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蔚红
(福建漳州市委党校,福建 漳州363000)
201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运行新情况新变化,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把扩大内需的重点更多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上来”。“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被认为是新形势下扩大内需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在经历了为期两年的消费刺激政策之后发现,家电下乡、以旧换新等消费刺激政策只能在短期内达到拉动内需的目的,长期而言,提高国民收入、注重培育“中等收入阶层”,提升中低收入人群的消费能力,是继续扩大内需的关键要素之一。
一般认为,中等收入者在一个国家所占比重越大,这个国家和社会就越稳定。从社会学角度看,“中等收入阶层”并不单单作为财富象征,其存在实际上已经意味着这样一个群体在社会中起着政治“稳定器”和“缓冲带”的作用。在北欧等发达国家,这种功能表现得极为明显。在发展中国家,“中等收入阶层”不仅可以缓冲贫富两极分化的矛盾,而且具有拉动内需、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功能。按世界银行所确定的大致标准,国家统计局把我国年收入大约在6 万~50 万元之间的家庭列入中等收入家庭范畴。中国社会科学院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共同发布的《2011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中公布,2009年我国城市中等收入阶层规模已达2.3 亿人,占城市人口的37%左右。但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数值并不能真正说明问题。因为计入统计的、人们通常所称的“白领”在实际生活中压力偏大、税负偏高、负债过高,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中等收入者。因而有评论指出,对“中产阶级”的划分不仅仅要考虑经济状况,更应包括数字后的无形标准尤其是精神状态,如自我意识、社会声望、公共活动、娱乐生活等。
1. 一些富裕国家社会结构分布状况及其对经济发展、生产消费过程所起的作用表明:处于顶尖层的富裕群体会偏好消费比较高档的进口商品;而社会低收入的群体,其消费只能是满足自身的基本生活需要,最低生活所必需的消费品,往往是比较低端的廉价产品;而处于两级中间群体人数最多,消费的数额也最大。他们是中等收入群体,消费偏好则是自己国家出产的比较新型、时尚、高档的产品,因此,中等收入群体对一国消费结构的升级及整体产业结构的提升都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他们的数量稳定是一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从我国现实情况看,我国以往较强调和关注财富的增长而忽视财富的分配,客观上形成了近年来在财富分配中民穷国富的状态,也使得我国较长一段时期以来在消费领域表现为内需无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表明政府下了决心要力图跨越“中等收入陷阱”,改变财富分配失衡、收入差距过大的状况,这将成为我国未来从国富到民富转型的起点。
2. 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有助于社会稳定。目前,我国国内贫富分化严重,全国贫困人口达到1.28 亿人,占全国总人口的近1/10,社会各种矛盾突出。应从不断增加、壮大中等收入者人数着手,通过税收杠杆以及加强社会保障等来限制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如减轻贫困群体的负担等,那么因贫富差距引发的各种矛盾可以得到适当缓冲和解决,而且会促进社会和谐。中等收入阶层的存在是社会中保持稳定的最厚重根基,也正因为如此,发达国家致力于构建中等收入者比重大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国际上公认这种社会结构是比较合理的。
3. 当前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变化多端,未来全球经济发展存在极其不确定性。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此大背景下,中央紧紧抓住扩大内需,完善社会保障以及改善民生,从收入分配入手,提出要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就是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政府在“提低”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低保标准都有了很大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在连续上涨。扩大中等收入者队伍也已成为当务之急。
1. 稳定经济,把“蛋糕”做大。我国政府已经意识到经济发展方式要有实质性的、真正的转变,其发展导向必须由增加经济总量向增加国民收入转变,走出一条可持续的并不失公平的科学发展道路。关键在于要有决心并确立、实施民富优先的改革发展目标,释放13 多亿人的消费需求。经济学基本理论和富裕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如果分配、消费问题没有解决好,经济发展问题也不可能解决得好,相反积累到一定时期可能还会因消费能力不足而使发展的动力衰减,反过来影响经济发展。只有蛋糕做大了,老百姓收入的提高才能有切实保障,普通劳动者迈向中等收入群体的步伐才能加快,中等收入者比重才会有实际增加。
2. 分好“蛋糕”。有调查表明,当前的初次分配中存在“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低”、“工资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低”以及“劳动要素在企业内部分配中比重低”的“三低”现象,而在再分配环节中对居民收入的“逆调节”问题较为突出。表现为社会资源和财富向政府和少数人聚集,大量的普通劳动者工资收入相对偏低,收入远远赶不上物价上涨水平,既无钱消费,也不敢消费,更无法启动市场。据有关资料显示,2010年,全国城镇私营企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20759 元,平均每月不足2000 元,这样的收入水平说明普通劳动者还远离中等收入水平。因此,要尽快在分配领域改革方面大做文章。如对于广大农村地区,应加大对公共品的投入;而企业类型复杂,国企高管与普通员工收入差距过大,其收入改革必须在初次分配领域有重大改变,如企业劳资关系和利润分红体系、工资形成机制等的改革;民营企业收入水平则根据市场机制调节而定,关键是在企业倒闭之后对于员工应得的工资应该有更多的保障。
3. 完善社会保障。目前相当一部分潜在的中等收入者确实具有一定消费能力但却没有消费意愿,原因在于他们对未来有较强的顾虑和不安。包括对房价涨幅、房贷;对医疗、教育、养老、生活安全等。事实上在当今外部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币值不稳、物价高企、失业率较高、政策短期的大环境下,即使一些自我保障能力较高的高收入者都可能对未来缺乏稳定的预期,何况是自我保障能力更弱的低收入群体和中等收入群体。只有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为公众提供对未来较稳定的心理预期。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让完善的社会保障为每个人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具有一定的抵御能力,让民众想消费也敢于消费,让中等收入者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等收入者,让更多的人尤其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低收入群体始终保持向上流动的希望,使中等收入者成为扩大内需的主力军。
[1]王红茹,陈雅琪. 以房养老,可行吗?[J]. 中国经济周刊,2011(42).
[2]张晓哲.“橄榄型”社会:离我们还有多远?[N].中国经济导报,2010 -09 -11.
[3]吴敬琏. 国内中等收入阶层公民意识不够[EB/OL]. 中 国 企 业 家 网,www. iceo. com. cn/shangre/37/2011/1104/233909.shtml.2011 -11 -04.
[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点评[EB/OL]. 凤凰网,http://guba.finance.ifeng.com/Viewth read.pr,2011 -12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