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重视农民工市民化

2012-08-15 00:50罗炳锦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2年6期
关键词:市民化劳动力农民工

文/罗炳锦

(福建省漳州市委党校 福建·漳州)

农民工是指户籍在农村,但主要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人口,广义的农民工还包括在农村内部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农民流入城市就业并生活,成为城市新市民和逐步融入城市的过程,与这个过程相伴随的不仅是农民职业上的转变,而且是从传统乡村文明向现代城市文明的整体转变。农民工市民化包括生存职业市民化、社会身份市民化、自身素质市民化和意识行为市民化。生存职业市民化是指要实现职业方面由次属的、非正规劳动力市场上的农民工向首属的、正规劳动力市场上的非农产业工人的转变;社会身份市民化是指要实现社会身份方面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自身素质市民化是指要实现农民工自身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和市民化;意识行为市民化是指要实现农民工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城市化。农民工变市民,不是简单地改写户口本,而是确保进城农民在就业、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同等待遇,农民工整体融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农民工“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农民工市民化,既与城市提供非农就业岗位能力有关,也与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财力有关。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既是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又是一个比较长的历史过程。实现农民工向市民角色转型,是一个顺应亿万农民工意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重大转变。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重大现实意义在于解决好农民工市民化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也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乃至整个现代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转变,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重大意义。

1、农民工市民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而统筹城乡就业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城乡就业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基本前提。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工业化任务艰巨,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多且将大规模向城镇转移、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快速演变、就业结构加快调整等特殊的国情,应将城乡就业作为一个整体,构建全国统一的就业发展战略,统一规划城乡就业,逐步缩小城乡就业差距,实现城镇与农村的协调和健康发展。农民工市民化要求就业制度的创新,统筹城乡就业,就是要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城市和农村就业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看待,一体化地考虑就业与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等的关系,不断理顺和优化城乡就业关系,促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和农村劳动力的有序和稳定转移,促进城乡各类要素双向流动,扩大城乡就业,实现城乡就业的统筹规划、良性互动和整体健康发展。通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使城乡富余劳动力得到有效安置,尽快使更多的农民从传统农业中转移出来,转变生产方式,增加经济收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内在素质,才能不断缩小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

2、农民工市民化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我国“三农”问题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根本原因在于农村人口多、农民转移不彻底、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低。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要加快发展经济,要从城乡一体化和协调发展的新体制出发,打破有损农民利益的制度壁垒,通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农民在非农产业和城镇就业已成为当前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因此,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关键是解决农民充分就业问题,就是要创新就业制度,打破传统的利用行政手段将劳动力分割为城镇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的格局,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承认和实现劳动力择业自由和选择工作地点的自由。让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一样拥有平等的就业机会,统筹城乡就业管理与服务:让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一样享有公共就业服务,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减少农业劳动力和农村人口,降低农村自然资源的负载率。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和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使土地向专业农户集中,从而改变农地经营细碎化的状况。提高农业的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稳定务农劳动力流转集中,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和农产品市场规模,才能为发展现代农业、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创造条件,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3、农民工市民化是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不仅是城镇在空间数量上增多、规模上扩大、功能上提升的过程,也是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并向城镇集聚的过程。城镇化的本质,一定意义上就是农民的发展转变问题,是不断减少农民增加市民的过程,是农民不断改善自身命运、提高生活质量和改造自我的过程,也是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过程。近年来,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主要来源于农民工进城就业,沿海各省份城镇化率的提高,主要来自进城农民工的不断增加,内地各省份城镇化率的提高,主要来自农民工离乡人数不断增加。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将继续大量涌向城市,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是大势所趋,必须改变将进城农民工拒于城市社会之外的制度环境,促进农民工向市民角色的整体转型。我国已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期,如果继续将农民排斥在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之外,我国经济的结构性矛盾将更加突出和尖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更加困难。因为加强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都需要为农民工在城市就业安居创造条件,努力造就一支稳定的熟练工人队伍。而农民工不能在城镇定居,流动性强,使企业不能形成稳定的、不断积累经验和技术的产业大军,对企业的人力资本积累、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造成不利影响。所以,需要创新就业制度,让农民工能在城镇定居,使企业能形成稳定的、不断积累经验和技术的产业大军,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对企业的人力资本积累、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创造积极的条件,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城镇化发展战略健康发展。

4、农民工市民化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民工与城市户籍人口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人,都应依照同样的法律规范享受公共服务。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处理好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创新就业制度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涉及几亿农村人口转入非农产业和城镇的社会经济结构变迁,涉及几亿农村人口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一个重大战略问题,这个问题驾驭得好,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就可以比较顺利,处理不好也可能造成重大的不稳定因素。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城乡分治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工长期处在城市的边缘,只被当作廉价劳动力,不被城市认同、接纳乃至受到忽视、歧视或伤害,融不进城市社会,享受不到应有的权利,必然会累积很多矛盾,不仅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也会导致农民工对城市社会普遍怀有疏离感和责任意识匮乏,不稳定隐患随时随地都有可能爆发,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威胁。新生代农民工在外出动因、心理定位、身份认同、发展取向、职业选择等方面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从城乡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从谋求生存向追求平等转变,顺应这种新形势,只有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因此,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创新就业制度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性,把以人为本、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作为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根本要求,以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方向,以扩大农民工转移就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完善农民工公共服务和安置农民工进城安居为重点,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加快推进劳动就业、义务教育、公共住房、社会保障、户籍等制度的改革,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转变为城镇居民,逐步形成农民工与城市居民身份统一、权利一致、地位平等的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构建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确保社会和谐发展。

5、农民工市民化是扩大内需的必然要求。纵观我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通过出口带动经济增长作用有限,社会总需求不足,尤其是广大农村人口有限消费力成为影响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因素。政府迫切需要采取措施刺激国内需求,拉动经济增长。扩大内需就是通过扩大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来拉动经济增长。一方面农民工市民化可以扩大投资需求。农民工进城落户后,将在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衍生出大量公共服务需求,带动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投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农民工市民化可以扩大消费需求。目前,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水平还不到城镇居民的1/3,主要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大大低于城市居民,住房质量和环境也远远落后于城市居民。伴随农民工市民化,农民在城镇安家落户,解除就业、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后顾之忧,其消费环境的改善、消费能力的提高和消费意愿的改变,必然会促进其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消费升级,文化娱乐、交通通讯、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消费需求会逐渐增加,这将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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