盖率大幅度增加,水土保持功能大大增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工程实施完工后,将进一步提高山亭区西集龙河泄洪能力和抵御旱、涝、渍等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水土流失,改善该地区农业生态的环境,实现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