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丹 李杨媛 同春芬
城郊农民“市民化”及其就业困境分析
□李 丹 李杨媛 同春芬
在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扩张使大批城郊农民失去了土地而成为“市民”,他们能否在失去土地后谋得一个稳定的就业岗位则是其实现“市民化”的关键。然而,面对多样化的就业机会,郊区农民的就业途径却比较单一,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群体性冷漠和“利用惰性”。这种基于“传统主义”的“够用”、“安全第一”的生存理性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最终会阻碍个人和社会的发展。政府及社会各界应读懂其生存逻辑,积极帮助、引导其实现自身的“市民化”。
生存理性;郊区农民;市民化;就业困境
城市化并不是免费午餐,它面临着一系列的约束,不能盲目地夸大城市化的收益,而忽视城市化的成本约束。[1]有学者称城市郊区农民市民化的成本最低,其成本主要由国家买单,他们可以利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补偿款来购买住房和社会保险,再加上他们毗邻城市居住地,可以比较容易的找到谋生职业。[2]然而,“农民失去土地以后,他当不成农民了,而领到的那点补偿金,也当不成市民。既不是农民,又不是市民,只能是社区游民,社会流民”。[3]对他们来说,土地资源的剥夺意味着藉由土地形成的生存能力的剥夺,“很多能力剥夺都是和社会排斥相伴而生的”。[4]业缘关系的建立和拓展则是其摆脱社会排斥、融入城市文明、实现角色转变的关键,[5]而能否在失去土地后谋得一个稳定的就业岗位则是实现“市民化”的关键。笔者通过对青岛郊区北龙口社区、牟家社区、东洞门社区等长达两年的实地观察、深度访谈及问卷调查①,将郊区农民“市民化”的就业类型归纳为“直接就业型”、“自主创业型”、“间接食利型”等三种,本文将从生存理性的视角对其进行分析。
“直接就业型”是指郊区农民通过各种方式在居住地附近的企业、高校等单位从事保安、后勤、餐饮服务、卫生清洁等工作。由于这类工作对技能要求不高,加之工作内容单一,收入相对较低,因而只能吸引一些年龄较大的、身体条件较差的农民,不仅如此,笔者在走访中还发现,他们其中的不少人均有“工作太累不打算再干下去”的想法。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不屑于从事这类相对稳定的工作呢?表面看来,也许是因为撤村建居后其身份的提升和转变,以及被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但从深层原因分析,则是村民特有的生存理性,即“够用”基础上的“弱者武器”。
一方面,正如马克思·韦伯所言,处于“传统主义”下的农民,其追求的并不是得到最多,而只是追求为得到够用而付出的最少。所谓“够用”,就是以维持基本生存需要为满足。对于他们而言,由于拆迁及身份的转化,不仅可以定期获得社区集体土地收益的分红,而且还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基金,这就使得他们在“吃保障”与“工作”之间有了选择的可能。如果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挣不了较多的钱,倒不如闲赋在家等着领取保障,获得分红。比不工作多不了几个钱,那不如在家待着。他们想要一份体面、正规一点的工作,不愿为存钱而牛马般地干活,不愿意单身一人外出打工而要在家享受家庭生活,八小时以外想要像城里人一样休闲……[6]因此,如果按照“够用”为评判标准,郊区农民的及时享乐心理,仅局限于眼前利益思维逻辑,以及不愿从事脏、累、苦的工作的行为也就不难理解。
另一方面,由于城市扩张,郊区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已被强制性征用,但是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他们应该获得的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却因为层层“扒皮”而实际获得的数量少得可怜,加之他们普遍具有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单一的特点,因而就业十分困难。而且,郊区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原先日常生活中的自给部分也必须从市场购买,再加上原本就已沉重的子女教育支出、医疗费用支出使郊区农民更加感觉到了手中的征地补偿费是如此的不堪用,其生存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正如科斯特所言:“在传统小农的生存伦理中,精英阶层或国家对农民的索要一旦侵害了农民的基本生存需要,便毫无公正道德可言了”。[7]这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郊区农民的“被剥削感”和弱势地位,他们惟有应用“弱者武器”,进行着“弱者的反抗”活动。包括偷懒、装糊涂、开小差、怠工等在内的不需事先协调计划的非正式反抗形式等都成为他们对抗权威的、个体式的、秘而不宣的“弱者的武器”。面对这些名目繁多的“弱者的武器”,周边的工厂、学校以及开发商往往将当初信誓旦旦地承诺(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失地农民)变成了水中月、镜中花,不愿意接纳和安置他们,这是因为“大量的微不足道的小行动的聚集就像成百上千万的珊瑚虫日积月累地造就的珊瑚礁,最终可能导致国家航船的搁浅或倾覆”。[8]也就是说,郊区农民一方面不屑于在周边就业,一方面又被周边的单位拒绝接受其就业,他们的“市民化”陷入两难的尴尬境地。
“自主创业型”主要是指原有土地被征用后的农民利用自己的房屋或租赁商品房自主经营餐馆、美发店、网吧、商铺等服务行业,直接获取经营性收入来实现“市民化”。应该说,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市郊区蕴藏着无限商机,具有较大的投资机会和良好的创业平台。但是,根据笔者对龙口社区、牟家社区、东洞门社区周边商铺的实地调查统计显示,这些社区周边共有各类商铺共有59个,其中餐馆28个,超市3个,美发店5个,办公用品店6个,网吧及娱乐场所17个。令人疑惑的是,上述商铺网点的经营业主绝大多数均非本地人。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本地的失地农民丧失了致富的机会呢?笔者走访了一位40岁的失地村民中具有经商经验的李大哥,他利用自己家庭临街房屋经营日用品及生活用品,其商品主要面向内部村民,经济效益微薄,只够维持一家人的基本生活开支。在与李大哥的交谈中笔者发现,由于他们缺乏市场意识,不注重服务质量,不了解周边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加之政府针对失地农民的“社区培训”也大多流于形式,因而他们只能遵循“安全第一”的生存伦理,选择收益低风险小的就业门路,从而出现了部分村民的收入在城市化后不升反降的现象。这是因为:
首先,自主创业的高风险违背了农民“安全第一”的生存准则。所谓风险是指人们所期望达到的目标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产生的距离。但是,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现实情境以及不同的社会群体对风险解释是不同的。[9]在创业决策中,是创业者所感知风险的大小,而非风险本身,决定着每个人的行为选择。对于这些已经失去了土地而又缺乏风险防范意识的郊区村民而言,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对自己未来生存状况的担忧,使得他们对风险变得更加敏感。与此同时,政府在城市化进程中片面地追求利益最大化,也缺乏相应的社会保障措施,这就极大地削弱了这些村民的安全感,他们根本无力承受创业的巨大成本。以至于“安全第一”生存准则及价值观在失去土地后经过其主观建构被无限的放大,使可能获利的创业选择被认为“无利可图”,而将机会拱手让给那些外来的经商者。
其次,人力资本的不足违背农民的“风险规避”倾向。人力资本②是嵌入到劳动者本身的资本。在经济学中,所谓的人力资本,从个体角度讲,它是指存在于人体之中、后天获得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能力和健康等质量因素之和,主要包括教育资本、技术与知识资本、健康资本、迁移与流动资本;③而从群体角度讲,它是指存在于一个国家或地区人群之中、后天获得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能力及健康等质量因素之整合。[10]从经济发展的要素来看,人力资本连同物质资本、劳动和资源、技术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真正源泉,[11]其中人力资本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最重要因素。所以在通常情况下,人力资本通过人力投资形成,包括教育、职业培训、保健与人力迁移等项目活动。人力资本投资是一种现在投资、未来受益的投资形式,在投资与收益之间存在着很长的时间间隔,大量的不确定因素意味着人力资本投资的风险较大。[12]高风险与未知的回报使面临生存危机的城郊村民并不热衷于进行个人的人力资本投资,而只是“等、靠、要”政府的救济,“混几年到时吃劳保”是笔者走访时多数村民的发展观点。与此同时,基层政府对城郊村民的再就业重视程度和投资力度均不高,而“为失业村民提供免费培训”的承诺也大多流于形式,获益者极少。[13]
最后,社会资本的获取途径单一制约了失地农民在市场中对有用的人际关系的投资。所谓社会资本就是通过社会关系获得的资本,是行动者在行动中获取或使用的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14]众所周知,城郊村民长期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范围仅局限于社区之内,因此其社会网络也多建立在社区范围之内。一方面其同质性比较明显,对社区居民行为的价值规范、心理偏好等结构性限制,尤其是在中国这个伦理本位、关系取向的社会中。[15]同质性的社会资本作为内在的社会和文化联系,其催生的“随大流”的从众行为在村民之间十分盛行,以他人的行动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向,村民每个人都渴望“搭便车”而不愿意因违背传统规范而受到惩罚。具体而言就是村民不愿意进行如创业般的冒险行为,创业与传统“安分守己”的传统规范是相违背的,而且一旦失败则会被社区中的其他人耻笑为“不务正业瞎折腾”。最终没有一个“敢吃螃蟹的人”,创业便被集体所淘汰;另一方面低层次的社会资本积累制约村民获取创业所需的信息,不能正确分析和判断创业机会的价值。即使城郊村民想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创业以改变自身状况时,他们往往发现局限于曾经的农业生产和地域狭隘的农村社区,自身的交往圈子、社会关系已经变得非常同质化而难以有效地接触到各种信息,最终导致信息的相对缺乏。而且,城郊村民的社会网络关系单一,其日常交往的对象的社会地位均不高,多为同样失地又失业的其他村民,或者是血缘或地缘意义上的好朋友,即弱势者对弱势者的交往。[16]即使他们希望与社会强势者结交实现向上流动,却由于自身几乎没有可以利用的稀缺资源或等价交换物参与到广泛的社会交往与社会联系中,故而总是被排斥在主流人际关系之外,最终导致其人际交流与职业流动只能局限在社会底层,因而其拥有的社会资本无法保证他们有效规避、转移风险。
“间接食利型”是指郊区农民利用自家的房屋经营家庭旅馆或出租房,以租金收入替代劳动收入,甘愿做主观剩余劳动力过食利寄生的“伪市民”生活。城郊地区频繁的人口流动、包括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高校学生等在内的稳定消费群体确保了房屋出租业具有明确的收益和相对较低的风险,在笔者调查的城郊社区中,大约有14%的城郊农民以房屋租金作为其主要的收入来源。因此,“安全第一”的生存理性并不意味着城郊农民总是屈从于习惯,在“条件最大化”前提下他们也积极谋取稳定的收益。然而从长远来看,这种“不劳而获”、过分依赖于外部条件的谋生手段既不利于村民获得维持生存发展的就业能力,又不利于他们形成对市民身份的角色认同,最终陷入就业无门、发展无望的“市民化”困境。
首先,坐享其成的房屋出租促成城郊失地农民心态的“两面性”,既重金钱、讲实际,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和投资创业意识,又保留了求稳、知足、享乐的小农意识,[17]滋生了村民的发展惰性和精神空虚。一方面,对于这些食利阶层,现阶段他们仅靠拆迁补偿款和房屋租金就能过上较好的生活,劳动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极低,因此工作与否并不直接影响他们的生活品质,导致这一群体就业迫切度普遍不高,就业能力自然无从发展。另一方面,农民身份的终结和市民身份的尚未形成使得他们陷入了“既不是农民又不是市民”的角色认同危机,身份迷失的精神空虚则导致了城郊农民的行为失范,如聚众赌博、闹事等。
其次,村民从事食利型房屋出租业的条件并不稳定,一方面,他们的市场观念和意识相对落后,创业意识和动机不强,因而面临着市场竞争的威胁,例如,笔者调查发现,在郊区由外来人员自主经营的商铺、网店及旅馆等在管理水平、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方面明显好于本地,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自然更大。另一方面,受到城市快速扩张及“城中村”的拆迁改造,城郊居民被迫“请上楼”,越来越多的城郊农民将无房可租。因此,一旦外部条件发生变化而村民不再获得房屋出租收入时,他们要么被强制推入就业市场而不知所措,要么被动地等、靠、要社会的救济,但无论哪种方式都无法实现其自身的“市民化”,只能沦为城市中最大的弱势群体。
面对多样化的就业机会,城郊村民的就业途径却比较单一,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群体性冷漠和“利用惰性”。对于城郊村民来说,他们的再就业确实有某种成本存在,一种不易为“局外人”观察到的货币或心理的成本存在使其无利可图。[18]这种情况下,城郊村民便构筑起了“防御圈”,任圈外市场经济追名逐利,圈内“安全第一”小农心态。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安全第一”的生存理性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最终会阻碍个人和社会的发展。笔者认为,政府与社会力量应该团结合作帮助城郊村民的再就业:以后勤社会化为契机,通过集体化的培训推动城郊村民上岗;以旅馆出租为起点,壮大集体经济并入股分红;以店铺经营为补充,鼓励城郊村民自主创业并提供政策支持。总之,“读不懂农民,就读不懂中国”[19],只有读懂城郊村民的生存逻辑,消除城郊村民的顾虑,才能促使他们更加积极、主动地顺应现代化的历史潮流,才能最终实现其自身的“市民化”。
注释:
①笔者于2010年8月—9月对青岛崂山区、黄岛区共三个社区发放问卷200份,有效回收198份,利用SPSS软件对问卷进行了专业的统计分析。并且选取了20户典型家庭进行深度访谈,获得翔实的一手资料。
②米西肯(Mushkin)早在1962就提出,健康是人力资本的重要构成部分。依据人力资本理论,劳动者的人力资本存量主要由健康、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等要素构成。所以分析城郊农民的人力资本也应充分考虑健康因素,但限于篇幅本文未展开详细论述。
③教育资本是指通过正规教育而获得的人力资本,它主要是一种能力资本,用于获得其他形式的人力资本;技术与知识资本则是人力资本的核心,它是指一个人所具有的可以直接用于生产商品和服务的人力资本,主要通过技术开发、专业学习、在职培训等途径获得;健康资本则是通过医疗、保健、营养、休息等途经获得,是其它形式的人力资本存在与效能正常发挥的先决条件;迁移与流动资本则是一种资源配置资本,通过人力资本所有者地理位置与职业位置的变化带来收人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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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高校郊区化对城郊农村社区建设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101042335)。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李 丹(1989- ),女,山东泰安人,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学生,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同春芬(1963- ),女,陕西西安人,博士,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教授,公共管理系主任,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