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能效中心 侯震寰
“十一五”期间,上海市通过节能技改实现了节能245万吨标煤,为全市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作出重要贡献。“十二五”期间,上海市仍要紧抓节能技改主线不放。由于技改特点有所改变,项目越来越小,因此将重点转移到覆盖面广、节能量大的专项上来,尤其是锅炉系统。
目前,上海市在用燃煤锅炉约3500余台,年用能量约230万吨标煤。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上海燃煤锅炉的运行效率低,存在较大节能空间。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及《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要求,明确将锅炉列为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来抓,以提高其能效水平,削减分散燃煤使用,控制大气污染,优化上海能源结构。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2012年,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上海市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燃煤(重油)清洁能源替代目标及配套补贴资金,标志着此项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同时成立了“市推进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嘉定、青浦、徐汇、杨浦、闵行等区县经(商)委联合区环保、区技监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年度计划并下达目标,其他还有很多区县、集团也已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一定成效。
1)建立协调工作制度。上海市推进办定期召开联络会议,并汇总各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和进展动态,每季度编制一期工作简报。
2)实施“引逼结合”机制。“引”,即引导燃煤(重油)锅炉用户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并给予相应的一次性设备补贴。“逼”,即是通过政策、标准,要求用户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并辅以相应的执法和监管措施。
3)加快配套措施出台。考虑到燃煤(重油)锅炉采用清洁能源替代设备投资高、运行成本高,为此,市区两级财政对替代项目给予一次性设备投资补贴。各区县也要尽快出台配套补贴政策。
4)尽快分解工作任务。按照沪府发[2012]36号文要求,根据“中心城区优先,管网完备区域优先近郊、远郊区县离红线距离200米以内的锅炉优先”等原则分解任务,列出2013年度淘汰替代名单。
5)落实区县审核工作。用户单位在替代项目竣工后,向所在区县主管部门提出资金补贴申请。各区县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责任部门要及时对申请替代项目进行核实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