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蓉
(陕西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体育运动提高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调查研究及分析
朱 蓉
(陕西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亟待提高。该论文采用了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将体育运动对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社会适应能力作出了分析与研究。研究表明只有提高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尽可能地通过各种方法和渠道开发自身的潜能,对自我进行准确定位,才能更好的学会了解和认知他人,学会合理地适应各种环境的存在,自我激励应对各种困难,更好地在社会竞争中占据主动,最终实现自己期望的人生理想.
体育教育专业学生;体育活动;社会适应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经济等都迎来了巨大的发展,创造出了令世人为之瞩目的骄傲成绩,但是这种自豪背后,我们也应该清晰的认识到对于个人来说,当今社会的竞争压力要远比以前来的更为激烈,变化时刻都在发生,要想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不但需要付出足够的努力和顽强的拼搏精神,更需要有很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对目前国内的大学生来说,由于从小所生活的环境比较优越,来自父母的关爱很多,也从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社会适应能力相对较差,应付困难的能力相对不足.大学生是社会未来发展的中坚力量,承担着中国腾飞的梦想,因此很有必要改变这种局面,全面培养自己的各种能力.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当前社会对人的全面能力的要求,学生的培养不能仅仅停留在知识文化的层次,身体素质,心理素质等也都是非常重要的成功因素,是大学生将来能在社会上成才的基础保证.体育运动就是一种很好的提高大学生身体心理素质、培养社会适应能力的方式.体育运动具备环境转化快,应变能力要求高,不断发掘自身潜力特质等特点,因此一直以来都得到了人们的足够重视,大学生在学校期间接触到的社会相对较少,很难有大量的锻炼自己应变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耐受能力等社会适应能力的机会,而通过体育运动的开展则可以很好地是各种能力得到培养和提高.只有实现了能力的全面培养这一基本要求之后,大学生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困难,寻找并把握机遇,最终成为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栋梁之才.
2.1 研究对象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为潍坊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为此按照分层抽样的原则选取150名大学生,其中选取07级在校生60名,08级在校生50名,09级在校生20名,10级在校生20名作为样本进行调查研究.2.2研究方法2.2.1文献资料法根据研究的需要,查阅学院图书馆的藏书,获得大量有关体育活动与社会适应能力相关的书籍和学术期刊,并通过清华同方数据库查阅到相关文献15篇,并阅读了《学校体育学》、《体育社会学》、《运动心理学》等专着.
2.2 问卷调查法根据社会学有关问卷的要求,结合本课题研究的内容和目的,在查阅大量与本课题有关资料的基础上,设计了调查问卷,对150名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2.2.1 问卷的设计
首先阅读大量的有关于体育活动与社会适应能力相关的内容,然后在前人的基础上设定相关的调查问卷内容,要求问卷能准确地反映出潍坊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应对社会的能力,问卷在设计好之后也询问了很多的意见,并得到了专家的指导和修正,最后将各方面的意见综合而成.
2.2.2 问卷的发放与回收
对所调查的学生讲清楚调查的目的和意义,要求学生如实逐项填写符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共发放调查问卷150份,全部收回,有效问卷140张,有效率93%.依照巴比的观点,回收率在50%以上者为适当,60%以上者为好,70%以上者为非常好,所以本问卷调查能够满足分析及研究的需要.
2.2.3 问卷的信度和效度检验效度检验采用对问卷内容和结构作定性评价的方法,请专家根据调查问卷的指标内容按合理、比较合理、不合理三个等级进行评价.从专家的评定结果看100%的专家对问卷予以肯定,调查问卷所列各题能够反映所要调查的内容,表明此问卷具有较高的效度.为了检验问卷的信度,采用“再测法”对调查对象中的小部分进行了再测验,计算两次测验的相关系数а=0.964,查表得知p<0.01,说明调查结果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2.3 访谈法为了解体育活动与社会适应能力方面的关系,本人多次与长期从事体育教育与体育心理学方面的专家进行面谈、访谈调查.
2.4 数理统计法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利用Excel电子表格对咨询、调查、访问收集的有效数据问卷调查得到的数据进行常规统计和整理,根据社会学统计方法和统计原理,得到分析结果.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有较好的社会交往能力,其中16%的同学有很好的社会交往能力,35%表现好,32%表现一般,12%表现差,只有5%表现很差.对当今社会而言,人际交往能力的好坏常常会影响到人们在社会上的适应能力,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以及良好的人际关系是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从社会学角度来说,个人的自我认知和社会定位往往来自于其在社会群体中的形象表现以及其他人的判断评价,最后逐渐反映在自身上并且形成自己的性格方式.所以从这个角度的话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就变得非常重要,不但会影响到学生的生活,更是将来走向社会迎接成功的必须条件,而良好的人际关系则需要良好的适应能力来维系.在校园环境内,大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既是学校开展教育活动的需要,也是大学生们对培养适应力的客观要求,通过体育运动的开展,朋友关系得以建立,大学生也可以更为勇敢地面对竞争.本质上来说,体育运动也可以看作是另外一种社会竞争方式,在不断的体育活动中提供给了学生彼此交往和熟悉的机会,对人际关系的建立很有帮助.尤其是集体项目的开展,让更多的人意识到了团队的重要性,在不断的团队努力中也寻找到了自己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增强了学生面对社会的信心,体育运动所起到的作用是其他教学方式不可取代的.
分析结果表明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中24.5%的学生表现出很好的合作精神,有38.5%表现为好,22.3%为一般,8%表现差,只有6.6%的学生很差.在从事体育运动的过程中,有很多集体项目需要通过合作来完成,在长期从事体育运动过程中,他们已经养成良好的合作精神,这也是适应社会必不可少的,社会不是由个人孤立的组成的,而是由一个个的群体组成,要想在群体中很好的生存就要具备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合作是在社会竞争中必须具备的一种基本能力,在体育活动中尤其是一些集体项目的活动中具备合作精神也是必备条件之一.在体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每个人根据自己的能力都被赋予了自己合理的位置,然后大家通力合作,共同完成一个目标,这是一种对所有成员的综合协调能力的集中体现,像是活动开展比较好的篮球运动,足球运动等都是如此.以世界第一大运动足球为例,场上十一名队员各司其职,有的司职前锋,有的是后卫,所有的成员共同努力最终获取比赛的胜利,实现自己内心的一种心理满足.这种满足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感受,合作成员之间可以感受到所有成员之间的联系,相互的信任感不但增强,这对于将来在社会竞争中构建团队协同作战能力非常重要.经常性地参加集体性体育活动,有利于加强合作意识和培养团队精神.3.3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竞争意识的调查结果与分析研究结果表明,27.1%的学生有很强的竞争意识,44%的学生有较好的竞争意识,14.3%一般,9.5%差,5.1%很差.竞争在体育运动中是时刻存在的,学生在其中既可以感受到自我挑战,比如在长跑运动中当遇到体力不支的时候是继续坚持还是放弃,这是一种对自己运动能力的挑战,也是一种自我心理素质的挑战,也有个人之间的竞争,还有团体之间的竞争,在这种竞争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意识到公平竞赛的重要性,明白成绩的取得不是靠投机取巧,而是一步步的努力换来,明白了公平竞争原则的重要性,有助于在将来的社会竞争力不会走弯路.良好的竞争意识将会使得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在社会中有更好的立足之地.在体育教育与运动竞赛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着竞争与奋发向上的精神.从事体育活动,尤其是集体性的活动、游戏和比赛,往往需要个体和群体之间形成良好的默契与合作,以增强整个团队的力量,而团队成员之间的共同努力可以增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宽容和谅解,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因此,通过集体性体育活动可有效地培养学生在竞争中与人协作共事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心理学家把需要不能实现时的心理冲突称为挫折.学生在竞赛中或多或少,或旱或晚会经历失败,这种失败所引发的挫折体验,对学生是一种心理调适的过程,也是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过程.自我调整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不断的提高自己在遇到问题或者苦难时的解决能力,逐渐完善自己的处事方式,建立起比较优秀的人格.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这种能力的培养非常重要,不但可以通过合理的方式释放自己所受到的压力,也可以及时的改变心态,从不愉快的经历或者失败中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提升自己,在一个生活工作压力达到引发众多心理问题的社会,能有良好的自我调整能力无疑可以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
4.1 结论通过对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的调查分析:表明经常参加集体性体育运动的学生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4.2 建议
4.2.1 更好的增强学生的体质,增强对自然环境的抵御能力.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浓厚氛围.
4.2.2 教师要给学生营造良好的合作学习氛围、教师要给学生提供机会,培养他们创造、竞争以及迎接挑战的能力.
〔1〕赵超君.论学校体育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的功能[J].中国学校体育,2002(6):62—63.
〔2〕陈态.学生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2.
〔3〕陈建文,王滔.社会适应与心理健康[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4(3):34-39.
G807.4
A
1673-260X(2012)05-02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