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方朔,崔建良
(河北工程大学 团委, 河北 邯郸 056038)
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苗方朔,崔建良
(河北工程大学 团委, 河北 邯郸 056038)
新生代农民工是城市建设大军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他们在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各种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文章在客观分析新生代农民工权益受侵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维护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系列对策。
新生代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对策
新生代农民工是以80 后、90 后为主体的新一代农民工,即第三代农民工,与前两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表现出“三高一低”的特征:即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他们的身份虽然是农民,但大多数人缺乏务农经验,在融入城市生活的过程中又面临诸多困境,很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不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大批青年农民到城市寻求发展机会。于是出现了农民工和城市居民在就业方面的竞争。由于农民工各方面素质普遍较城市居民低,所以在人才市场中,就业选择只能处于偏低的层次,从事城市居民不愿做的累、脏、险的工作。特别是随着城镇下岗职工的增多,就业压力增大,很多城市出于保护本市居民就业的目的,严格限制或不允许农民工进入某些行业和领域。这些规定显然违反了宪法精神,人为制造了不平等。
劳动报酬权是劳动者根据自己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从工作单位取得报酬的权利。新生代农民工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经常受到雇主的侵害,表现为:(1)农民工工资水平低。(2)加班不给加班费或少给加班费。(3)农民工工资增长缓慢,远远低于社会经济增长速度;(4)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十分严重,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但是,现实中新生代农民工往往被视为“二等公民”。他们集中在建筑施工、地下挖掘、矿山开采、化工制药等劳动环境差、危险性高的工作岗位上,领着较低的工资,却干着最重、最脏、最危险的活。他们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表现为被迫超负荷劳动、打骂体罚、对农民工不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不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等,由此造成农民工过劳死、职业病或工伤事故频发。
农民工的精神文化权益是指国家和社会满足农民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权益,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权利,参加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的权利和享受公共文化产品服务的权益等。现实中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普遍比较匮乏。主要表现:(1)文化活动设施覆盖面小。很多政府部门、企业并没把享受精神文化当做农民工的一项权益维护;(2)缺乏农民工活动的精神文化场所。现代城市的咖啡屋、舞厅、歌厅、网吧等随处可见,可大部分农民工却是享受不起;(3)不健康的文化乘虚而入。一些低俗文化侵入工棚,成为诱发农民工犯罪的重要原因。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针对的仍然是城市居民,这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由于缴费过高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繁杂等原因,同样使他们与一、二代农民工处于相似的境地,其社会保障仍难以实现。尽管国务院2009年出台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但由于社会保障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操作性不强以及落实不到位等缺陷,使他们不能真正享受到和城市正式职工同样的社会保障。
在我国,农民工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善,在劳动保障立法和一些法规政策中还存在限制农民工的条款,对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缺乏明确的保护条款,所以当新生代农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往往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公平的对待。另外,针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执法力度也不够。很多地方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人员不能认真履行监察职责,使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很少受到严肃惩处,违法成本低,助长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侵害。
新生代农民工法制观念淡薄,对《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甚至对条文中关于劳动时间、工资标准、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都不了解,所以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怎样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另外,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是为了赚钱而外出打工的,为了得到一个相对稳定而又收入较好的工作岗位,他们宁愿加班加点,甚至付出健康和生命的代价,而不会借助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维护新生代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必须加强法制建设,依靠法律手段来实现。政府各级部门要尽快清理和修改妨碍农民工享有平等权利的各项政策法规,凡是违反公平正义原则损害农民工权益的条文,都应废止;制定和完善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体系,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同时,要加强对《新劳动法》、《工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好有关规定,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当前,工会组织在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和企业中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将新生代农民工吸纳为组织成员,提高其组织化程度,使农民工有集体归属感,帮助农民工解决遭遇到的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等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良好的文化教育背景是新生代农民工相对一、二代农民工的优势,但和城市居民相比,他们在工作技能和整体素质上还有一定差距。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易处于失业状态。随着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体力型劳动岗位正在逐渐减少,单靠体力劳动谋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将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新生代农民工能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掌握社会发展需要的一技之长,提高职业竞争力,为融入城市提供技术保障。
[1]何磊.冰山出水——新生代民工问题来了[N].中国青年报, 2005-07-11 (4).
[2]刘卫星.浅议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农民工[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75-78.
[3]王锡忠.新劳动合同法与和谐劳动关系[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8(1):73-74.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protecting the new generation of peasant work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MIAO Fang-shuo,CUI Jian-liang
(Committee of Communist Youth League ,Hebe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Handan 056038,China)
The new generation of peasant workers plays an important part in city construction, but their rights and interests cannot get effective protection in the process of integration into the city. Based on analyzing the reasons objectively for the infringing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peasant workers’ rights and interests, this paper presents a series of measures about maintaining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new generation of peasant workers.
new generation of peasant workers; rights protection; missing; measures
F244
A
1673-9477(2012)01-0014-02
2011-12-28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HB10ISH083)
苗方朔(1967-),男,河北巨鹿人,副教授,研究方向:政治法律制度。
[责任编辑 陶爱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