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数字档案整合问题研究

2012-08-15 00:48:29福建省福安市民政局何丽萍
河南科技 2012年18期
关键词:婚姻登记民政部门婚姻

福建省 福安市民政局 何丽萍

婚姻数字档案的实施是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婚姻档案“管理”向婚姻档案“服务”的转变。本文,笔者从实际出发,分析了婚姻档案数字化整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新时期婚姻数字档案整合工作的完善措施。

一、婚姻档案数字化整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数字化时代档案管理的来临,使得传统档案向数字档案转变的问题得到了突显。在目前的实际应用中,婚姻档案数字化整合过程中出现了以下问题。

1.传统婚姻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立档资料不齐全。近年来,我国的婚姻档案管理正进行着重要的变革,由最初的在乡镇进行婚姻登记转变为在县一级单位进行婚姻登记。在这一移交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婚姻档案丢失及不完整的现象。如,笔者所在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成立于2002年5月,之前从各乡镇移交来的纸质档案中的结婚档案及离婚档案部分遗失,有的个别乡镇纸质档案未经整理,甚至没有目录。另外,由于长期在纸制档案管理时期,民政部门缺乏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将工作的重点放在能够突出自己政绩的低保面扩大、社会弱势群体资金的争取等方面,这为数字档案的实施也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2.婚姻数字化档案的录入容易存在纰漏。当前数字化婚姻档案是采取完全的手工录入,避免不了录入错误这种情况的出现。而婚姻数字档案对准确性的要求又非常高,有时即使录错一个字,也会影响到整个系统,也为档案使用者进行档案利用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3.婚姻数字化档案衔接不畅。我国自2004年开始在各省市、自治区逐步实现婚姻档案的数字化管理,但是多以省级为单位组织信息系统的独立开发,导致档案间的兼容性不强,出现了“信息孤岛”,为全国性的婚姻档案联网工程的建设带来了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民政部于2006年出台了《婚姻登记系统数据规范和标准》,对各省的婚姻档案数据格式、排序和存储方式进行了规定,使数字档案系统拥有统一标准的接口。但新的问题又接踵而至。如,除了民政部门在管理我国公民的婚姻档案外,公安户籍部门也从社会公共管理的角度进行着管理,而由于民政婚姻档案与公安婚姻档案系统不同,两者之间的衔接不畅,数据无法兼容,移植性差。

4.制度不健全,档案利用管理不规范。数字化婚姻档案是近几年兴起的一项新事物,没有传统工作经验可以借鉴,加上目前各地民政部门对婚姻数字档案管理中各种制度层面的原因,还存在岗位责任未落实、数据保密制度不严格等问题,从而损害了婚姻登记当事人的权益,给档案的利用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二、婚姻数字档案的整合措施

1.转变婚姻档案管理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民政部门应摒弃不科学的传统政绩观,改变婚姻档案管理中的“缺位”现象,将数字化婚姻档案的保存、立档、利用等方面纳入政绩考核体系;领导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婚姻数字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婚姻数字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业务培训,改善婚姻档案管理的软硬件条件,保证将数字化档案管理工作的稳定性。

2.发展婚姻数字档案的新技术,实现数字档案的衔接。一方面,在录入过程中,应增强婚姻数字档案管理系统的智能化程度,积极探索人工语音录入与电子扫描录入等方式,逐渐取代传统的“手工”录入方式,在保证准确性的前提下提高档案的录入效率。另一方面,针对当前民政系统与公安系统婚姻数字档案衔接不畅的问题,应加快新系统及“补丁”软件的开发,大力发展“云计算”技术,实现查询、交换和共享同步,建设“全国公民婚姻状况云计算数据库”,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通过访问网络服务器对档案进行合法使用。

3.落实岗位责任制,增强数字档案管理的规范性。为对应婚姻数字档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一方面,国家民政部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标准”,对数字婚姻档案管理的流程、事项进行详细规定,使下级民政部门在管理过程中能够有规可依。另一方面,应将档案管理过程中的工作细化为相应的“目标责任”,并下发到档案管理人员,其绩效考核联系起来,从制度上增强规范数字化档案管理的约束力。同时将档案的利用与便民纳入考核体系中,体现新时期婚姻数字档案的“以人为本”、人性化和个性化管理,为档案使用者提供便利。

4.创新婚姻数字档案管理机制,增强档案管理活力。为对婚姻数字档案管理机制进行创新,民政部门可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经验,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民政婚姻档案的管理。从技术服务、咨询、数字录入、档案利用平台建设等方面对婚姻档案管理进行支持,不断弱化婚姻档案的“管理功能”,突显婚姻档案管理的“服务功能”。使民政部门能够从档案管理这一“非核心业务”中脱离出来,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核心业务”建设上,更好地提高工作效能。

三、结论

当前婚姻档案数字化过程整合中存在着资料保存不完整、立档资料不齐全、录入存在纰漏、衔接不畅、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只有转变婚姻档案的管理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婚姻数字档案的新技术,实现数字档案的衔接,落实岗位责任制,增强数字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创新婚姻数字档案管理机制、增强档案管理活力,才能够更好的实现婚姻数字档案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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