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段建管处工程变更管理

2012-08-15 00:47张俊飞河南省南水北调焦作建管处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2年1期
关键词:建管建议书焦作

□张俊飞(河南省南水北调焦作建管处)

1.前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中线焦作2段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根据《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办法》、《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管理办法 (修订)》、《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合同变更处理一般程序和办法》等规定,焦作段建设管理处结合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工程变更资料的申请、审批、审核、结算程序,明确了处理工程变更过程中的一些基本原则,达到了程序规范、资料完备、审核及时、结算快捷的良好效果,为焦作2段工程变更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出了理论指导。

2.工程变更分类

2.1 根据投资变化划分

工程变更根据投资变化可划分为重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重大工程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单项变更费用增加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一般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一般工程变更指除重大工程变更以外的其它工程变更。

2.2 根据首要责任方划分

工程变更根据首要责任方划分为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设计变更是指由于设计方案调整、优化、细化等原因而引起合同工程项目增减或影响合同工期,设计变更包括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是指工程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地质、地形、地物、地下水、环境等)而引起合同工程项目增减或影响合同工期,施工变更可能造成设计变更。

3.工程变更程序

根据处理工程变更进展的不同时期,工程变更程序分为四个阶段:申请阶段、审查阶段、审批阶段和结算阶段。焦作段建管处要求在处理工程变更时做到“先批准,后实施;先认事,后认量”的基本原则。

3.1 申请阶段

申请阶段的重要标准是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所有工程变更均应以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令为准,只有在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令以后,才进入工程变更审查阶段。

对于一般工程变更,由监理、设计、建管会签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对于重大工程变更需上报省建管局审批后,再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设计变更引起的一般工程变更在实际操作中有两种情况:图纸变更(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存在差异)和提交施工图纸后发生的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需由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变更建议书”,按照《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测设计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处理。施工单位申请的工程变更需由承包人提供“施工变更建议书’’。监理人可以依据“图纸变更确认单”、“设计变更通知单”直接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出的“变更申请报告”和“工程变更建议书”后,应组织各单位进行评审、论证,形成“会议纪要”报建管处。

图纸变更引起的一般工程变更操作程序:承包人在收到施工图纸后,及时与招标图纸进行对比,并在施工前向监理人提交“图纸变更项目清单”(格式由监理人统一规范,应包括变更的项目、估算工程量、估算单价、估算投资变化);监理人在收到“图纸变更项目清单”后,将其作为“图纸变更确认单”的附件,在3日内交由设计、监理、建管单位进行确认;设计单位在收到“图纸变更确认单”后,应在5日内完成确认,并返还监理人;由监理人、建管处在3日内进行确认。

提交施工图纸后发生的设计变更引起的一般工程变更操作程序:设计单位根据估算的变更后投资变化情况分别提交“工程变更建议书”(估算增加投资为30~300万元)或“设计变更通知单”(估算增加投资30万元及以下)。监理人在收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应在3日内直接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监理人在收到“工程变更建议书”后,应组织各单位进行评审、论证同意,形成会议纪要后报建管处,由建管处报省建管局同意后,再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重大设计变更操作程序:由设计单位提出并提交“设计变更建议书”,由省建管局或中线局审批。

施工变更操作程序:由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申请报告”和“工程变更建议书”,报监理人审批。工程变更建议书是工程变更审查的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变更的原因和依据(变更原因应由该因素的认定方签认,变更依据应详细表述原合同依据及现有情况);变更的范围及内容;技术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变更估算工程量清单、变更项目的单价,以及变更后引起工程合同价的增减估算额对比表;对工程进度和总工期的影响情况(必要时应提供施工方案、措施等);可能引起的索赔;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或资料。

3.2 审查阶段

审查阶段程序:工程变更建议书(或合同变更报告)→变更审核意见→变更同意书→变更通知。

对于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收到“变更指示”后即可组织施工,同时编报“合同变更报告”。监理人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变更报告”或“工程变更建议书”进行审核,形成“工程变更审核书”报建管处审批。建管处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工程变更审核书"后组织审查,并将已审批的变更材料上报省建管局备案(增加投资30万元及以下),或得到上级部门审批后 (增加投资30万元以上),向监理人发出“变更同意书”。监理人依据“变更同意书”,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工程变更审核书”反映了监理人对工程变更的审核意见以及工程变更的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变更文件申报、确认、审批过程;工程变更实施的必要性、合理性;对工程变更内容、施工方案、工程量、单价、投资的审核情况;工程变更对工程进度、投资、索赔、争议等方面的影响评价;附件内容应包括:“工程变更投资增减对比表”、“变更项目价格审核单”或“监理、承包人协商报价书”。

3.3 审批阶段

工程变更审批权限规定:变更单项费用增加投资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现场建管处组织审查、批准,并上报省建管局备案;增加投资在30~300万元(不含300万元)的项目,由省建管局审批;增加投资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以上项目,由中线局审批。

3.4 结算阶段

结算阶段程序:变更备案→网上登录→计量结算。

承包人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可以实施变更工作,建管处相关人员进行变更备案、网上登录工作,在实施变更的过程中进行计量,准备结算。工程变更阶段变更工程量的确认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变更建议书阶段,可计算估算工程量上报,对于不可追溯性的变更项目,变更工程量应在监理单位发出“变更指示”后、由建管、监理、施工三方进行联合签认,并进入监理单位“工程变更审核意见”;对于具有可追溯性的变更项目,可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再进行签认。

4.工程变更台账

建立工程变更台帐是管理工程变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可以依次完善、整理各类基础资料,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便于掌握工程变更的动态进展过程,及时推动工程变更的各项工作。合理的变更台账有助于很快适应南水北调各项统计工作,有效的进行控制工程投资。

焦作建管处要求各单位按照工程变更分类、按照工程变更各阶段的进展程序建立统一的工程变更台账,对于工程变更处理过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每一个月要求各单位集中统计、核对一次,强调每一个过程环节、每一份基础资料,限制处理周期;对于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负责领导汇报,真正做到职责明确、高效快捷。目前,已统计的各类变更89项,已处理完成13项,涉及投资1012万元,正在处理的变更27项,涉及投资1512万元。

5.结语

焦作建管处认识到南水北调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了规范管理,编制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2段变更处理操作手册》分发给各参建单位,指导开展工程变更工作,要求各单位安排专职负责人,同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讨论,在工作中不断完善、改进。实践证明,焦作2段的变更管理工作非常切合工程实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程序明确、认识统一,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工作相互配合、有条不紊,为及时顺利完成工程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为焦作2段工程投资控制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猜你喜欢
建管建议书焦作
65岁,《焦作日报》正青春
贵州湄潭:建管护运 四好通途 致富农村
临轩听雨
学写建议书
焦作:政府买服务的签约之路
让讨论有“形”更有“实”——以习作指导课《给校长写建议书》为例
掌握方法写好建议书
资阳市雁江区:防治并重 建管结合 创建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示范区
坚持建管并重 改善农田灌排条件
建管并重见成效——湖南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管回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