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东 陶 涛
幸福感是人们依据自己的价值标准和主观偏好对自身生活状态的满意程度所作出的整体性评估,因其直接反映居民个体生活质量而受到学术界与政府的广泛关注。近年来,在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提高居民幸福感已成为政府施政的着力点之一。与此相对应,测度居民幸福感、建立幸福指数、完善幸福评价体系等日益成为学术界重要的研究领域。
对幸福感的研究起始于对幸福的研究。人们最开始研究的是一种 “客观”的幸福水平,即利用国内生产总值 (GDP)、消费者价格指数(CPI)等经济学指标来衡量幸福程度。但是,用这些描述经济发展状况的指标来反映国民生活质量、测度国民幸福程度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不等同于生活质量的改善和幸福感的增加;指标容易受分配制度的影响;指标的衡量范围不包括环境、资源、贫困、休闲等与国民幸福直接相关的因素[1]。为了弥补GDP衡量指标的不足,学者们寻求用新的方法来测度国民幸福。
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 (Paul A.Samuelson)从经济学视角研究幸福问题,他于1948年最先提出幸福公式:幸福=满足 (效用)/欲望[2]。理查德·伊斯特林 (Richard A.Easterlin)在1974年提出:“在国家内部是有值得注意的在收入和幸福之间的正面关系,阶层高的人是一贯地比阶层低的人幸福”,同时,“更高的收入并不系统性地伴随着更大的幸福”[3]。当时对幸福的影响因素分析十分有限。
与此同时,其他学科的学者们也逐渐认识到幸福研究的重要性。1967年,心理学家华纳·威尔逊 (Warner R.Wilson)开始关注个人主观幸福感 (Subjective Well-Being,简称 SWB),指出一个幸福的个体应该具备的特质和形象。[4]埃德·迪纳 (Ed Diener)等人认为华纳·威尔逊在SWB领域里提出的观点只针对幸福感较强的群体,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应该更注重现代主观幸福理论,研究心理因素与生活环境如何影响主观幸福感。[5]在社会学领域,1999年,麦克·阿盖尔 (Michael Argyle)研究了人口和环境因素与幸福感的相关性问题,纳入年龄、受教育程度、社会阶层、收入、婚姻、种族、就业、休闲、宗教、生活事件和活动、个人能力等因素,探讨它们与幸福感之间关系的强弱及差异[6](PⅫ、593),对幸福感 影响因 素的研 究逐渐 丰 富起来。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幸福感研究在我国学术界逐渐兴起。最早将西方幸福学与幸福指数引入国内的学者是奚恺元。他认为,影响幸福感的因素主要有反差效应和适应效应两种。反差效应是指人与人的比较会影响幸福感,适应效应即不适应的东西容易影响人的幸福感,而适应了的东西对幸福感影响不大。[7]其后,国内关于主观幸福感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越来越多,研究方法也越来越多样。郑希付主要从心理学的角度论述了社会角色、物质条件、人际关系、家庭等幸福感影响因子发生作用的机制,比较了幸福感在性别、社会阶层等方面的差异。[8](P10-25)陈 惠雄从 经济学、社会学与心理学等角度对影响主观快乐感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个体状况、亲情状况、收入状况、职业状况、社会状况和生态状况等六个快乐影响主要因子。[9](P57-66)邢占军就幸 福心理的结构、研究方法、评价手段、身心基础进行阐述与分析,详细研究了幸福与人格、文化、社会、家庭等的关系。[10](P35-55)
一些国家的政府和社会机构也开始建立各种“幸福评价指标体系”。不丹于1972年开始应用国民幸福指数 GNH (Gross National Happiness)代替国内生产总值GDP来衡量国家的发展水平,从政府善治、环境保护、文化发展和经济增长四个维度考察国民的幸福程度。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 《1990年人文发展报告》中提出的、被广泛应用于各国比较研究的人类发展指数(HDI)也可以被视为幸福感研究的一个方面,该指数从健康长寿、教育获得、生活水平三个维度对发展进行衡量。[11]1996年,《美国工商人口》从收入和就业机会、生产力和技术、休闲、消费者态度、社会和物质五个方面建立起了较为全面的幸福指数的复合指标 (The American Demographics Index of Well-Being)[12]。中国幸福感研究最具代表性的是吴晓灵和她带领的中国民生指数课题组,他们选择居民生活、公共服务、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四项指标对中国民生状况进行了测度[13]。
从国内外研究文献可以看出,对幸福问题的关注日益集中到对主观幸福感的研究上,对主观幸福感的测度及其构成要素的分析也日益重要。各国学者及政府在研究幸福感、构建幸福指数时,一般都涉及经济收入、受教育程度、年龄、社会地位、人际交往等多个维度,但因为缺少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的支持,所以,在选取幸福感评价指标体系的构成维度时普遍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缺少分类的逻辑性,维度往往互有交叉、相互杂糅;其次,缺少选择的合理性,维度往往不能周延,有轻有重;其三,缺少维度的层次性,指标往往上下错位,层次不清。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对幸福感研究的理论发展与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在具有自然属性的同时还有着社会属性。每个人首先是作为一个个体存在着,个体的各方面特质 (如健康状况、教育程度、经济收入、社会地位等)会对自身的幸福感产生直接影响;个体间组建成家庭,通过血缘的维系构建起人的第一层社会环境——亲人社会;接着拓展到通过亲密感与近距离维系的熟人社会(如单位、社区、社团等),通常体现为包容、适度、稳定的非契约化人际关系和公共空间;再进一步拓展,就到了最为一般化的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方式是广义的契约化交易,在此,社会道德水平与交往规则 (如公平、正义等)会对个体幸福感产生重要影响。从亲疏程度讲,最外层的影响因素是自然环境,但自然环境对个体幸福感又有着最原始、最朴素的影响。
人作为最基本的行为单位,由近及远,置身并活动于亲人社会、熟人社会、生人社会和自然环境之中,犹如水滴入水,形成 “圈圈涟漪”。反之,亲人社会、熟人社会、生人社会与自然环境的现实状况也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个体的感受和行为。基于这种思路及以往学者相关研究的基础,本文提出关于主观幸福感的 “幸福圈层理论”:幸福感是一种主观感受,受个人特质、家庭血缘、共同体亲密感、社会公平正义和自然和谐共处五个逐级外推的圈子的影响 (如图1所示)。
图1 “幸福圈层理论”结构体系图
以往关于幸福或幸福感研究的众多维度都可以纳入这个体系中来,都分别涉及了五个 “圈层”中的几个,都是 “幸福圈层理论”体系的子集 (见表1)。同时,各种维度在这个圈层结构中形成有序的内在联系,这就为幸福感测度、建立幸福感指标体系提供了理论基础。概而言之,“幸福圈层理论”从个体感受的不同亲疏程度出发,将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划分为个人自身、亲人社会、熟人社会、生人社会和自然环境五个逐级外推、相互衔接的层面,“由点及面”、“层层推进”,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各层特征明显,既与现实情况紧密契合,也与已有的研究高度相关。
表1 以往的研究与 “幸福圈层”的联系
“幸福圈层理论”是评价主观幸福感的一种分析框架,其是否具有合理性,还需要通过实证分析的检验。
本文进行的实证分析使用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综合社会调查 (CGSS)2010年的相关数据。选择CGSS中的 “总的来说,您认为您的生活是否幸福”这一问题作为因变量来衡量人们的主观幸福感,并引入不同层面的主客观因素加以细化、测度,分析不同特征的人群在主观幸福感上存在的差异,探讨影响个体幸福感的因素。之所以选择这一变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主观幸福感是人们的一种主观感受,并不等于人们在物质、文化、精神等方面绝对水平的简单加总,而是经过了人们主观的比较和判断之后的心理感受。若借助统计方法事先将多个变量合成一个新的统计量来表征幸福感,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研究者个人的主观影响,会与被访个体的幸福感自评存在一定偏差。
其次,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可操作性以及统计方法的适用性,将 “总的来说,您认为您的生活是否幸福”这一问题作为因变量,更有利于数据的处理和操作。该问题的答案将人们的主观幸福感划分为1~5个类别,从 “很不幸福”到 “完全幸福”,得分越高,表明主观幸福感越强。将这一主观指标进行分值量化,有助于个体进行自我衡量和选择。
第三,与情绪等其他变量相比较,该问题的答案更能反映人们主观幸福的真实情况。个体的主观幸福是一种持久的心理状态,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而情绪则是一个短期的情感体验,在不同时期波动较大,且个体间差异较大。此外,从统计学角度看,我们选取的五分类主观幸福感序次变量大致服从正态分布,这既说明样本具有较好的代表性,同时也是后面相关性、回归等统计分析的基础和前提。
本文所使用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10年数据是针对全国展开的一项综合性调查结果,这项调查并非按照幸福感研究的目的和框架所设计,因此,我们尽可能地从中筛选出能够代表 “幸福圈层理论”五个维度的代理变量 (见表2),然后考察因变量幸福感与各维度上的自变量之间的相关程度。
表2 自变量与因变量相关性分析
续前表
从表2可以看出,对所选变量进行同向化处理后,主观幸福感与个体自身、亲人社会、熟人社会、生人社会和自然环境的一些变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而且多数相关具有统计显著性。具体看来,在个体自身维度上,主观幸福感与个体对自我所属社会阶层的划分存在强烈且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幸福感与个体的情绪也存在明显的相关性;个体的身体健康因素与幸福感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对自我收入是否分配公平的评价也与个体的主观幸福感显著正相关。主观幸福感与个体自身特质的一些因素不仅较强相关,而且在统计上具有很强的显著性。在亲人社会层次上,家庭经济状况、情感宣泄、家庭经济支持和家务支持四个子维度中的大部分变量与因变量之间存在显著相关性。在熟人社会层次上,邻里支持和情感宣泄与主观幸福感相关,并具有统计显著性。在生人社会层次上,社会信任、社会公平因素与个体的主观幸福感存在强烈且显著的相关关系。在自然环境层次上,人们的环境意识与个体的主观幸福感的相关性不显著,环保意识较为显著。
综合看来,各个层次上都有部分甚至全部的代理变量与因变量之间显著相关,这说明我们的“圈层理论”是符合客观规律的,个人的主观幸福感确实与个人自身、亲人社会、熟人社会、生人社会和自然环境有着显著的联系。
为进一步深入考察个体主观幸福感与各个“圈层”的关系,考虑到因变量主观幸福感为定序变量,我们采用序次逻辑斯蒂回归模型,依次研究五个维度的代理变量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建立模型1~5,并将各个层次综合起来建立模型6(见表3)。
表3 六模型序次logistic回归结果 (Beta)
总体来看,除户口性质对幸福感影响不显著外,其他控制变量 (年龄、婚姻、性别、受教育程度、政治面貌、健康和收入)对幸福感的影响都是显著的。而在代表五个 “幸福圈层”的各个模型中,个人层面、生人社会和自然环境三个模型中几乎所有代理变量都十分显著,亲人社会、熟人社会两个模型中部分代理变量十分显著。模型1~5中,个人层面模型的解释力度最高,生人社会层面模型解释力度次之,熟人社会和自然社会模型的解释力度较低。
1.个人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幸福的本质是一种个体化的意识和行为,因为能够产生、拥有和改变这种意识和行为的只有行为主体本身,而非一些现实群体或抽象群体,因此,西方学界一直将 “主观幸福”用 “subjective well-being”来表达。[14]已有研究表明,对生活的态度越是积极、乐观,越容易产生幸福感受;消极、内向的性格,喜焦虑、好担忧的人则不容易产生幸福感。[15]
从模型1序次Logistic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在控制了年龄、婚姻、性别、户口类型、受教育程度、政治面貌、健康和收入等群体特征之后,加入个体自身特质因子,这些变量可以共同解释因变量的10%。同时,该模型整体显著,可以使用。具体看来,人们经历的消极情绪越少,主观幸福感越强;人们认为收入分配越是公平,主观幸福感越强;对自身健康程度评价越高,感受到的主观幸福感越强;认为自己所属的社会阶层越高,主观幸福感越强。
2.亲人社会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人生活的最基本单位是家庭,在这种由血缘关系维系的亲人社会中,家庭的环境、氛围和经济条件会对生活在其中的个体产生影响。以往研究表明,人是需要亲情的,如果亲情度高,则一个人就会转苦为乐,转忧为喜,从不幸转为幸福。[16]也就是说,家庭支持越强,人的主观幸福感就越高。
本文在控制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是否党员、户口性质、收入以及婚姻等因素后,纳入亲人社会维度上的因子与因变量进行序次逻辑斯蒂回归,分析亲人社会中的因素对个体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从模型2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亲人社会层面代理变量和控制变量可以共同解释因变量差异的6%。家庭因子对因变量的影响具有统计显著性。具体看来,家庭经济地位对主观幸福感有着显著的影响,而情感宣泄、经济支持和家务帮助则影响不显著。
3.熟人社会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任何行为个体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他们都生活在社会环境中,在与其他行为个体的社会交往中生存并发展的[17]。一个获得社会支持较多的人,可以通过较多的沟通和娱乐来缓减各种压力,从而提高主观幸福度[18]。通过亲密感维系形成的社会交往圈子对个体的主观幸福感有着重要的影响,人际交往关系越良好,个体的主观幸福感越强。
从模型3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熟人社会层面上的多数控制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是统计显著的,但户口类型变量和熟人社会因子对因变量的影响在统计上却并不显著。熟人社会因子和控制变量仅能共同解释因变量差异的4%。具体看来,邻里互助、情感宣泄对个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显著,而经济支持、家务帮助则不显著。也就是说,与周围邻居的关系越好、彼此越信任,个体的主观幸福感越强;熟人社会对个体越关心,感情越能及时宣泄,个体幸福感越强。
4.生人社会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人作为行为的主体,在日常生活中除了要与家庭成员、邻居、同事等具有亲密关系的群体交往外,还需要与相对比较 “陌生”的人交往。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会固定于某一个小圈子,总是会与大社会有着更多的接触。
在控制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政治面貌、收入、户口类型以及婚姻等因素后,我们纳入生人社会因子与因变量进行序次逻辑斯蒂回归。从模型4回归的结果看,纳入生人社会因子后,对个体主观幸福感的解释力度上升为8%。同时,除户口类型外,其他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在统计上具有很强的显著性。具体看来,人们越倾向于认可社会的公平,他们在主观上感受到的幸福感就越强;人们对社会信任抱有的态度越积极,则主观幸福感就越强。
5.自然环境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
人不仅仅是社会动物,还生存于大自然之中。自然环境的好坏也会对人的幸福体验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作为 “幸福圈层理论”的最外层,自然对个体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由于数据的局限,本文选取了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环保意识两个变量来考量自然社会层面。
同样,在控制了一系列因素后,自然社会层面对个体主观幸福感的解释力度为4%,但代理变量都具有统计显著性。具体看来,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环保意识越强,他们在主观上感受到的幸福感也就越强。
6.五个维度之间的比较
为综合比较五个维度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程度,本文将各维度的代理变量都放入同一个模型进行比较。从模型6可以看出,与模型1~5相同,几乎各个代理变量都对因变量有着极其显著的影响,说明总体而言,被调查者对于主观幸福感的判断确实是经过认真考虑的,人们的主观幸福感也确实受到个人、家庭、熟人社会、生人社会和自然环境各个层面的影响。另外,综合分析以上五个维度对个体主观幸福感的回归结果,可以清楚地看到:个体自身特质和生人社会因素对个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是强烈并显著的;家庭因素和熟人社会因素对个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是部分显著但不太强烈的;自然因素对个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十分显著但并不强烈。
本文针对目前国内外幸福感研究中分类杂糅、概念混杂的现象,从个体感受的不同亲疏程度出发,提出了将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划分为个体自身、亲人社会、熟人社会、生人社会和自然环境这五个逐级外推、相互衔接、逻辑完备的层面,定义为 “幸福圈层理论”;并采用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综合社会调查 (CGSS)2010年数据,通过相关分析、序次logistic回归等方法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实证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幸福圈层理论”维度的划分与客观现实完全吻合,结果十分显著。
“幸福圈层理论”逻辑清晰完备,内容丰富完善,形式生动形象,且符合客观实际,可以为学术界主观幸福感的研究和各级政府的幸福感评价体系的建立提供新的思路。此外,“幸福圈层理论”的维度划分就个体自身而言,体现了亲疏程度的不同,而就政府施政角度而言,这五个维度则体现了政策领域和实施侧重点的差异。亦即,按照这种逻辑体系所进行的维度和层次划分,不仅在理论上有所创新,且划分方法更加贴近于政策实施领域的分类,使得理论研究能够很好地与实践结合起来,指标体系中各维度的计算结果可以直接为下一步政策重点的确定提供依据。各级政府可以在 “幸福圈层理论”的大框架下,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和特色,创建出既具有理论高度又充满地方特色的幸福感评价指标体系,从而为科学施政提供智力支持。
当然,由于所采用的数据并非按照本文提出的 “幸福圈层理论”所专门设计的调查,因此,各个层面部分代理变量的选取并不完美。我们将在未来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 (CGSS)中加入“幸福圈层理论”所需要的更加有针对性的问题和变量,以便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
[1]伊利亚·卡派尔:《构建幸福指数》,载 《市场与人口分析》,1997(1)。
[2]傅红春:《经济学对 “幸福”的离弃与回归》,载 《光明日报》,2007-06-12。
[3]Richard A.Easterlin.“Does Economic Growth Improve the Human Lot?”.in Paul A.David and Melvin W.Reder (eds.).NationsandHouseholdsinEconomicGrowth:EssaysinHonorofMosesAbramovitz.New York:Academic Press,Inc.,1974.
[4]Warner R.Wilson.“Correlates of Avowed Happiness”.PsychologicalBulletin,1967,67 (4):294-306.
[5]E.Diener,Eunkook M.Suh,Richard E.Lucas,and Heidi L.Smith.“Subjective Well-Being:Three Decades of Progress”.PsychologicalBulletin,1999,125 (2):276-302.
[6]Michael Argyle.“Causes and Correlates of Happiness”.in Kahneman,Daniel,Diener,Ed,and Schwarz,Norbert(Eds.).Well-being:TheFoundationsofHedonicPsychology.New York:Russell Sage Foundation,1999.
[7]奚恺元:《幸福的学问——经济学发展的新方向》,载 《管理与财富》,2006(11)。
[8]郑希付:《我们的幸福感》,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8。
[9]陈惠雄:《快乐原则——人类经济行为的分析》,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10]邢占军:《测度幸福:主观幸福感测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11]蔡兴扬:《1990年人文发展报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载 《世界经济译丛》,1992(3)。
[12]王慧红、陈楠:《中国幸福指数的构建设想》,载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
[13]张璐晶: 《吴晓灵:唯 GDP不可取,民生指数更重要》,http://www.ce.cn/macro/more/201103/08/t20110308_22280199.shtml。
[14][16][17]苏萍: 《幸福的社会影响因素——分析200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载 《青年研究》,2007(7)。
[15]E.Diener.SubjectiveWell-BeingandPersonality.New York:Plenum Press,1998.转引自苏萍: 《幸福的社会影响因素——分析2003年中国综合社会调查》,载 《青年研究》,2007(7)。
[18]边燕杰、李煜:《中国城市家庭的社会网络资本》,载 《清华社会学评论》,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