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亮
(深圳大学副校长,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这次 “打造文化创意产业研究的 ‘学术共同体’”的联席会议上,我提出创建“中国创意研究联盟”的倡议,目的就是希望跨学科、跨区域联合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高端智库。
这是因为,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中,高校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可称之为 “创意引擎”。这个引擎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才引擎”,即高校是培养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重要基地。文化产业的人才培养,应该坚持跨学科和高层次,坚持特色化,坚持走实践和实训的路径。二是“原创引擎”,原创不足已成为制约我国目前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一个瓶颈因素。高校是创新创意的重要源泉,是文化产业新型业态、高端业态的策源地、聚集地之一,应该成为文化艺术原创的重要基地,所以深圳大学在校园文化产业的发展上提出一个口号,叫“学术·高端·原创”,反对低层次的抄袭、复制。三是“智力引擎”,高校要发挥人才积聚优势,转换话语系统,坚持独立判断,为政府、企业、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参与国家和地方文化产业重大决策规划的制定。
由此来看,在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中,高校理应发挥重要作用,文化产业研究机构更有着价值提升和功能拓展的巨大空间。在当前情形下,文化产业科研机构之间的跨区域联合,具有较强的迫切性和现实性。首先,这是实现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需要。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宏伟目标,这对高校科研机构“智库”功能的发挥提出了新的紧迫要求。其次,跨区域联合也是文化产业自身健康快速发展的需求。现在跨地域的文化投资日益增长,这对智力支持提出了新的挑战,传统的限于一地的智力服务方式显得落后,在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的高校科研机构联合起来承担规划、咨询等项目,可能更具操作性。再次,这也是科研机构自身发展的需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提出:“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创新组织管理,强化开放合作,全面提升综合创新能力”,科研机构改革问题、跨区域协作问题、创新平台建设问题是其中应有之义。目前各高校文化产业研究机构基本上做到了校内联合,高校间点对点的合作也越来越多,但各高校文化产业机构的全面合作还不够,创立“中国创意研究联盟”可以说是正当其时。
应该说,“中国创意研究联盟”如果成立,至少可以在七个方面发挥作用:一是定期举办联席会议,讨论文化产业的战略趋势与现实对策,检视文化产业研究机构的自身建设;二是共同开展项目研究,打破现有地域和学科限制,以共建课题组的方式开展跨区域课题的研究及决策咨询;三是实现资料案例共享,建立中国文化产业共享数据库、案例库、文化云计算库,入盟机构互利互惠,权益平等;四是合作培训行业专才,联盟机构有偿或无偿使用专家及其他资源,培训文化产业人才;五是联合举办创意活动,通过跨区域合作,以联盟名义与媒体等合作举办创意奖项评选等活动;六是协同拓展国际交流,组织入盟机构参与境外相关学术交流活动,拓展国际研究空间;七是打造公共智库平台,设立专题网站,举办创意论坛,打造有影响力的公共智库平台,服务地方和区域文化产业发展。
那么,如何打造?即通过什么样的运作机制来推动“中国创意研究联盟”的发展?我认为其中有三点比较重要:一是平等性。“中国创意研究联盟”作为文化产业科研机构间的协作平台,入盟研究机构地位平等,每个机构推荐一人加入理事会,不设盟主,但是各机构可轮流担任年度轮值主席,负责组织当年的联席会议及相关活动。与此相关,可以设立一个秘书处,负责日常联系和运行工作,比如网络维护、网刊建设、数据库建设等。二是开放性。“中国创意研究联盟”作为开放性的交流平台,没有排他性。除了部分机构作为发起单位和理事单位,也应欢迎其他文化产业研究机构积极参与联盟相关活动。三是独立性。作为学术性的研究联盟,应坚持学术独立,科学研究也好,决策建议也好,应坚持学术机构本色,呈现独立的“第三方声音”,甚至是批评性的声音。只有这样,才有助于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也才能进一步确立创意研究机构的品质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