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卿
(温州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温州325035)
城郊结合部和谐社区的研究是目前构建和谐社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近些年来随着和谐社区的建设,社区防范机制的完善,社区基层组织的健全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部门防范责任制的落实,使结合部社区治安环境的硬件明显改善,社区的治安秩序稳定,刑事案件下降,丑恶现象减少,群众安全感增强,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解决城郊结合部和谐社区问题需要加大社区安全工作力度,完善基层群众性综合治理网络,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民事调解工作,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积极消除各种社会不稳定因素,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进程。
强化社区稳定是新形势下维护基层社区平安的系统工作,是动员社区各种力量,整合社区各种资源,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区稳定的过程。
(一)认识社区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社区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要以大局为重,抓好社区的稳定工作。目前离退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劳教释放人员、待业人员、外地务工人员大量进入社区,使社区成了各类矛盾反映比较敏感的地方,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集散地,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严峻,任务艰巨。
(二)落实社区稳定的基本标准。强化社区稳定,必须落实社区稳定的标准。关于社区稳定的标准,我们一般认为:落实“警务进社区”,健全治保组织,年内刑事案件不超过社区总人口的1‰,治安案件不超过总人口的2‰,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重视民事调解工作,实现民事调解率100%,调节成功率达到95%以上。有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对刑释和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达90%;社区内无“黄、赌、毒”现象,无邪教组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预案;无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建立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机制;社区无重、特大火灾,无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家庭和睦,无虐待和不赡养老人的行为,无家庭暴力。居民安全感调查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强化社区稳定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既不是一家一户单个防范的简单相加,也不是某一部门一厢情愿就能做好的事情,要涉及到打、防、管、建、教、改等许多内容,涉及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诸多问题,是一个综合提高社区文明程度,增强社区群众安全感,提高社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一)完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协调机制。社区社会治安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规划布局,要发挥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城管、卫生等部门在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协调各方面力量。党委、政府要搞好宏观管理、协调,通过与有关部门层层签订社会治安责任书等形式,将社会治安的任务分解到基层职能部门,并大力抓好协调工作,把各部门、各单位的力量动员起来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在社会治安中遇到的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上给予支持。
(二)完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机制。街道社区要健全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公安派出所、交通队以及驻街大单位等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部署、组织、推动全街区范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驻街各单位和各居民委员会要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组成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本单位、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落实街道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各项部署。其他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坚持社会效益原则,发挥好社区社会治安的重要辅助作用。总之,要通过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社区领导与协调的机构,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形成全民动手,齐抓共管的局面。
公安机关要立足基层,重心下移,通过精简机关,将警力更多地投入社区,抓管理、抓防范、搞好警民关系。要通过警务改革,减少重复备警,解决社区警务中存在的不会干的民警下社区、不愿干的民警下社区、不能干的民警下社区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基层派出所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管理和防范上。要更新民警的工作理念,提高他们的素质水平,改革派出警力体制,变“被动警务”为“主动警务”,实行一区一警或实行二区一警、一警多能、一包到底的承包责任制,将警力用在主动预防和控制犯罪上。要改革考核机制,量化责任目标,注重实效,要解决立案不实的问题,使“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这一目标真正反映在扎实的基础工作中,要对责任民警的所有工作科学量化,健全考核机制,将科学考核机制作为引导民警竞争、衡量政绩、晋职晋级的重要关口。
社区治安的一个重要目标是社区安全,社区安全是指在一个社区里,具有完善的社区安全设施、健全的安全教育体系、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良好的公共秩序和风尚、科学的安全促进机制、可行的安全推进项目、周密的危机应对计划。结合部社区是一个人居最集中的地方,构成复杂,要做好治安工作,必须要做好刑事案件的防控、治安案件的防控、灾害事故的防控以及一些邻里之间矛盾的调解,只有把这些工作做好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才能做好,和谐社区才能体现出来。
(一)实行“群防群治”体制。社区要健全治安队、治保会,做到房子、牌子、人员、制度、职责、报酬“六落实”。要以维护社区稳定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社区治安管理,积极构筑以社区民警为主体、治保会为依托、社区民防队为骨干、物业保安为主力,志愿者以及各种义务巡逻队为补充的“群防群治”网络,抓好流动人口管理,积极争创“平安社区”。
(二)构建全方位治安综治体系。以平安社区建设为主线,构建治安防范、调解、防火、禁毒、法律服务为一体的全方位治安综治体系。健全社区治安防范网络,加大电子监控、红外线报警、消防等设施建设力度,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提升社区安全防范能力。对于无法封闭、建设超前的别墅区和商品住宅区可采取开放性的技防、人防结合的方法,推行高科技防范,构成现代化的技防人防体系。
社区是人们生活的家园,社区矫正的推行,使社区增添了一项新的功能,即对罪犯的改造教育功能。但由于罪犯毕竟不同于普通人,社区也不同于监狱,所以推行社区矫正必须与维护社区安全稳定相统一。只有这样,社区矫正才能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同,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社区矫正的模式。社区矫正必须要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治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要帮组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要探索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教育改造的质量。
(二)社区矫正对居委会工作的要求。社区居委会组织要掌握情况,要通过调查、家访和个别谈心等方式摸清本社区帮教对象的底数,包括基本情况、犯罪原因、罪错性质、现实表现、家庭环境、社会关系等等,为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打下基础。同时,建立由街道干部、公安干警和居委会成员组成的“三结合”帮助小组,对帮教对象进行定期集中教育和不定期的个别教育,防止他们重新违法犯罪。在帮教过程中,要尊重帮教对象的人格,关心他们的生活,充分运用社区力量,帮助他们就业,教育他们自食其力,堂堂正正地做人。
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以充分了解民情、化解矛盾,维护社区稳定。
(一)合理解决利益诉求。社区基层组织要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合理解决利益诉求,及时化解各种邻里纠纷矛盾,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凝聚人心、理顺情绪,真正使每一个生活在社区的人都能安居乐业。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指基层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道德规范,居中教育与疏导纠纷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消除隔阂的活动。它所调解的范围包括一般民事纠纷、轻微的刑事纠纷及简单的经济纠纷。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有利于消除社会矛盾,改善人际关系,促进社区的安定团结,是维护社区治安和社区秩序的一条重要途径。
(三)建立社区信息数据库。建立安全的社区网站、人口综介信息数据库、社会单位综介信息数据库及环境和市政设施数据库,以此推进对所辖社区内的人员和事件的信息化、动态化和标准化管理。从而及时获得最基础、最全面、最精准的居民管理服务信息和基本数据,及时掌握诸如人户分离、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情况等,使社区安全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时限性和实效性。例如:居委会等社区组织利用熟悉和掌握社区内各种人员的情况,积累资料,从中发现疑点,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惩处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禁止一切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依法查禁和取缔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传播和贩卖淫秽书刊物等危害人民的违法犯罪行为。
化解矛盾纠纷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社会治安隐患及群体性事件的首要环节,也是维护社区稳定的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现在社区矛盾纠纷主要表现为权属争端和利益争端。为此,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和排查制度,实行分层管理。对牵涉面大的社区矛盾纠纷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防止矛盾走向冲突和对抗。以失地居民就业为例,就要建立和完善失地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对失地居民利益的保护。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失地居民实现完全就业是不现实的,总会有一部分失地居民不能充分就业或长期就业,因此,很有必要建立和完善失地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要建立失地居民的社会保障基金,这部分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社会保障基金、土地征用升值的一部分资金和土地补偿费用的一部分。用失地居民的社会保障基金为失地居民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学龄儿童教育保险等;要建立失地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将失地居民中的困难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内,凡是符合条件的失地居民,均可及时享受“低保”待遇;要向失地居民提供经济适用房,让失地居民居有定所,加快社区建设,变失地居民真正成为社区居民。
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实践表明,一个社区的治安状况如何,违法犯罪的特点如何,甚至在一个家庭中是否有人发生违法犯罪,往往与这个社区、单位和家庭成员的文化素质有很大的关系。因此,经常不断地向全体社区居民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特别是增强居民的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对于搞好社区社会治安有着深远的意义。通过这些教育,使人们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并且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现象作斗争,维护社会秩序。这样就可以减少社会矛盾,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达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