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们家附近有一家建筑施工单位昼夜施工,噪音和粉尘都很严重,给我们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损害,据有关部门检测,噪音高达80分贝以上。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读者:王国立
王国立读者:
我国 《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以及《民法通则》,对此类问题都有明确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建筑施工单位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如果发生纠纷,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方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由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者处理。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你反映的情况如果属实,就可以向环保部门检举、控告,也可以直接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