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勇
(河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河北 石家庄 050051)
对幼龄林而言,经营过程中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林分蓄积量很少,从木材利用的角度看,几乎没有直接利用的价值,但由于其生长速度快,经济潜力大,在这个阶段之后,不必投入多少资金,就可在若干年后获得收益[1]。幼龄林经营上的这些特点将影响幼龄林资产评估的方法及计算过程。
对于幼龄林,其林地上的林木刚郁闭成林,在这个阶段,林木的生长很不稳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差。如果用现行木材价格来估算,则要以长达数十年的收益预测为基础,将预测的主伐收入折为现值,其涉及的因素较多,尤其是收益预测,幼龄林的生长发育尚未稳定,预测十分困难,准确性相对差,测算的结果难以让人信服,所以,采用收益现值法来评估幼龄林有一定的难度。至于市场法,由于目前森林资源活立木交易市场不发达,要寻找到3个以上类似的交易案例有一定的困难,所以市场法的使用也受到限制。对于幼龄林,其造林地上形成林木资产的施工作业是近期实施的,其成本的统计资料比较完善,因此选用成本法中的重置成本法比较合理可行[1]。
重置成本法是评估资产按现有技术条件和价格水平计算的现时重置成本扣除各项损耗价值来确定资产价值的方法[2]。
在幼龄林资产评估中,重置成本法是按现时的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相类似的资产所需的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资源资产的评估值。其计算公式为:
En=式中:En—林木资产评估值;Ci—第i年以现行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计算的生产成本,包括投入工资、物资、地租及管理费等;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P—投资收益率;n—林分年龄。
在实际操作中,评估的关键是确定林分质量调整系数K。在幼龄林的资产评估中,林分质量调整系数K主要由林分生长状况调整系数K1和K2组成。公式如下:K=K1*K2,林分生长状况调整系数K1和K2主要通过保存率(r)和树高两项指标来确定。当 r>85%时,K1=1;当 r≤85%时,K1=r。
K2=现实林分平均树高÷参照林分平均树高
以一案例简单讲解一下重置成本法在幼龄林资产评估中的运用。
某小班面积为5hm2,林分年龄为4a,平均高2.7m,株数 3000 株/hm2,成活率为 87%,要求对其价值进行评估。据调查,该地区评估基准日的第1年造林投资(含林地清理、挖穴造林、幼林抚育)2250元/hm2,第2和第3年投资为750元/hm2,第4年为450元/hm2,年利率为5%,当地平均水平的林分平均高为3.0m,造林株数为3000株/hm2,成活率要求为85%[2]。
式中K为林分质量调整系数,因为成活率为87%,大于85%,且成长良好,达到标准林分的要求,利用公式可得到K1为1;小班实际平均树高为2.7m,当地平均水平的树高为3.0m,根据公式可得到K2为0.9,由此可以得到林分质量调整系数K为0.9,根据公式可计算得到该小班的评估价值为22060元。
林木资产评估时,无论是中幼龄林,还是近成熟林,应优先采用重置成本法为宜[1]。在森林资源生长过程中,凝聚着人类大量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从而构成了森林资源资产的潜在价值,所以,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不论采取什么样的评估方法,都应当把培育森林资源过程中的全部投入所形成的价值科学地测算,并将其全部纳入林木资产评估价值中。
[1] 徐少璞.重置成本法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J].林业财务与会计,1995,(5).
[2] 陈平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