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丹
叙利亚国内冲突目前愈演愈烈。美国总统奥巴马20日警告叙利亚总统巴沙尔,一旦使用化学武器就对其进行军事打击。其实叙利亚问题的核心在于,叙利亚的主权和内政是不是应当得到应有的尊重。
主权是现代政治学、法理学,特别是国际法的一个核心概念。自从有了国家,各国的统治者对其国民都拥有某些特定的权利。自从16世纪法国政治思想家博丹首先提出主权概念以来,人们围绕国家主权是否应受到必要的限制,以及如何限制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一战后,西方开始出现贬低或否定国家主权的理论;二战后,反对绝对主权理论日益深入地影响国际关系与国际法。
冷战结束以来,为“有限主权论”和新的“主权过时论”提供实现可能和力量支撑的,是“一超独霸”的军事实力和“众星捧月”式的军事联盟。历史证明,公然入侵主权国家、干预别国内政、推翻合法政府,会受到国际舆论的谴责,并面临国际司法的审判。而在1999年科索沃危机之后,新干涉主义路径开始形成:首先设法扶持一国的反对派,推动其国内矛盾激化直至发生武装冲突,而后以可能发生人权危机和人道灾难为由制造国际干预的舆论氛围,在时机成熟时全力推动联合国授权强制性干预行动。只要得到联合国授权,便可在别国大展手脚。至于是斩首行动、长期占领,还是培植傀儡,可以根据需要择优选用。
当今世界,任何一国都没有犯下大规模屠杀罪或实行种族灭绝罪,而不容国际社会干涉的权力。如果一国陷入大规模内乱或内战,就很难保证其主权不受外部干涉。但残酷的实际情况告诉人们,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人权高于主权所需要的必备物质条件尚未成熟,任何理想化的口号和宣示都是有其内在物质动因的。不论干涉别国内政的理由多么冠冕堂皇、干涉者打扮得如何道貌岸然,所有军事干涉背后都有直接或潜在物质利益。如果不谋世界霸主、不想乱中取利,最好不要“以暴制暴”、去开启干涉别国内政的潘多拉魔盒。
在当前的国际环境中,国家主权内政的概念没有完全过时,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只能靠该国人民自己去解决,国际组织只能协调行动,发挥推动和辅助作用,不能越俎代庖;其他国家也只能通过外交渠道进行沟通。
当我们看到邻居家的两兄弟在打架,敲敲门进屋,劝和、拉架、批评都是可以的;但如果基于自己的价值判断,煽风点火,或者给一方递上一把刀,甚至直接出手打架,不是幼稚愚昧便是别有用心。因此,善良的人们都在期待着叙利亚问题的政治协商解决,而不愿看到再出现一个利比亚。▲(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