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冷产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

2012-08-28 01:30李朝振山宏刚李敏颜伟民
制冷技术 2012年1期
关键词:技术性贸易壁垒能效

李朝振,山宏刚,李敏,颜伟民

(1-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中心;2-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中国制冷产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

李朝振*1,山宏刚1,李敏1,颜伟民2

(1-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中心;2-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技术性贸易措施形成的贸易壁垒已经取代传统的关税等壁垒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最难以逾越的障碍,其中安全环保、节能减排、保源降耗是技术性贸易措施中的主要着力点,制冷产品则作为建筑用能大户属于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关注热点;中国作为制冷产品的出口大国,其制冷产品的出口与技术性贸易措施密切相关。我国制冷产品领域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应对还属于起步阶段;因此本文对我国出口制冷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及应对进行介绍。首先介绍了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定义及其协定的主要内容,然后以通报评议实例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了说明和分析,最后给出了我国在制冷产品领域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的建议。

技术性贸易措施;贸易壁垒;制冷产品;应对

0 引言

近几年中国受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越来越大。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 2010年度《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年度报告》显示,中国有34.3%的出口企业遭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影响,增加的贸易成本达到246.25亿元,并且这些数据还在逐年增长之中。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制冷产品制造国,空调产量占世界7成左右,一半以上用于出口,是美国空调、冰箱的最大进口国,欧盟、日本、印度和巴西也是主要出口地区;同时制冷产品作为建筑中的能耗大户,始终是各国法规的重点关注产品;因此中国出口制冷产品也越来越多地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影响。

1 贸易壁垒及技术性贸易措施介绍

1.1 相关定义

1)贸易壁垒

在国际贸易中,任何影响和制约着商品自由流通的手段和措施,通常被称为贸易壁垒。贸易壁垒可以分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基本形式。关税壁垒是在商品跨越关境时征收各种形式的税赋而限制商品进口所造成的贸易壁垒,如从价税、从量税等。非关税壁垒指采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货物进口的措施所造成的贸易壁垒,包括经济的、技术的、商业的、法律的和行政的各种措施。非关税壁垒又可以包括直接的非关税壁垒和技术性贸易壁垒两种。直接非关税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国直接对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进口配额、准入条件、通关结汇等加以限制而形成的壁垒,比如进口配额制、外汇管制等。技术性贸易壁垒(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简称TBT)是指WTO成员利用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负面影响达到限制源自其它成员贸易货物(不包括食品、动植物产品)进口的目的或效果,这种限制或阻碍货物进口的技术性措施就是技术性贸易壁垒。

2)技术性贸易措施

WTO规定成员国可以根据合法目标设定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并非完全是不合理的。但是,在中国现在谈及TBT时却回避将其直译为“技术性贸易壁垒”,转而采用中国自创的非WTO词语:“技术性贸易措施”,这主要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为了避免技术性贸易“壁垒”在中文语义上的贬义性,二是为了避免人们在谈到技术性贸易措施时只谈TBT措施而淡忘了与食品、动植物产品有关的SPS(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技术性贸易措施包括《TBT协定》管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简称TBT措施)和《SPS协定》管辖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简称SPS措施)。相应地技术性贸易壁垒则常用来特指不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与制冷产品领域直接相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为TBT措施,本文题目、摘要及下文所涉及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均特指TBT措施。

1.2 《TBT协定》介绍

《TBT协定》是为了管理TBT措施而设立的规定,是理解TBT措施的最重要资料。

1) 《TBT协定》对TBT措施分类

依据《TBT协定》,TBT措施可以归纳为该协定管辖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三种基本形式之一: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合格评定程序。

技术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该文件还可包括或专门关于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要求严格、规模庞大、程序复杂、跨界性强、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

标准:经公认机构批准的、规定非强制执行的、供通用或重复使用的产品或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的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还可包括或专门关于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ISO/IEC指南 2中定义的标准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自愿的。就《TBT协定》而言,标准被定义为自愿的,技术法规被定义为强制性文件。

合格评定程序:任何直接或间接用以确定是否满足技术法规或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的程序。包括:抽样、检验和检查;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2) 《TBT协定》的双重性

对于TBT措施,《TBT协定》一方面规定:不应阻止任何国家在其认为适当的程度内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合法目标的实现;同时规定:“这些措施应以不给国际贸易制造不必要的障碍为前提”。这种双重性造成了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的极大复杂性。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此不能像其他关税一样进行简单的取缔。合法目标包括:维护国家安全、人类安全和健康、动植物安全与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行为等。如果是基于合法目标,TBT措施可以实现合理的保护;如果是基于贸易保护主义,则会损害自由贸易,严重的话会导致全球经济的衰退。然而,是否基于合法目标分辨难度较大,主要依赖TBT协定准则及相关判例。

3) 《TBT协定》的基本原则

为了减少不正当的TBT措施,TBT协定规定了以下原则:最少贸易限制原则,不给贸易带来不必要障碍的原则;非歧视原则,从市场准入的角度讲,一是本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要求对所有成员方应一视同仁,没有差别;二是对本国企业的产品和外国企业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要求、待遇均应是平等一致的,不厚此薄彼;协调原则,鼓励使用国际标准等;等效和相互承认原则,鼓励各成员开展相互认证,相互承认商品原产国的检验和合格评定结果;透明度原则,各成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其与贸易有关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制定、采纳和实施的情况;发展中国家特殊和差别待遇原则,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各成员应确保其制定的技术性措施不会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制造不必要的障碍,为发展中国家参与相关国际组织或活动提供便利,技术性措施的制定不能给发展中国家出口的扩大和多样化造成障碍。

1.3 TBT措施现状

在国际贸易中用来构建技术性贸易壁垒最为广泛的是技术标准和技术法规,主要是因为凭借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很容易达到使所实施的技术性措施具有名义上的合理性,提法上的巧妙性,形式上的复杂性,内涵上的歧视性,手段上的隐蔽性,成为当今世界上最活跃、最难对付的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代表了不同时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因此,具有发展上的动态性。这也是技术性贸易壁垒层出不穷的原因之一。而合格评定程序则是表现最为多样化的技术壁垒形式,几乎涵盖了可以构成商品市场准入门槛的所有活动。

通常来说,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由发达国家设置;但也有一些发展中国家不管自己是否能够做到,一味仿效发达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形成壁垒群。图为2009年之前WTO成员TBT通报数量,基本呈逐年增长趋势见图 1。我国因此遭受到的经济损失也逐年递增,见图2。

图1 WTO成员TBT通报数量

图2 我国企业直接经济损失额(亿美元)

2 中国制冷产品与TBT措施

上到中央政府文件下到专家学者的论文都可能形成TBT措施,安全环保、节能减排、保源降耗成为WTO各成员制定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着力点。就制冷产品来说,关系最为密切的 TBT措施是能效、低碳及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冷产品是建筑中的能耗大户,同时制冷剂也会对环境产生影响;因此世界众多国家都纷纷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各个国家之间由于生活条件、建筑风格、历史文化的不同,制冷产品法规标准具有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别也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壁垒作用。对我国制冷产品影响最大的主要来自欧美等发达国家,这些国家是我国制冷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其出台的法规与标准是形成我国制冷产品TBT措施应对的重要对象。

2.1 欧盟法规与标准

欧盟工业产品发展历史悠久,具有系统而复杂的产品法规和标准。就制冷产品能效来说,ErP指令是该地区影响最大的能效法规。ErP为Energy-related Product的缩写,全称为《制定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要求的框架指令》2009/125/EC。ErP指令由EuP(Energy-using Product)指令转化而来。ErP指令并不是针对具体产品要求的指令,而只是一个框架指令[1,2]。ErP指令中的生态设计要求引入了全生命周期评估的概念,并考虑到多种环境因素,产品出口欧洲需要出具生态说明书。生态设计需要丰富的数据库,我国现在缺乏相关数据库,尚无此类生态评估软件。

ErP指令是开放性的,随时可以增加新的具体指令,称之为“实施措施”(implementing measures),更新速度快,不确定性大,应对难度高。例如,2011年2月份,欧盟ErP指令公布了空调生态设计实施措施草案,如“草案”正式实施,从2013年1月1日起不符合能效要求的空调将被禁止在欧盟范围内生产和销售。通报内容见 G/TBT/EEC/363和G/TBT/EEC/362,分别对应 2010/30/EU、2009/125/EC两个指令。新指令主要变化有:1)随着产品能效水平的提高,欧盟空调能效标识分级在原来的 A、B、C、D、E、F、G,7个级别上增加A+++、A++、A+三个级别;2)对于分体或柜式空调,不管定频或是变频机,都按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和制热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COP进行考核;3)在能效标识上,考虑地区温区的差异,对不同温区标注不同等级。同时新指令将产品的最低能源性能(制冷指标和制热指标)、最大声功率级噪声和待机功耗的要求同时对欧盟市场上销售的产品进行考核,分为2013年1月1日和2014年1月1日两个阶段实施。新指令是基于ERP指令框架下的对房间空调器的生态设计要求,与欧盟以前的要求相比:增加空调产品的制热性能指标,将原来明示要求的噪声变为强制要求,增加待机功耗的要求。这两个指令的出台,会对我国出口欧盟的空调器产生很大冲击。由于制冷、制热、噪声三个指标对于同一空调产品是互相制约的,即一项指标高了,其他指标就相应会降低,故此该指令将产品性能要求提高了很多。目前国内产品主要考虑制冷性能,制热性能的增加对我国产品设计开发影响会很大。欧盟的新要求也必然会对国内的标准要求产生指导作用。

在制冷剂方面,目前欧盟已全面禁止销售含氟空调,要求出口欧盟的空调制冷剂由 R22转变为R410A、R407C。

2.2 美国法规与标准

美国具有自己独特的法规标准体系,与制冷产品相关的有美国的联邦法规、能源之星,相关的机构包括美国能源署、环保署及美国空调和制冷协会ARI等[3]。制冷产品强制性法规多出自美国联邦法规 CFR430,这部分法规负责淘汰市场上的低端产品;中国出口美国的制冷产品中低端产品所占比例较大,因此这部分法规对我国制冷企业影响很大。能源之星属于自愿性认证,负责激励市场上的高端产品,但由于能源之星影响力的逐渐增加,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强制性”的实际效果。

美国制冷产品的TBT通报资料通常十分繁琐,通常达100页以上,而且要涉及到更多的背景资料,没有长期的关注和积累很难对其进行评议。在TBT通报评议中,经常发现美国违背TBT协定中的“协调性原则”和“非歧视性原则”。

美国第G/TBT/N/USA/552号TBT通报中,涉及到了住宅用中央空调的待机、关机模式的定义,这些定义和国际标准是有差异的,给产品认证带来了不必要的障碍。同时,通报中将美国划成三个地区,每个地区的空调能效比要求各不相同,使得中国对美国空调产品出口情况复杂化,并导致开发、仓储等成本增加。

在美国G/TBT/N/USA/583号TBT通报中[4],美国《能源政策与节约法案》(EPCA)冰箱能效节能标准草案规定了新的节能基准,将在 2014年执行。在评议过程中发现,相对现行标准,新节能基准将某些类型的冰箱年能耗基准降低25%以上(见图3)。即使和现行能源之星规定的基准比较,草案中某些类型冰箱年能耗基准甚至低于能源之星基准20%(见图4)。并且,不同类型冰箱之间的年能耗基准调整幅度不一致,有些冰箱年能耗基准线基本未变(如 5A、6、7、7-BI),有些冰箱类型年能耗基准则大幅度下降(如4,、8、9、10、10A等),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而我国主要的出口冰箱类型均在年能耗基准大幅度降低之列,该法规如果实施则会明显损害我国冰箱出口企业的利益。

图3 草案冰箱年能耗基准变化百分比

图4 草案冰箱年能耗基准与现行能源之星年能耗基准比较

制冷剂方面,按照美国环保署规定,2010年起已经禁止在美国销售使用R22和R142b制冷剂的空调,替代制冷剂(R410a等)则价格较高,且其技术大多掌握在发达国家;该规定将进一步压缩国内空调企业的理论空间。

2.3 其它地区

欧美是中国最大的制冷出口地区,日本、印度和巴西也是主要出口地区;而随着气候的变化,出口空调市场也在发生变化,比如 2010年我国向俄罗斯的空调出口量增幅明显。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规标准对我国空调出口企业有重要的影响。

日本影响最大的是领跑者制度。领跑者制度规定产品制造商和进口商所销售的产品的加权能效值必须在目标年份达到该类别规定的能效基准,对于产品器具能效的测量方法,主要采用的是日本的工业标准[5]。在多联机及变频空调领域,日本具有技术优势,其制定的法规标准也具有较大的国际影响力。同时日本还实施了用能产品标识制度,并引进了能源之星制度。

一些发展中国家虽然首创性的法规标准并不多,但是经常会仿效发达国家形成技术性贸易措施。例如欧、美发出关于用能产品能效法规的通报后,WTO其他成员关于能效的法规通报则接二连三出台,这使得我国制冷产品的出口更加复杂化。

3 制冷产品TBT措施应对

国际上技术性贸易措施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单独依靠某一个部门或单位是不可能真正实现应对的,必须有机联合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企业、认证检测机构等多方力量,需要政府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研究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在具体应对层面,一方面要积极应对国外TBT措施,同时需要加强自身建设。

应对 TBT措施。一方面对 TBT协定在内的WTO规定进行深入研究,利用相关规则维护我国正当权益,破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发达国家法规标准的研究,这些国家的法规标准的出台是以大量的研究和调查论证为基础的。尤其对于制冷产品来说,对相关法规标准的制定过程的了解需要丰富的专业知识,并且越来越多的标准法规采用了全生命周期的复杂理论和方法学。在我国对国外TBT通报进行评议时,尤其需要科研机构提供深入的理论分析,需要企业反馈一线资料。美国对我国的TBT通报评议通常是关于技术细节的,而我国对国外的TBT通报评议则偏重TBT协定原则,这种反差也表明了我国TBT措施应对技术实力较弱。

加强自身建设,一方面需要提高我国制冷产品的技术含量,一方面需要建立我国良好的制冷技术性贸易措施。我国出口的制冷产品中低端产品所占比例仍然较大,这些产品最容易收到国外TBT壁垒的冲击。因此,我国有必要加大制冷产品技术研究投入,增加制冷产品制造的核心技术,这样就可以降低我国制冷产品所受TBT壁垒的影响。同时我国还应该积极建立自身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利用TBT协定给予的正当权力,通过建立TBT措施,并积极争取参与制冷产品国际标准的制定;从而赢得应对TBT措施的主动权。

4 结论

1)TBT措施对我国出口制冷产品影响巨大,我国企业和研究机构需要增强应对意识。

2)我国出口制冷产品主要受到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地区TBT措施影响,这些地区法规体系庞大,具有一定理论深度,更新速度快。这些法规标准可能会对我国出口制冷产品造成很大影响,在草案阶段评议有利于降低不利影响,本文对此通过实例进行了论述。

3)制冷产品TBT措施应对需要技术支撑及企业的积极参与,我国这方面的工作还比较薄弱,解决国外制冷产品技术性贸易壁垒需要多方力量的联合。

致谢:

本论文受2007年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号10~69)及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科研项目(HK023-2012)资助;部分内容参考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TBT研究部王力舟研究员讲稿《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详解》。

[1]袁长祥. 用能产品生态设计实用指南[M]. 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2009.

[2]李怀林. 欧盟 EuP生态设计指令基础知识及法规文件[M]. 中国计量出版社,北京,2010.

[3]周举文. 美国用能产品能效技术法规实用指南[M]. 中国标准出版社,背景,2009.

[4]中国WTO/TBT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2010年中国对WTO其他成员TBT通报的评议意见汇总[M]. WTO/TBT-SPS中国国家咨询点报告第98号, 2010: 75-80.

[5]周建安.日本能效技术法规实用指南[M]. 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2010.

Responding to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for Refrigeration Products of China

LI Chao-zhen1, SHAN Hong-gang1, LI Min1, YAN Wei-min2
(1-Shanghai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SMEC; 2-Xiamen 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Bureau)

With the economic globalization and trade liberalization, the TBT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has replaced the traditional tariff barriers and becomes the most insuperable obstacles in the international trade. Safet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ergy conservation & emission reduction, the source & reducing consumption are the main focuses of the TBT. Refrigeration products are the hot issues of TBT for their large energy consumption.Refrigeration products in China are closely related with TBT for the large export amount. China is at the beginning stage of TBT responding which are studied in this paper. Firstly, TBT is introduced. Then, 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 abroad are studied with examples. Finally, suggestions of responding TBT for refrigeration products of China are give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rade barrier; Refrigeration products; Responding

*李朝振,男,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制冷产品检测、机电产品低碳节能。联系地址:上海浦东区民生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中心505,邮编:200135。Email:licz@shciq.gov.cn,电话:021-66976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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