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足球职业俱乐部投资主体分析

2012-08-15 00:43唐正萍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年9期
关键词:俱乐部足球主体

唐正萍

(盐城工学院 体育部,江苏 盐城 224001)

我国足球职业俱乐部投资主体分析

唐正萍

(盐城工学院 体育部,江苏 盐城 224001)

运用文献资料法和归纳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足球职业俱乐部主体投资成分和主要的经营策略进行分析,得出:俱乐部投资主体既有“国”字号背景的企业或集团也有民营企业,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足球俱乐部实体基本组成形式;受利益主体的影响制约,在经营策略上表现出各自不同的特点,客观上对我国足球俱乐部进程的推动提供了保证和支持.

足球;俱乐部;投资主体;经营;利益

足球职业化始于1994年,职业联赛为我国体育产业的重心向着体育服务业的转变[1]这一根本性变革带来了职业足球繁荣.俱乐部作为足球职业化进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我国职业足球的广泛开展提供了支持和保证.邓小平[2]指出,我国足球改革,建立足球俱乐部制度,要建就建立起世界一流制度.诚然,我国足球俱乐部在形式上建立了俱乐部基本内容,但体制结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也就是说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完全市场竞争主体地位,如何加强俱乐部建设显得十分重要.基于这一思路,本文着重就俱乐部投资成分进行梳理,以期对我国足球俱乐部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1 国企(国资)足球投资主体

与其它公司实体组成形式一样,我国足球俱乐部构成一般有股份制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独资公司和社会团体法人等四种形式,多重并举的俱乐部不仅顺应转型时期市场经济改革的要求,也对我国足球运动的广泛开展起到积极作用.

国企(国资)足球俱乐部是指具有国有背景的企业或集团投资的俱乐部.从主体性质分类上看,国企足球俱乐部一般分为国有独企(独资)和国有控股2种形式.

1.1 国有独企(独资)俱乐部构成

国有独企(独资)主要是由一家公司或集团独立组建的,其股东只有一个,即国家.根据《公司法》要求,只有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才能采用国有独资公司形式.其他全民所有制企业创办和改制,经批准也可以采取这种形式.北京国安(平安)足球俱乐部、上海(陕西)中远足球俱乐部、深圳平安足球俱乐部、四川全兴俱乐部和前卫寰岛足球俱乐部等属于这一类型.如国安足球俱乐部,前身是北京市体委直接管理的北京足球队,1997年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批准,北京足球队变更为直属中信集团国安公司管理国安足球俱乐部,国安公司作为中信集团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属于国有独资公司.上海中远足球俱乐部投资人为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中远隶属于交通部的特大型企业集团的国有企业;前卫寰岛足球俱乐部是公安部直属企业寰岛公司投资经营等等.

无论是国有独资还是独企投资的足球职业俱乐部,其优势在于投资主体结构单一,便于实行垂直管理和指导,资金来源有保障.不足之处受国家调控政策等影响和制约,不利于俱乐部的长远发展.如四川全兴酒业公司因企业改制的需要,主动退出足球领域;前卫寰岛因国家政策限制(政府部门不得经营企业及实体)于2000年与公安部脱钩后放弃了足球投资.

1.2 国有控股俱乐部构成

国有控股公司(亦称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由两家及以上联合组建的(股东不超过50家,资金不少于50万元RMB),按所占股份比重享有资产收益,参与决策和选择等权力.常见的有山东鲁能足球俱乐部、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和厦门蓝狮足球俱乐部等.如鲁能俱乐部分别是由鲁能集团联合山西晋煤集团等11家国有控股企业合作经营的;舜天足球俱乐部是江苏省从事机械类和纺织品两大进出口贸易公司经改制的省级国有控股集团舜天集团投资的;天津泰达足球俱乐部情况较为特殊,既有政府机构组织,也有国企、国资参与其中,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授权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行使资产经营管理(控股),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联合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建设集团、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等5家共同投资组成的;同样,厦门蓝狮足球俱乐部由市体育局牵头联营厦门烟草集团公司和夏新集团分别资助蓝狮俱乐部的,其中夏新集团作为台资企业,以参股形式入股(所占股份份额少),故厦门蓝狮属于国有控股性质的俱乐部.

从控股方式上看,这一形式的实体在市场运作、资金来源渠道及保障等方面符合俱乐部的发展方向,也与欧美足球俱乐部较为接近.但这种体制致命的缺点在于“婆婆”多,职、责不清晰,矛盾频出,俱乐部生存空间小,甚至难以维系,如厦门蓝狮俱乐部就是因此而退出足坛的.

1.3 是职业足球进程的积极倡导者

“国企足球”对我国职业足球进程支持是多方面的.第一,从参与的数量上看,国企俱乐部始终是顶级联赛的主力军和参与者.如10年甲A期间,每个赛季国企足球俱乐部通常在7-9家不等(1994年甲A队伍为12支,1998赛季增加到14支,2002年为15支俱乐部),即使中超阶段(2004年的12支增加到2008赛季的16家俱乐部)每个赛季也基本上维持在8-9家左右.国企参与的广泛性,为职业足球在各地开展带来积极意义.第二,在投资领域上,由于投资者多属于国家垄断性行业或集团,地位较为特殊等因素,客观上为俱乐部长期发展提供了保证.如金融业、保险业、石油石化业、煤炭能源业、运输业和烟草业等(以主体经营为主,多数投资人还涉足房地产业等其它经营).第三,在资金上,“国企足球”不遗余力的扶持和帮助,保证了俱乐部正常运转.据不完全统计,职业化至今有上百亿元人民币投放到各级俱乐部中.如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在1997至1999年的3年中就得到国安集团1.4亿元RMB的资金支持;山东鲁能足球俱乐部由联赛初期每年的2000万元RMB提高到2000年的8000万元RMB左右,2001年已达到1.3亿元RMB;云南红塔集团介入6年(1999-2004年)中的资金投放接近7亿元RMB,上海中远俱乐部在升入甲A的前3年中资金投入高达5-6亿元RMB等等[3].

1.4 是多种“问题足球”的制造者

不可否认,“国企足球”在足球职业化进程中所起到的负面作用也是有目共睹的.首先,在成本上,相互攀比,不计成本得失,普遍缺乏市场监管机制约束,造成各俱乐部实际运行成本大幅上扬,客观上扰乱我国职业足球的有序进行.如肆意抬高球员转会价格和提高比赛奖金等.以转会费为例,1998年寰岛俱乐部购买广州太阳神俱乐部彭伟国和延边敖东俱乐部符兵两位球员所支付的费用累计达435万元RMB(通常情况下一个赛季俱乐部各项费用在2000-4000万元RMB).2002年上海中远俱乐部分别以950万元RMB和900万元RMB的转会价格从上海申花俱乐部购得祁宏、申思两位球员.2007年北京国安俱乐部用于引进内外球援的费用累计高达3000万元RMB,是迄今为止所有用于转会费最大开支的国企俱乐部[4].其次,随意性强也是国企的一个弱点.想来则来想走就走,进出自由,尤其是短期行为所表现出的功利特征明显(功利足球).如云南红塔、青岛颐中、四川全兴和厦门蓝狮等因各自原因分别退出了足坛.第三,是游戏规则的破坏者.堤内损失堤外补,为了各自利益,竞相以身试法,不惜以破坏联赛规制等来达到某种“效应”.如2004年中超“G7革命”和2008赛季武汉光谷俱乐部制造的“光谷事件”等等.

国企(国资)到底该不该投资足球,社会各界褒贬不一,也是在较长时间内争论最激烈的话题.应当承认,国企(国资)足球俱乐部在我国职业足球进程中所做出的贡献是不应该抹杀的.

2 民营足球投资主体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正值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特别是社会群体间利益格局从利益平均向利益分化的转变的过程中[5],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还不具备统领国民经济力量,经济总量份额也很低.进入21世纪,随着市场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民营经济诸多优越性得到充分展示,即使受到全球通胀等不利因素影响,但在国家调控等政策的支持鼓励下,民营经济逐步走向复苏,现在已成为我国经济建设中一支重要的力量.

2.1 投资数量相对弱小

如同民营经济一样,民营足球在我国职业足球进程中也处于一个相对艰难的发展过程.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数量上远不及国企足球,问津着寥寥数几,经营足球更是凤毛麟角.以1994年甲A参赛队伍为例,12家俱乐部中只有大连万达、吉林三星、广州太阳神和辽宁远东等4家民营俱乐部,即使2003年甲A谢幕时15支甲A队伍中也只有大连实德、浙江绿城、重庆力帆、沈阳金德和四川冠城等5家俱乐部.在中超联赛中,随着中超俱乐部队伍扩军(2004年有中超资格的12家增加到2008年的16支),民营俱乐部也仅有大连实德、上海申花(2005年由国企改制为民营)、浙江绿城、河南建业、长春亚泰和南昌金德等少数几家俱乐部参与其中,即使陕西绿地和广东恒大相继进入中超联赛,在2011赛季的16支中超俱乐部中也只有7家.民资足球经营者在我国职业足球进程中势单力薄.

2.2 投资规模呈现多元化

投资主体逐步向着多元的趋势发展.从投资规模上看,职业化初期民营足球投资领域相对狭小,仅局限于房地产、电子和医药等极少数与民生民计有关密集型的行业.进入2004年后,受宏观政策和市场结构调整影响,投资者趋于理性,民营足球基本维持在职业化初期的水平上.2009年国内经济走出了全球通胀影响,部分民企强势弹出,足球环境治理进一步改善,“假球”、“黑哨”和“赌球”等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受到了司法部门的调查和处理,足球市场更加开放,投资结构变化和投资者的信心增加,为民营企业进军足球敞开了大门.除实德、绿城和建业等是长期立足在中超联赛中的地产业豪门外,陕西绿地和广州恒大两家地产业相继进入,在2011赛季中来自地产行业的达到5家,有媒体形象地将中超誉为“地产足球”联赛.除房地产外,经营民资俱乐部的企业还涉及到电子、贸易、能源和医药行业等,较联赛初、中期相比,民营足球投资领域及范围有所扩大.

2.3 是未来职业足球主体

现阶段,民营足球无论是在投资规模上还是在参与的队伍还没有形成广泛地影响力,不足以引领我国职业足球主流发展方向,但它们对足球的参与和支持一如既往,相对国企(国资)足球,民营足球在投资的理念上还是投资的信心上都要坚定执着.如今民营足球大势进军中超联赛,初步形成了与国企足球分庭抗礼的新格局.可以预见,当资本逐渐成为联赛主角之时,利益主体的对峙将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这对俱乐部和职业足球来说是个利好的信息.毋庸置疑,正像欧美职业足球发展历程给出的答案一样,民营资本必将主宰着中国足球的未来.

3 结语

近20年的职业足球实践表明,我国足球俱乐部实现了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客观上支持了足球职业化进程,作用是显现的.目前,各级俱乐部还不能称之为成熟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现代企业制度,虽然在实体内容建设上取得了不小的进展,但所暴露的问题还很多,主要有:⑴实体性质不明,市场主体地位尚未质的突破;⑵投资主体随意性强,功利性明显;⑶除少数外,多数俱乐部短期行为明显缺乏长效发展机制;⑷依附性强,经营能力和自身造血功能差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必须抓住可持续发展这一原则为契机,吸取国外足球俱乐部发展模式,扬长避短,不断深化俱乐部各项改革,只有这样才使得俱乐部逐步走向规范.总之,创新型发展道路是理性选择也是唯一出路.

〔1〕程林林.体育利益理论的研究进展与前景[J].中国体育科技,2007(3):20-24.

〔2〕陈利民,等.万达夺冠的幕后启示[J].新体育,1997(1):24-25.

〔3〕周文渊.资本末路下的中国足球[J].中国新闻周刊,2004(202):25-26.

〔4〕肖春飞.“国企足球”先丢钱再丢人[J].瞭望新闻周刊,2006(28):10-12.

〔5〕宋昱.足球职业化进程中的利益问题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0(8):42-45.

〔6〕李巍.房地产品牌展望——大连万达集团房地产品牌运营之路[J].市场周刊,2003(9):66-67.

〔7〕王杰.我国职业足球俱乐部诸失范现象之社会学剖析[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85-89.

〔8〕钮也仿.从申花的身价看无形资产评估的依据、目的、意义[N].足球报,1997-6-16(4).

〔9〕肖春飞.“国企足球”先丢钱再丢人[J].瞭望新闻周刊,2006(28):10-12.

〔10〕潘加钦.大连实德,一张昂贵而烫手的名片[EB/OL],http://www.boraid.com/article/64/64949_2.asp.

G843

A

1673-260X(2012)05-01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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