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龙信
针对拖拉机等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现状,云南省试点再由公安交警部门委托农机监理机构实施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为做好委托管理试点工作,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农业厅和农机管理部门联合成立了“委托监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委托监管试点事宜。农机监理部门为做好委托监管,着力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要充分认识委托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委托试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扎实工作,切实推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争取支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财政、安监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多渠道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为开展委托试点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加强宣传。为推进委托试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借助各种宣传媒介,充分发挥县级农机监理人员长期服务“三农”、与广大拖拉机驾驶操作人员着深厚情谊的优势,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四是完善制度。各级农机监理部门要本着“依法管理、方便群众、文明执法”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严格按照委托范围开展执法工作,认真落实委托试点工作的各项措施;制定和完善各种执法制度,使委托试点工作更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五是密切配合。加强部门的联系、沟通,互通信息,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委托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此委托监管试点工作始于2012年4月中旬,交接工作已完成,监管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