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石家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调研与思考

2012-08-15 00:50:55万顺道于少华钱学东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石家庄市生产性文化遗产

万顺道 陈 蕾 于少华 王 健 钱学东

(石家庄市文化局,河北石家庄 050000)

关于加强石家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调研与思考

万顺道 陈 蕾 于少华 王 健 钱学东

(石家庄市文化局,河北石家庄 050000)

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立足实地调研,介绍了石家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发展石家庄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对策思考。

非遗;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对策思考

近年来,随着“生产性保护”概念的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纷纷利用“非遗”项目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从石家庄市的实际来看,涌现出了藁城宫灯、无极剪纸、金凤扒鸡、辛集农民画等一批“非遗”品牌,“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石家庄市“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基本情况

1.各级党委、政府的认识逐步提升。随着“非遗”保护宣传的不断深入,各级党委、政府对“非遗”保护的认识不断提高,特别是“生产性保护”概念的提出与具体实施,又将“非遗”保护推进到新的发展阶段。石家庄市把“非遗”保护、传承与利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深入挖掘、整理、保护和利用我市丰富的文化资源,让众多“非遗”项目走上产业化发展道路。

2.环境逐步优化。石家庄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非遗”保护政策性体系的建立,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资金、土地、技术、人才等方面,为“非遗”企业提供了政策、制度的支持和保证,“非遗”生产性保护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3.规模逐步显现。经过几年的努力,藁城宫灯、无极剪纸、辛集农民画等重点“非遗”项目的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先后建立了辛集农民画基地、无极剪纸基地等6个“非遗”保护基地,初步形成社会广泛参与、保护机制多元化的格局,呈现出“传承能力增强、项目业态扩展、品牌影响提高、资源利用延伸”的态势,产业规模逐步形成。

4.成效逐步显现。生产性保护的实施,极大提高了对“老字号”的保护与传承意识,扩大了“非遗”品牌的影响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藁城宫灯”年产量达5000万对,年产值超过10亿元;“无极剪纸”年创作生产能力3万余幅,实现年产值500余万元,这些产品已名扬海内外,远销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

二、“非遗”生产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石家庄“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通过调研,我们发现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1.企业盼望减负。调查中发现,多数“非遗”企业因成本无法获得抵扣,使企业的实际税赋高达15%左右。一些企业为了生存,将企业分成若干个工作室,变成小的纳税人,缴纳较低的定额税,这种做法严重阻碍了传统手工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导致产业无法形成一定的规模。

2.企业资金匮乏。据调查,很多“非遗”项目无法占领更大的市场份额,主要问题是资金匮乏。尽管国家、省、市都制定了扶持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但是对“非遗”项目的投资来说,目前的政策效果还是十分有限,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的资金匮乏问题。

3.产品市场有待开发。受工业化冲击,地处偏远、难以量产、成本高的原生态手工艺产品找不到大市场。而机械化生产的旅游特色产品往往将民族艺术产品“粗鄙化”,进一步冲击了原生态手工艺的精品消费。

4.传承人问题有待解决。从石家庄市的实际情况看,全市143名“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50岁以上的占76.9%,60岁以上的占62.2%,传承人老化现象十分严重。现在,年轻人眼界宽,选择多,真正愿意踏踏实实学门手艺的人很少,而且传统手工艺回报也有限,短期内并不能实现财富积累,造成传统手工技艺面临失传的困境。

三、加强石家庄市“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对策思考

目前,“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积极探索“非遗”资源在市场化进程中如何实现自身的良好发展,既有利于“非遗”的保护与传承,又能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为此,如何实现“非遗”资源转化为产业资源,有哪些重点任务和关键抓手,是值得文化理论工作者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1.必须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全民的保护意识。“非遗”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保持民族文化独特性和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双重职责,保护和利用好“非遗”,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培育民族精神、建设先进文化、全面推动人类文明对话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十分重大。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充分宣传“非遗”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只有把“非遗”宣传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才能提高全社会对“非遗”的认识和保护“非遗”的文化自觉性,努力营造“广泛参与、深入挖掘、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一是利用传统媒体搞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公益讲座、采访艺人等形式,大力宣传“非遗”文化内涵、艺术精髓、历史沉淀,增强“非遗”文化的吸引力。二是利用新兴媒体搞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现代新兴媒体的作用,开设网上“非遗”博物馆、“非遗”QQ群、“非遗微博”等形式,扩大“非遗”文化的影响力,增强“非遗”文化的辐射力。三是利用重大时机搞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非遗日”等重要时机,通过举办“文化遗产周”、“非遗”展示、民俗大观园、民族民间文艺节目巡回演出等系列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非遗”,提高全社会对“非遗”的认知和保护“非遗”的文化自觉性。四是利用公共文化设施搞好宣传引导。要注重发挥辖区内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在开设“非遗”专题展览,向群众普及“非遗”知识,让公众尤其是年轻人了解并喜爱传统文化,培养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五是结合产品推介搞好宣传引导。要加强“非遗”企业和“非遗”产品的宣传推介,通过组织举办或参加各种文博会,大力宣传推介“非遗”产品,让更多群众了解“非遗”产品,让更多的“非遗”产品占领更大的市场。通过系统宣传教育,逐步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非遗”保护工作,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参与到“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之中,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开发,让更多的“非遗”资源向产业资源转变。

2.必须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完善各种配套政策。石家庄市在“十二五”期间将文化产业打造成为支柱性产业的目标已经确定,但从石家庄市的实际情况看,文化产业发展任重道远,必须提供宽松的政策,实现超常发展、跨越发展。一要把加强“非遗”生产性保护作为加快省会文化强市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各级政府的保护主体职责,制定全面的长远的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实现“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网络化、法制化。二要由政府出面,协调沟通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政府与学术界、政府与有关社会组织、团体之间的关系,真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保护工作局面。三要进行有力的政策扶持。各级政府要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出台有关土地、财税、金融、外汇和通关等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必须以财政投入为主,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非遗”生产性保护还处于摸索阶段,必须加大财政投入,但单纯靠财政拨款,很难发展起来。这就需要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过程中,把准入的门槛放开,把优惠的幅度放宽,把市场的需求激活,让投资者看清市场前景,吸引更多的资本注入“非遗”生产性保护。一是地方财政给予支持。各级财政要设立“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确保除“非遗”普查工作经费和重点“非遗”的抢救、保护经费外,适当引导和扶持“非遗”项目的产业化发展。二是鼓励金融机构给予支持。一方面,可以通过调度政府预算外收入资金的存放作为手段,让中小金融机构吸纳和获得低成本的存款资金,以鼓励和换取中小金融机构对“非遗”企业的贷款支持。另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摸索、尝试针对文化产业的有效的金融支持手段,特别是对微小型“非遗”企业给予金融支持。三是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要通过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等社会资本投入“非遗”生产性保护。四是创新发展运作模式。采取“抱团发展”、“公司+农户”等运作模式,主要以大公司为龙头,召集并指导众农户,使“公司”和“农户”一线相牵,组成“资金共投、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通过灵活的融资渠道,为“非遗”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有助于“非遗”企业解决资金瓶颈,这将为“非遗”企业发展增添动力,为“非遗”生产性保护创造有利条件。

4.必须注重产品创新,进一步拓展产品市场。一要注重产品创新。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历史文化的承载者,都保留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显示着与其他同类型技艺的差别,这虽然为“非遗”项目的传播提供了差异化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如果不结合现代元素,形成品牌,就难以得到市场的认可。所以,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开发时,首先就要对项目进行再包装,再定位,打造为现代人所认同的品牌和形象。但也要抵制住市场的诱惑,遏制对“非遗”项目过度开发、盲目开发,要正确处理好传统技艺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在有效保护传统技艺的前提下,把适当的高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应用到“非遗”项目中,提高“非遗”的生产效率和产品的标准化程度,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企业活力。二要拓展产品市场。可以推动“非遗”与旅游经济相结合,使“非遗”资源融入旅游,并通过旅游使其广为传播;也可规划建设民俗文化园、文化生态保护区、民间工艺美术、民俗表演一条街等文化街区,积极打造融保护传承、休闲旅游为一体的“非遗”产业实体。只有坚持保护与开发相结合,正确处理传统技艺与科技创新之间的关系,才能适应市场需求,推动“非遗”项目可持续发展。

5.必须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保技艺、育人才工作。“非遗”保护是一项长期化、专业化比较强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需要有稳定专业队伍的工作。从石家庄市的实际情况看,还没有建立起一支比较稳定的专门从事“非遗”保护的工作队伍,从事理论研究的人员极少,“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老化现象严重,这些与当前“非遗”工作的紧迫性、复杂性、繁重性很不协调。为解决这些问题,一要加强“非遗”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非遗”工作机构,落实“非遗”工作人员编制,建立健全市、县、乡(镇)三级保护工作网络。并加大对“非遗”保护工作队伍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二要加强“非遗”保护研究队伍建设。要在高等学校设立专门学科,进行“非遗”保护工作的研究,大力培养“非遗”保护和管理所需的专业人才。三要加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建设。继续开展好代表性传承人的命名活动,定向保护,鼓励传承,并充分发挥代表性传承人的作用,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加快“非遗”传承队伍的建立,同时建立激励机制,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中的优秀者和做出重大贡献者,对优秀的“非遗”传承单位,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激发其工作热情。四要加强后备“传承人”的培养。要充分发挥民间文化对广大青少年具有传统文化教育的功能,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遗”纳入学校课程,在学生中普及“非遗”项目保护知识,激发青少年热爱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让各级学校的艺术教育承担起民族民间艺术的传承义务。

总之,通过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非遗”生产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政府有工作机构、科研有研究队伍、传承后继有人”的发展格局,促进“非遗”生产性保护向纵深发展。

G127.22

A

1009-6981(2012)04-0078-03

2012-09-01

2012年度石家庄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我市打造文化产业为支柱性产业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立项登记号:WH1212。

万顺道,男,石家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副主任,主要从事文化产业创新研究。陈 蕾,女,石家庄市文化艺术研究所,编剧。于少华,女,石家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 袁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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