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云
(湖北工程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湖北 孝感432000)
在当今高校课堂,多媒体已经作为一种优化的教学方式,成为提高教学效率,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深受教师的欢迎。多媒体教学也似乎正成为一种潮流、趋势,顺应未来人才培养需要,展现出巨大的教育价值。但正如当下学界所批评的一样,多媒体教学如同一把双刃剑,带给高校课堂教学的不仅仅是热力、效率,更有缺失、误区,甚至惰性、倒退;或者说,它是集合了创新与保守、有序与无序、高效与无效等多重矛盾于一身的复合体。而笔者认为,多媒体教学作为一种教学手段,或是作为一种教学方式的提升,其有效价值的发挥,关键在于具备正确的价值取向,面向大学生当下与未来的成长与发展需要。本文试从教育价值角度出发,探讨高校课堂多媒体教学应具备的正确的教育价值观,以及实现多媒体有效教学的多重价值关系处理问题。
价值,是指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与作为需要对象的客体的属性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而教育价值则是指“作为客体的教育现象的属性与作为社会实践主体的人的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关系”。[1]多媒体教学的教育价值是指多媒体教学的属性与教学中作为主体的师生的教育教学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
多媒体教学的教育价值关系中的主体是指多媒体教学中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一般理解为教师和学生。教育者——教师,选择多媒体作为教学手段对教育者实施教育影响,丰富了教学手段,提高了课堂效率,满足了课堂教学的现实需求,从而实现了多媒体与教育者之间的满足与需要关系;受教育者——学生在多媒体教学中实现和达到了自身发展的目的和要求,也形成了这种特定的关系。多媒体教育价值关系中的客体是指多媒体教学主体的需要对象,可以是物质的,例如电脑、音响设备、投影仪,以及互联网设施等;也可以是精神的,例如知识信息、情感态度、价值观;可以是社会的,例如其适应未来社会需要所必备的社会规则、文化习俗、谋生本领等;也可以是个人的,例如求知欲、审美需求、思维发展等。
多媒体教学的教育价值关系中的主体与客体在实现教育价值的契合上有时并不完全一致,例如二者对自身发展与实际需求的误解导致供给与需求的错位,从而影响教育价值的实现。
多媒体教学的价值可以分为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内在价值是多媒体教学可以在学生身上培养哪些价值,可以分为文化价值、科技价值、智力价值、道德价值、审美价值等。内在价值主要是由于多媒体教学所承载的教育教学内容所引起的学生内在的变化,所以它主要体现在作为价值主体的学生上。当今,“人们过度注重多媒体教学的物质性的外在价值,而忽视了多媒体教学的对于学生主体本身的内在价值”。[2]工具价值指多媒体教学如何使学生有效地实现内在价值中的内容,包括指示价值、扩展价值、生成价值、组合价值、替代价值、形式价值等。工具价值主要是由于多媒体教学对于教师教学需求的满足,其价值主体主要体现为教师。
多媒体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由多媒体教学的工具价值在实现内在价值过程中两者的优化组合与有效生成所决定。而无论是工具价值,还是内在价值,多媒体教学的终极效用还应体现在对学生的成长与需要的满足和实现上。所以,二者的优化组合与生成应以内在价值的实现为终极目的。影响这种优化组合与生成的因素有如下几种。
1.对内在价值成因认识不清导致多媒体的错用。内在价值的实现主要借助于工具价值的优化组合与生成。内在价值分为文化价值、科技价值、智力价值、道德价值、审美价值等。这些价值有些主要由知识信息的指示与传递引起,通过指示、扩展、替代等在学生身心内部引起文化、知识等在心理认知结构上的变化,或者引起情感、道德的熏陶、感染,实现审美与道德的价值提升。而有些价值则还需要进一步通过组合与生成,引起学生在思维、智力结构等方面的变化,或者通过替代与形式等,实现新知识的产生。所以,内在价值的实现关键在于切合其属性特点的工具价值的优化组合,正确认识并发挥工具价值的属性特点。然而,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往往一味追求多媒体视觉与听觉的冲击效应,忽视内在价值的生成特点,造成多媒体的误用。例如,语文学习的过程中,学生语言的习得关键在于学生对语言材料的接收,包括书面语和口语,而不是图片和视频。学生抽象思维能力的提高在于语言的接受,而不是音频、视频带来的视觉冲击。
然而,图片、音频、视频带来的情绪情感变化对于道德情感与价值观的提升却是其他手段不能比拟的。这些内在价值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感性的图片、声音、视频等信息带来的情感冲击。浓郁的情感氛围,优美的文学意境,引起学生内心情绪情感的震动,从而带来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提升。因此,工具价值方面的展示功能与内在价值方面的文化、审美、道德价值实现了完美的契合。所以,多媒体教学的内在价值的实现必须考虑多媒体教学工具价值的自身特点。
2.对工具价值的缺陷认识不足,引起多媒体的滥用。多媒体教学是新技术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手段,其优缺点兼而有之。而在现实中却有人对多媒体教学盲从、滥用,甚至以手段取代目的,导致多媒体手段与教学目的背道而驰。
与传统教学手段相比,多媒体教学手段的优点明显。首先从多媒体教学的内在特点看。多媒体教学信息传播容量大、情景再现真实生动、时空连接便捷迅即等。知识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的多媒体扩展,克服了教师单纯语言表述的局限性,凸显了工具价值的展示功能。然而,此类信息的连续接收与巨大冲击却往往超越大脑思维的活跃度,让学生被动地接受,来不及思考与辨别,于是感性体验代替了理性思维,更糟糕的是思维惰性的形成,学生在这种娱乐中智力难以提升。这种危害无异于商业媒体信息传播中的信息泛滥、情感绑架,甚至致使多媒体教学沦落到与商业媒体为伍的地步。
此外,从外在因素看,学校的软硬环境设施,教师的多媒体使用水平等也影响其内在价值的形成。例如,学校多媒体教学设施的装备水平、软件条件直接影响多媒体教学的效果:优美流畅的画面、清晰悦耳的音响、流畅的网络环境。如果教学设施条件很差,就起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教师的课件制作水平、使用技术也影响教学效果。如果课件制作低劣,或者与教学不相适应,也会影响教学效果。所以,一味地为了多媒体的使用,追求教学过程的生动,片面迎合学生的需要,而没有考虑学生发展的需要,是对多媒体的滥用。
3.对价值主体之一的学生的发展需要与认识特点的忽视,导致多媒体的乱用。多媒体教学价值主体一为教师,二为学生,但最终指向学生的终身发展。所以多媒体教学首先要满足学生的发展需要。不同的学科,学科培养目的不同,对于多媒体教学选用的价值倾向也应有所不同。文科类重思想、文化、情感、价值,理工类重信息、思维、实践、技术,所以前者要利用多媒体教学的扩展、指示功能,后者要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学的组合、生成、形式功能。此外,不同学生思维特点不一样,学习方式与习惯也有不同。有的学生习惯于通过视觉获取信息,有的习惯于通过听觉获得信息,有的两者兼备。有的习惯于文字接受,有的习惯于视听感染,所以多媒体教学并不是对所有的同学都能产生预期理想的效果。
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语言对话与情感交流是教学过程的必备环节,也是教育教学价值生成的关键节点,多媒体的使用却往往冲淡这种对话与交流,熄灭了教学过程中最美丽的人性之花,影响了情感、道德价值的生成。从学生的角度看,学生需要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浇注,更需要教师情感、人格与道德魅力的感染与陶冶,如果教学中一味地借助多媒体的帮助,而忽视学生发展需要和认知特点,往往会起到适得其反的作用。
4.忽视了价值主体中教师的能力与思想意识的局限性,导致多媒体教学的有效性的降低。多媒体教学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多媒体制作与使用水平,要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内在价值一方面包含在多媒体教学内容中,如科技、文化、思想、道德、情感、价值等。教师制作多媒体课件的过程就是一次教学资源的再整理与重新开发,教师要在正确的教育思想导向下对已有资源进行取舍、组合、生成、创新,其水平的高下不仅关乎于教师的态度、品格,更关乎于能力、观念。质量高的课件不仅文字大小适宜、图片清晰、整体协调美观,符合学生视觉审美要求与接受特点,而且在内容上充分体现了教师个人知识水平、学术造诣的高下,集趣味性、知识性、科学性于一体,直接影响到学生接受的效果。由于教师能力水平的高低不一,造成了部分老师多媒体教学使用的效果的低下。此外,部分教师也过分依靠多媒体,以为有了多媒体就一了百了,备课与上课依赖性强,不能积极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教学过程缺乏思考与应变,甚至被动地依靠旧的或他人制作的课件,充当放映员的作用,形成了教学的惰性。[3]这是对多媒体教育教学价值的最大消耗。
什么是有效教学?一般认为是“教师通过教学过程的合规律性,成功引起、维持和促进学生的学习,相对有效地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的教学。”[4]也有的说是指“通过教师在一段的时间的教学之后,学生获得的具体进步和发展”[5]。无论怎么下定义,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对学生预期效果的指向性。如果从教育价值视角下理解,多媒体教学的有效就是指多媒体的内在价值的生成,包括文化、科技、智力、道德、审美价值等的实现与生成。而教育价值的实现关键在于价值主体对于多媒体工具特质的合理使用,实现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的优化组合。根据前面对影响多媒体教学有效性原因的价值分析,以下几大关系需要正确处理和对待。
1.学生主体与多媒体教学的关系。内在价值主要是由作为价值主体之一的学生与作为客体的多媒体教学之间构成的一种特定关系。学生作为主体,其发展需要与多媒体教学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内在价值的生成。多媒体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发展,多媒体教学对学生发展需要在多大程度上的满足决定着内在价值的大小。学生的发展包括文化、科技、智力、道德、审美等各个方面,多媒体教学的内在价值就体现为文化价值、科技价值、智力价值、道德价值、审美价值等。要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需要合理满足学生的需要,正确把握多媒体使用的方式、时机、度量。
多媒体的选择与使用需要综合考虑教学的各要素间的关系,包括教学目标、内容、手段、对象,特别是学生的接受特点、兴趣,要“唤起学生的主体意识,诱发他们的学习动机,教给他们学习的方法”,[6]最终指向学生的发展。展示课件的顺序和时机,都应与教学内容的相互联系和教学进程相吻合,不仅反映教师对教学内容的理解,教学思路的轨迹和解决问题的进程,而且需要明确表达向学生传递的教学意图,符合学生认识事物的发展规律。多媒体教学的课堂信息丰富、容量大,如果过多地充塞超量信息,甚至仅仅为了课堂气氛的生动而展示无关内容,就会让多媒体课堂热闹有余,效果不足,违背学生发展需要。教师应该精选教学内容,“合理控制教学内容与进程,使信息传递的节奏符合学生的生理规律,使刺激引发正效应,使学生始终处于兴奋状态,收到良好效果”。[7]
2.教师主体与多媒体教学的关系。工具价值主要是由作为价值主体之一的教师与多媒体教学之间构成的一种特定关系。多媒体教学作为一种辅助教学手段,对教师教学需要的满足,生成的就是工具价值。例如,多媒体教学对教学内容的指示、扩展、组合、替代等,形成了多媒体教学的指示价值、扩展价值、生成价值、组合价值、替代价值、形式价值。要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需要注意教师主体性的发挥,需要教师熟练掌握多媒体技术,提高多媒体使用的技术水准,如网络资源和信息的搜集与处理,课件的制作与使用,特别是多媒体手段在教学过程中与教学内容和教学进程的有机结合。与传统的口语表达方式不同,多媒体作为课堂教学的另一类信息传递方式,并不是每一个教师都能运用自如。从这个意义上看,多媒体与课堂教学有着固有的矛盾冲突,而这一矛盾冲突的解决过程,就是多媒体工具价值的实现过程。
3.多媒体教学工具价值与内在价值的关系。虽然同为多媒体的教育价值,但二者的价值主体不同,实现方式也不同。要处理好二者的关系,首先要处理好二者价值主体间的关系,特别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的主体间性的关系,历来有多种说法,如学生主体说、教师主体说,教师与学生双主体说,交往说等。当下较为普遍的是认同双主体说。由此,我们就需要认真处理教师在多媒体教学中的主体发挥与学生主体发展需要的矛盾关系。学生发展的内在价值是多媒体教育教学价值的根本指向,内在价值的大小决定着工具价值的大小,工具价值的实现是以多媒体对于学生发展需要即内在价值的实现为前提的,没有内在价值的实现,工具价值也就失去了价值意义。所以在多媒体教学中,教师不应以多媒体的使用频率、技术效果等作为评价依据,而应该以多媒体工具价值对于内在价值的满足与实现为目的。多媒体作为一种教学手段,充分发挥了其指示、扩展、形式等多种工具功能,但并不一定实现了其工具价值,二者并不等同。
[1]王坤庆.教育哲学——一种哲学价值论视角的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73.
[2]李灿.“为己之学”与多媒体“减式思维”的交互作用[J].铜仁学院学报,2010(9):122-125.
[3]戴静亚.多媒体教学中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J].铜仁学院学报,2007(11):114-116.
[4]姚利民.论有效教学的特征[J].当代教育论坛,2004(11):23-27.
[5]崔允漷.有效教学:理念与策略:上[J].人民教育,2001(6):46-47.
[6]丁勇.多媒体教室课堂教学探微[J].三峡大学学报,2001(5):88-90.
[7]吕青.高校多媒体课堂教学优化研究[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4(9):18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