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事快报

2012-08-15 00:47:53
河南水利与南水北调 2012年1期
关键词:农田水利饮水河南省

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河南省中牟县杨桥0.33万公顷现代化灌区示范区效益斐然

中牟县杨桥0.33万公顷现代化灌区示范区建设项目,涉及中牟县的万滩、刘集、姚家、韩寺等4个乡镇。两年来,现代灌区示范区建设已完成投资7300万元,疏挖、衬砌渠道420.4公里,修建混凝土道路38.3千米,新打配机井268眼,修建各类建筑物1230座。通过在灌区内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一方面改善了灌区农业生产条件。灌区骨干渠道完好率由实施前的36%提高到95%,工程配套率由20%提高到90%,极大的提高了灌溉保障率。另一方面减少了水资源浪费。灌溉水利用系数由项目建设前的0.45提高到0.63,年可节约农业灌溉用水719.9万立方米。同时也富裕了一方百姓。项目区改善灌溉面积0.33万公顷,促进粮食增产184.8万公斤,新增农业产值2557.6万元,有效地拉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为做好灌区建设,中牟县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全面推进。为推进灌区建设,中牟县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及乡镇主要领导任成员的“中牟县五万亩现代灌区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示范区建设的沟通、建设和协调工作。二是整合资金,灵活运用。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现代灌区示范区建设为平台,积极整合交通、林业、农业、旅游等方面的资金集中用于示范区建设,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综合效益。三是加强管理,良性发展。在灌区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建立了专业管理、分级管理和群众管理三结合的管理体系。同时,中牟县出台了《中牟县引黄灌区管理办法》,为推动全县现代灌区建设与发展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

河南省四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大力支持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近日,河南省水利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水办〔2011〕63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加快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目标:通过明确性质、理顺体制、理清职能、加大投入、强化队伍等一系列措施,力争用一年左右时间逐步构建起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为核心,抗旱服务、抢险救灾、水利技术推广等队伍为基础,城乡供水、农民用水户协会等涉水企业、民间用水管理组织广泛参与,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职工稳定、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服务到位、充满活力、农民信赖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意见》规定了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职能: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辖区内水情教育工作;承担农村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和水利科技推广、农村水环境整治及水土保持等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原则上配备2~3名工作人员。

《意见》提出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各级财政共同保障机制。要求各地财政将编制内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改革用人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公正、竞聘上岗、定期考评、合理流动”的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对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员继续教育的投入力度,制订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才培养计划,定期对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职工开展水利政策法规、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四是提高职工待遇。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员的薪酬制度,切实提高职工福利待遇。五是改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

截至2011年底,河南省已有90个县(市、区)(占总数的57%)成立了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共涉及1357个乡镇,落实人员编制4803人,人员经费4026.9万元,办公经费1122.6万元,办公场地23.7万平方米。

河南省推进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推进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一项重大举措。2011年,河南省高度重视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项目整合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目前,全省已涌现出邓州、宁陵、滑县、平桥区、固始县、舞阳等整合涉水资金的典型。

邓州市累计整合各类涉农政策性项目资金4.3亿多元,建成了桑庄腰店、文渠等5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在不改变项目用途、不减少资金规模的前提下,变分散建设为组团建设,变点式开发为板块开发,每个部门依据上级下达项目的用途和资金规模,按照各自的不同分工和政策许可,在共同推进项目区的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各乡镇、村组充分运用“4+2”工作法搞好筹资投劳工作。

滑县政府成立了涉水工程项目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县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涉农田间工程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统一研究上报项目规划。宁陵县对涉农项目中的水利建设工程,以国家和省安排的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为依托进行规划设计,并由水利部门审核把关,将涉农项目中的水利建设任务列入年度水利建设计划,各支农项目从申报到实施,严格按照规划执行。

这些地方在农田水利项目资金上统一规划、捆绑使用、资源共享、优化投向,在涉农资金使用方式和提升农业项目综合效益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为全省开展此项工作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采取的措施:

一是出台文件、规范运作。河南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电力公司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水农〔2011〕84号),提出了整合涉及农田水利的资金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要求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改变涉水资金“撒胡椒面”的投资方式,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集中资金办大事,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

二是加强领导、强化合作。发改、财政、水利、农业、国土、林业、电力等部门强化大局意识,树立全省一盘棋的理念,加强对项目资金整合问题的沟通协调。据统计,目前全省一半县(市、区)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明确县级政府是实施项目整合的责任主体,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参加的会议联席制度。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通力合作,加强各自分管工程的检查指导,保证整合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整合资金的使用效率,形成整合资金的良性运行机制,共同推进农田水利项目整合资金工作。

三是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各地以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为抓手,以规划为引导促进涉农涉水资金整合,统筹骨干工程和田间工程建设,将发改、财政、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的农田水利项目纳入县级项目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水、土、田、林、路”的综合整治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级规划正在编制当中,今年可以完成并批复执行。

四是优化政策、加大投入。各地各部门用足用活政策,采取“争、投、筹、引”等多种措施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体,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农田水利整合资金投入新机制,确保了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向纵深持续发展。

2011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通水河南省新增507.92万农民群众用上安全水

2011年,经河南省水利厅积极争取,国家分三批下达河南省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总投资23.7亿元,计划解决507.92万人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从计划安排上,国家下达全省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数比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1年度解决不少于300万农村居民安全饮水问题”目标任务超出200万人,在国家计划安排解决人数中居全国之首。

国家计划下达后,全省各地积极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程建设快速推进,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通水,河南省新增507.92万农民群众用上了安全水,圆满完成了十大实事承诺内容。采取的措施:

1.制定工程时间节点,建立督查台帐

2011年度国家下达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解决人数多、投资数额大,为确保实现年底完成建设目标任务,河南省水利厅科学安排了工程投资完成时间表。同时制定了项目实施时间节点,要求各项目县8月30日前完成招投标工作;9月上旬全面开工;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调试通水任务。根据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经验,结合今年前期工作提前1个月的有利条件,通过采取科学组织、强化督导、项目奖惩等措施,预计在年底前可以完成全年的工程建设任务。在各地实施方案评审结束后,河南省水利厅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项目县(市、区)将各水厂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各县招标工作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汇总上报。在项目建设中,以此为依据进行项目建设的督导和检查,并要求各项目县把每处工程的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投入、质量要求等内容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挂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多方协调,落实各级配套资金

2011年6月下旬三批饮水安全工程投资计划全部下达,与去年相比提前了1个月。由于今年需省级配套资金近4亿元,省财政预算内用于配套资金仅1.4亿元,为了能够及时足额落实省级配套资金,河南省在分解下达计划的同时,积极与省财政厅协商,明确资金渠道,在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6月29日,省级配套资金38771万元已全部落实。同时,河南省水利厅会同财政厅督促市级配套资金的落实,以省政府饮水安全办公室的名义,先后下发2期通报,截至目前,市级配套资金已到位11996.6万元,余下109.4万元近期可落实到位。

3.加大督导力度,定期通报工程进度

一是成立督导组,定期对工程建设进展进行检查督导,重点督导进度、质量、安全。二是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的,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市、县(市、区)将约谈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三是要求各市、县水利部门抽调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成立技术督导组,分片包干,靠前指挥,加强督导。县(市)水利部门抽调工程技术人员包村包工程,进驻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四是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信息实时沟通机制,坚持旬报制度,每十天定期编发进度信息,将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向各市、县进行通报,督促各项目市加快推进工程建设进度。

4.加强协商,为加快工程建设创造条件

一是积极协调省财政厅缩短财政评审时间。河南省水利厅出具了《关于商请省财政厅协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财政评审有关问题的函》,希望财政厅能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加快评审速度,并建议每个项目评审时间不超过10天。通过协调,省财政评审中心专门下发了文件,并在8月23日召开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就各县加快财政评审工作也作了安排。二是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中的土地问题,与省发改委积极协商,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厅,就工程建设用地问题进行研究,依据《土地管理法》,尽快在省级层面制定办法,解决建设用地问题。

5.加强质量监督,推进工程质监体系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建设管理程序。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通过严把材料设备采购关、施工队伍选择关、工程质量监督关、项目竣工验收关这“四个关口”,使全省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普遍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长期发挥效益奠定了基础。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饮水项目建设市场秩序,着手建立了凿井企业、管材制造企业信用系统。下发了《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凿井企业、管材制造企业信用档案的通知》。通过认真审核,已有74家管材制造企业和58家凿井企业进行了信用档案登记。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监督提供了条件,为规范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提供了依据。三是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质量监督检验通知》,制定了农村饮水安全管材管件省级抽检方案,对饮水安全工程的管材、管件进行了抽检,防止不合格的管材管件进入建设市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四是加强质量监督。拨出专项经费建立固定的“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巡测巡检组”对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进行不定期、突袭式现场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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