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 姣
(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
洪洞县地处山西南部黄河以东,是临汾盆地的组成部分,盛产棉麦,是临汾市的主要农业产区,也是山西省的人口大县,总面积1 494 km2,人口74万,耕地面积6.8万hm2,其中水地面积2.87万hm2,除去流经县内的汾河外,其余河流均为季节性河流,受气候影响大。据统计,洪洞全县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194 m3,为临汾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2,全国的1/10。
从2010年起,洪洞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启动了“节水工程建设年”活动,重点建设“田、林、路、渠、村”五配套的高标准农业节水工程,解决了渠系和建筑物不配套、土渠输水、大水漫灌、跑水漏水的问题。主要做法有: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县、乡、村三级农业节水建设工程指挥部,县指挥部由县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县直12个涉农单位负责人参加;12个乡镇分指挥部,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有工程建设任务的行政村成立了村级指挥部,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村委主任具体抓。这样,全县围绕农业节水建设,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组织领导体系。同时,落实了工程建设资金筹集、施工力量组织、技术指导监督、工程质量验收把关等责任制,把工程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形成一整套责任体系。
二是财政资金“挤”一点,部门整合“捆”一点,受益乡村“筹”一点,多层次、多渠道落实资金投入。对工程建设所需的2.58亿元资金,由县政府筹措1亿元(占40%)、受益乡村筹措1.58亿元(占60%)分级落实。其中,受益乡村自筹部分包括群众投工投料折资和现金投入,基本原则是“平均每公顷5 505元,谁受益谁筹资,多受益多筹资”,由村委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落实。1亿元国补资金,由县政府从财政筹措3 000万元,同时整合水利、农业、国土、开发等部门项目资金7 000万元,两项资金捆绑起来,用于统一补助水泥和石料。在整合使用部门资金方面,采取了“五统一”,即:统一责任主体,由县政府作为整合所涉及项目的统一责任主体,成立吸收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工程建设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统一规划设计,按照统一的农业节水目标,吸收各部门技术人员组成规划组,打破乡村界限、水源界限、部门界限,编制统一的工程规划,提高资金和水源使用效率;统一落实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资金,整合的7 000万元部门资金,与财政筹措的3 000万元资金、群众自筹的1.58亿元,紧紧捆在一起,从根本上消除以往存在的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不能足额到位现象;统一国补标准,每个节制闸补助350元、每座农用桥补助600元,每米防渗渠按尺寸不同,分别补助30~45元,消除了以往各部门项目补助标准不同,乡村之间、项目之间有差别,群众意见大的现象;统一施工管理,由指挥部统一调配技术人员,实现专业人员专业施工,保障了工程质量;统一付款指令,由指挥部根据工程进度情况统一下达指令,各部门按指令付款到位,并在工程竣工后接受统一的专项审计,保障了资金管理安全;统一工程验收,由指挥部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各部门项目标准,统一组织验收,保障项目达标达效。“四分”即:分部门上报立项,由各部门从总体规划中,选择适合本部门项目立项特点的部分,独立编制项目,分别向上级部门争取立项,不改变部门立项渠道;分部门管理资金,各部门资金分户管理,专户专存,专款专用,不改变资金的部门属性;分部门接受上级检查指导,统一规划的工程项目,从项目编制到工程实地,按“各记其功”原则,分别在各部门名下,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各部门对口接受上级检查指导,不改变部门项目管理渠道;分部门对上交账,项目完成后,由各部门按行业管理渠道,接受上级验收管理,不改变部门投资效益。通过这些措施,有效整合了多部门资金,实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目标。
三是工程管理放在重要位置,提早抓,落实好建设与管理的衔接移交。首先,建立了翔实的工程档案。对所有工程都建立了档案,实行一村一表,一渠一档,对每一个施工标段,都把建设内容、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资料统一编号、填充图纸、入档保存,并明确规定:工程建成运行3年内,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工程损坏,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建档工作有效防止了劣质工程,为管理运行打下良好基础。其次,建立了工程管理资金筹措使用机制,实行了“谁建设、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对干支渠输水骨干工程,由县财政出资,负担管护费用。对斗渠及斗渠以下工程,由乡村按受益面积负担管护人员工资和更新折旧费用。第三,建立落实了管理队伍。干支渠和水源工程由灌区水利专业人员管理。斗渠以下灌溉工程,以各村为管理单元,管护人员由村水利协会初定,经乡镇水管站统一培训合格后,聘用上岗。第四,建立了规范的管理标准和评定奖励措施。出台了《洪洞县水利工程保护和维护管理办法》,从法律和技术角度对工程管理作了细则规定。县水利局每年对各乡镇节水工程管理状况进行3次检查评比,并表彰奖励工程管理好的乡村,从而推动全县农业节水工程管理工作逐步迈上新台阶。
从2010年春到2011年春,洪洞县共投资2.58亿元建设高标准农业节水面积2.87万hm2。通过土渠改防渗渠和明渠改管道输水,全县共节约渠道占地200余hm2,节水工程使全县各灌区农作物轮灌周期普遍由30 d缩短为15 d,农业每公顷次灌溉用水量普遍由过去的1 800 m3减少为1 200 m3,节水30%以上,实现了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2010年秋至2011年春,我国北方遭遇特大干旱,山西省同期降水量严重偏少,洪洞县旱情更是几十年一遇。按照往年情况,春浇无法完成,将造成小麦的大幅减产。然而,大面积农业节水工程的建成,使得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轮灌周期大大缩短,全县不仅圆满完成了春浇任务,更由于灌溉用水量少,在取得相同效果的前提下较其他地区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经省农业厅、临汾市农委组织小麦专家对洪洞县小麦高产创建示范区曲亭镇逍洞村李生明高产地块进行实打验收,平均每公顷产量达10 589 kg,刷新了山西省冬小麦单产记录。专家认为,大旱之年刷新小麦单产记录,主要原因是农业节水灌溉及时、适量,发挥了作用。
第一,水是生命之源,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首先要从节水做起;节水则首先要从用水大户——农业节水做起。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并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其要义就在于此。
第二,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需要从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利益出发,以水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为主线,通过社会利益、经济利益等调节措施,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开展农业灌溉节水,节约的水资源可以促进工业企业发展,是对工业发展的一种资源让渡,因此,企业有责任为农业节水建设投资。如果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资源调整分配政策机制,通过政策调节、利益平衡,可以把国家财政、相关部门、社会企业、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农业节水积极性调动起来,参与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来。
第三,在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工程的管理。管理不仅要从工程规划时充分考虑,使工程形式、工程规模适应建成后的管理,而且应当贯穿建设全程,实行招标和监理制,保证质量,留存完整的技术资料,此外还应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制定适应当地情况的管理规范,建立专业管理队伍,落实专门的管理资金筹集办法,确保农田水利工程不仅建得好,而且用得好,实现永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