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兆义
(兰州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00)
D县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冀、鲁、豫三省交界处。全县面积1052平方公里,耕地110万亩。全县辖6个镇,14个乡,651个行政村,人口73万。D县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靠种植花生、小麦、玉米等农作物为生,是我国典型的农业县。
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市场经济和城市化的发展,我国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生计方式作为农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单纯依靠农作物主要是粮食作物种植的传统生计方式走向多元化。
D县为农业大县,也是劳务输出大县,2008年外出打工者达8万多人,年经济收入近5亿元。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的同时,在村人员也利用空余时间在本地做零工赚取工资。这种形式给那些不能外出务工、劳动力又不能充分使用的农村成员(主要是留守在家的妇女和年长者)提供了就业机会,成为农民补贴家计,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此外,外出人员不再纯粹靠为他人打工为生,很大一部分人开始在城市经营自己的生意,从业领域也从建筑业、纺织业、电子组装等转向批发和零售业、运输业、生产和销售服务商品等为主的服务行业。
由于人均耕地面积的减少,单纯依靠农作物种植难以维持生计,在获取市场信息趋于便利的前提下, D县农民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发展各种农村副业。大棚蔬菜种植、动物养殖逐渐增多,小型食品加工厂出现,果园种植渐成规模,进而带动一部分人专门从事水果蔬菜运输、饲料销售等工作,促进了生计方式的多样化。然而,由于农民的资金有限,无法经受大的风险,加上存在一定的盲目心里,相近的村庄容易形成雷同的副业模式,表面上看形成了一定规模,但不利于长远发展。
农作物种植方式的变化主要表现在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的缩小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扩大。以花生种植为例,以往是在冬小麦于 5月份收获后接着种植花生,并于当年10月份收获,当地村民称之为“麦茬”花生。现在大部分村民改变了这种传统自然的种植方式,把家中的土地抽出一部分,不再种植冬小麦,即秋收后将土地闲置,待来年 3月份直接种植花生,村民称之为“春”花生。由于这时气温较低,故需要用薄膜罩住,种植方式较“麦茬”花生复杂,所需人力较多,但生长以后管理则较前者方便许多。“春”花生较“麦茬”花生早成熟一个月左右,因其产量高,价格贵,足以抵消地块上没有种植冬小麦的收入,甚至略有盈余,且省去了种植冬小麦的费时费力,种植面积逐年增加。
我国农业税取消之前,农民的负担很重。由于农业科学技术和水利设施的落后,亩产不高,农产品价格又低,加之还要上缴“公粮”,很多农民将土地转包他人外出务工,无人承包的土地则闲置起来。自2006年,我国农业税全面取消,还给种粮农民补贴,加之新农村建设以来村中灌溉设施的完善、科技的普及,极大调动了村民的种地积极性。年龄较大的农民不再常年漂泊在外务工,转而返回农村耕种土地,部分青年人也回村经营其他副业,增添了农村的人气,弥补了农村因多人常年外出打工所造成的劳动力短缺局面,丰富了村民的生计方式,活跃了乡村经济。
生计方式作为人们的谋生手段,农民选择怎样的生计策略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要包括:
斯图尔德认为,生计是受生态环境影响最大的文化因素。D县地处华北内陆,虽有三条河流贯穿,但常年断流,加上降雨量不断减少,地下水位下降,农田灌溉受到影响,农业成本增加。随着人口增加和村落住房占地面积的不断扩展,人均可耕地面积减少,从而迫使村民另谋其他生计方式。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活成为农民的向往,且城市充满了机会并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使大量农村劳动力多样化就业成为可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价值、利润等观念逐渐被农民所接受,促使农民实现了由关系人到经济人的角色转换,封闭的小农社会所形成的“安土重迁”观念逐渐改变,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降低。在市场引导下,农民的目光越出土地和家族的局限,他们改变了千百年来纯粹自然的种养方式,利用大棚、地窖等方式发展种植和养殖业,利用季节差异而从市场获取更多的利润。他们走出乡村,远赴城市寻求多样化的生计方式。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关注的焦点,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并给种粮农民一定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农户小额贷款已在全国各地推行,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09年 1季度我国涉农贷款余额为7.59万亿元,其中全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为 2518.6亿元,同比增长17.5%,农村金融工作持续改善。这些政策和措施促进和保障了农民选择生计方式的多样化。
农业科技水平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农业产量、种植方式、劳动力需求数量等。由于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地处平原的 D县农村逐渐使用大型机械进行播种和收获,并进行科学施肥和打药,从而节省了大量人力,为青年人常年外出务工解除了后顾之忧,他们更愿意将打工的收入寄回家里,而不再频繁奔波于城乡之间。这就为寻求多样化生计提供了保障。
农民采用何种生计方式并不是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被动应对,而是农民针对其特定的生存环境,依据自身的现实条件而进行理性选择的结果。生计方式的改变,单纯依靠外部的强制无法顺利实现,只有农民自身意识到面临的局势并主动做出选择,才能最终顺利完成。在各种因素的制约下,农民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选择外出务工、经商、发展农村副业等各种方式获取生存资料,是一种具有生态适应性的选择。
生计方式变迁引起了农村各方面的变化,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生计方式的变迁对村民最直接的影响是农民家庭收入渠道日趋多元化,收入总额逐渐增加。但生计方式的多样化也使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降低,转而依赖于外部环境,尤其是新婚家庭,几乎全部依赖农业之外的收入。我国正处于转型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如市场的多变、政策的变化等,这些外部因素对于农民来说是不可预测和不可控的,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农民的收入渠道和收入总额,农民的生活面临更大的不确定性。
随着生计方式的转变,村民更加重视自身劳力和时间,并以金钱作为衡量标准,人际关系呈现出功利化。“农民越来越成为社会各个圈子的一部分,而不再只是宗族圈子的一员。”[1](P35)过去邻里之间的无偿劳动是很多的,尤其在农忙时节,土地较少的亲戚也会赶来帮忙。现在,劳动是有报酬的,是以金钱作为标准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也以此为纽带。无利不起早,无利不做,逐渐成为村民做事的标准。我国农村社会的结构如费孝通先生所说,是一种差序格局,是以“己”为中心的,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这种社会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有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2](P29)市场观念在农村的深入,更加剧了这种状况,自我主义化进一步泛滥。
“社会流动是指人们在社会关系空间中从一个地位向另一地位的移动。”[3](P310)由于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和生计方式的转变,农民的社会流动急剧增加,但我国已经形成一个既定的利益结构格局,特别是强势利益群体和阶层已经形成,绝大多数农民只能向近邻的阶层流动,跨阶层的长距离流动的机会越来越少,社会流动的代际传承性在不断提高。此外,农民生计方式的选择表现出农民对社会流动的态度往往带有实用性、随机性和流变性特征,在社会流动的价值取向上呈现出较明显的趋同性,还没有形成一个理性的社会流动模式。
由于农村缺少公共的文化娱乐场所和设备,以往农民主要通过站街聊天、串门、赶集、打牌等娱乐方式交流感情。随着生计方式的转变,大家对体力和时间更加珍视,几乎每个人都在从事一定的工作,身体的疲惫制约了文化的享受,聚在街上聊天的人逐渐较少,赶集的次数越来越少,特别是电视机在农村的普及,村民不愿串门打搅他人休息,在家看电视成为当前村民的主要消遣方式。这样一来,村民的文化生活更加单调,交流机会和范围也相对缩小,只有一起打工的小组成员交流较多。费孝通先生描述的“熟人社会”正在改变,村民对常年外出打工的人员了解不多,反之亦然,留守村中但从事不同劳动的村民相互也不甚了解,虽然大家同属一村,但长时间、多方面、大范围的接触减少,熟悉的社会正在变得陌生。
面对生计方式变迁产生的问题,积极探索农民适应生计方式变迁的途径,直接关系到新农村的建设和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但中国最大多数的人民仍是农民,“我们还得靠这片土地一步步求解放我们经济的束缚的方法,第一步就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谋农民收入的增加。”[2](P325)费孝通先生认为增加农民收入最可能的入手就是发展新型的乡土工业。费孝通先生所谓的乡土工业包括下列几个要素:1.一个农家可以不必放弃他们的农业而参加工业;2.所有地点是分散在乡村里或乡村附近;3.这种工业的所有权是属于参加这工业的农民的,所以应当是合作性质的;4.这种工业的原料主要是由农民自己可以供给的;5.最主要的是这工业所得的到的收益是能最广地分配给农民。费孝通先生所设想的新型乡土工业,对我国目前实施的新农村建设仍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此外,政府应继续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和政策倾斜,积极扶持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种副业,增加农民收入渠道,为农民收入的稳定性提供保障,确保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与繁荣。
我国的农民是高度分散的。在 D县,以蔬菜大棚种植为例。各村虽有多个大棚,但分属个人,各自管理,蔬菜品种引进、种植、销售等并没有组织在一起,而是各自引进、各自销售,成本和收益各不相同。一村内部如此,村与村之间也是如此。在没有组织的情况下农民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容易跟风。所以我们必须培育村民的自我组织意识和能力,使村民组织起来,形成规模。“只有这样他们才能真正地学会自我管理,学会民主化。使农民成为一个有组织能力的公民,这个历史任务要通过农村的组织化来完成。”[4](P230)这里的农民组织主体是农民,而不是政府。只有把分散的农民有效的组织起来,才能把各自分散的利益和需求整合成集体利益和公共需求,新农村建设才有可行的实现途径。
由于户籍制度、教育机会不平等、资源分配不公等因素,致使很多农民根本没有向上流动的平等机会。他们被锁定在底层的现象日益严重,而且这种被锁定状态具有代际传递的趋势。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新生代农民工”问题,就是底层被锁定的现实例证。所以目前最重要的就是通过不断完善各种社会制度和政策,改写不合理的社会规则,给农民提供平等的发展机会,有利于农民选择多样化的生计方式,进而实现各个阶层之间的良性社会流动。所谓机会平等就是“任何社会地位的流动所提供的流动机会对所有合乎条件的人开放,对所有合乎条件的人使用同一个标准。”[5](P215)对于农民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来说,政府应保证让每个人平等地享有接受教育、自由择业、自由经营、自由竞争的权利,自由享受政府所提供的种种优惠、机遇等,从而形成一个开放、安全、稳定、有序、有活力的社会,促进社会流动的有序、合理进行。
“民族形成和划分的核心是文化”[6](P34),而生计方式是一个民族社会文化的基础。新的生计方式,将在很大程度上促使他们的传统文化发生变迁,反之,文化对生活的调试又会反过来影响生计方式。因此,文化发展和繁荣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其他社会要素无可替代的作用。政府应加大投入,加强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村民提供公共活动场所和设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文化活动,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引领农民传统生活方式的改变,培育新型农民。同时,要继承和发扬传统道德精华,引导广大农村公民认真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从而起到凝聚、整合、同化、规范村民集体行为和心理的功能,达到促进农民思想道德素质提高的目的。
[1]贺雪峰.新乡土中国[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35.
[2]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29.
[3]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310.
[4]曹锦清.如何研究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230.
[5]李路路,朱正强,刘铎.社会学教程[M].北京:华文出版社,2005:215.
[6]赵利生.民族社会学[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