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东南土司归附明朝滞后的原因探析

2012-08-15 00:50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11期
关键词:明王朝酉阳东南

徐 琼

(吉首大学 历史与文化学院,湖南 吉首 416000)

渝东南地区,包括今重庆黔江区和武隆、酉阳、彭水、石柱、秀山等县地。元明清王朝为加强对该地区的管辖,在该地区主要设置了酉阳、邑梅、平茶、石耶以及石柱等土司。酉阳土司是这一地区的土家族土司中最大的土司,石柱土司也因其重要的地理位置而受到中央王朝的重视。以往学术界对这一地区土司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其族源、军事活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与中央王朝的关系等方面,虽然《秀山县志》、《川东南少数民族史料辑》、《土家族土司兴亡史》等文献对渝东南土司归附明王朝较晚的原因有些涉及,然而就土司在朝代更替中的归附问题研究较少。龙其是对农民政权的归附问题很少给予重视。故本文选取渝东南土司为研究对象,对于元末明初之际渝东南土司归附时间相对滞后的原因进行探究。

一 渝东南土司归附明玉珍政权

(一)明玉珍建立大夏政权

明玉珍,元末随州 (今湖北随州)人。至正十一年 (1351年)红巾军起义爆发,他聚众响应,后加入湖北徐寿辉部,徐寿辉待以殊礼,授其为统兵征虏大元帅,屯守沔阳。至正十七年 (1357年),明玉珍由巫峡西进入川,首先攻占西南重镇重庆,次年 (1358年)又攻占成都,并陆续占领川蜀各地。至正二十年 (1360年),陈友谅杀徐寿辉自立,明玉珍闭夔关不与其通,自称陇蜀王。至正二十三年 (1363年),明玉珍在重庆称帝,国号夏,年号天统。至正二十六年 (1366年),明玉珍卒,其子明升继位,于洪武四年 (1371年)降明。由此可见,从至正二十三年 (1363年)到洪武四年 (1371年)明灭川蜀的明升夏政权,其间统治该地区约有九年时间。明玉珍据蜀后,建都重庆,渝东南地区自然成为明玉珍政权的国都屏障。当时在明玉珍控制之下的渝东南土家族土司主要有酉阳土司、邑梅土司、平茶土司、石耶土司以及石柱土司。这几大土司由于地处明玉珍政权的心腹地带,因而明玉珍政权对他们尤为重视,一直都牢牢地控制着上述土司。

(二)渝东南土司归顺大夏政权

酉阳、邑梅、平茶等渝东南地区土司在至正十七年 (1357年)明玉珍入川后先后归顺明玉珍政权,直到洪武四年 (1371年),明玉珍政权降明后才归附到明王朝的统治之下。

酉阳土司,管辖今酉阳全境及秀山东北部的石堤、洪安、龙池区部分地。据嘉靖《四川通志》记载:元为酉阳州,属怀德府,明玉珍僭据,以酉阳州为沿边溪洞军民宣慰使司,洪武归附,仍为酉阳州[1]。依据上述材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可知,酉阳土司是在至正十八年 (1358年)归顺明玉珍政权的,并且在明玉珍据蜀时,把酉阳州改为酉阳沿边溪洞军民宣慰使司。直到洪武五年 (1372年),酉阳军民宣慰司冉如彪遣弟如喜朝贡,复置酉阳州,洪武八年 (1375年),改酉阳州为宣抚司,属四川都司。永乐十八年 (1385年),改隶重庆卫。天启元年 (1621年)因功升为宣慰司,下领三长官司:邑梅长官司、石耶长官司、麻兔长官司。雍正十三年 (1735年),酉阳宣慰司改土归流。

邑梅土司,辖今梅江、兰桥、巴家、晏龙、钟灵、中溪、官庄、官舟、莲花 (部分)、涌图、中和一带[2]。邑梅土司,唐代属于思州地,宋末杨光辅据其地,元改为佛乡洞长官司,光绪《秀山县志》记载:“至正十七年 (1357年),杨正天为司主,明玉珍据蜀,杨正天投附,送款成都,(明玉珍)改佛乡洞为邑梅沿边溪洞军民府,授杨正天为土知府。”[3]据此可知,杨正天是到成都去送款表示归附的,明玉珍到成都是至正十八年 (1358年),因此可推知,邑梅土司在至正十八年 (1358年)归顺明玉珍政权,明玉珍将其改为邑梅沿边溪洞军民府,明改为邑梅洞长官司,乾隆元年 (1736年)改土归流。

平茶土司,辖地在今西起乌罗,东到贵图,南沿川、黔边界至九江,北至冉家一带[4]。平茶土司,唐代时属于思州地,宋政和中为羁縻平茶洞,仍隶属于思州,元改为溶江芝子平茶等处长官司,元末杨再兴为其司主。关于平茶土司归顺明玉珍政权问题在不同资料中有不同的说法,光绪《秀山县志》卷13《土官志》载:“再兴当元明鼎革之际,寇益蜂起,明玉珍据蜀,酉阳宣慰使冉如彪、邑梅土知府杨正天并送款成都,再兴厉兵捍境,深拒伪命。”[5]从这则材料来看,平茶土司似乎没有投附明玉珍政权,但相关学者根据族谱、地方志文献资料研究得出:平茶土司也是在至正十八年 (1358年)归顺明玉珍政权的,“石柱安抚司马克用叛降于明玉珍,乃改设永宁宣慰司及邑梅溪峒军民府。又立平茶永化军民府。”[6]即可以证明这一点。此外,据《杨氏家谱》记载:“洪武初年,邑梅与石耶、平茶二司并纳土。”[7]可知,直到洪武五年(1372年),平茶洞才归顺明王朝。顺治十五年(1658年)归附清王朝,雍正十三年 (1735年)改土归流。

石耶土司,辖今石耶、岑溪、莲花、中平、雅江、迓驾、吏目。元末杨金隆为司主[8]。石耶洞,本酉阳地,宋宣和年间有杨昌安据守其地。元置石耶军民府。明玉珍时期,据光绪《秀山县志》卷13《土官志》曰:“伪夏据成都,建元天统……石耶故蜀徼,金龙虽末送款成都,然颇为所牵缀。”[9]据该材料,我们看到石耶洞似乎没有归附明玉珍政权,然而据同治《酉阳直隶州总志》卷15《土官志·石耶长官司》云:“明兴,与平、邑二司同时纳款。”平、邑二司在洪武四年明灭夏后都纳款于明,石耶也随平、邑二司同时纳款,表明在明玉珍据蜀时,石耶与邑梅土司、平茶土司一并于至正十八年(1358年)归顺明玉珍政权,直到洪武五年 (1372年)又归顺于明王朝,且改立为长官司,顺治三年(1642年)归附清王朝,雍正十三年 (1735年)改土归流。

石柱土司,辖地相当于今重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境地。石柱土司,其地唐初属清江郡,南宋时置石柱安抚司,元代改为军民府,明玉珍据蜀时又改为安抚司,《马氏家乘》中虽一再否认其归附明玉珍政权一事,然而《明史·湖广土司》、《天下郡国利病书》以及《读史方舆纪要》等史书对其归附明玉珍政权有明确记载。《明史·地理志》曰:“石柱军民宣抚司,明玉珍改安抚司。”[10]据此可知,石柱土司的确曾归附过明玉珍政权,并为其所用。《天下郡国利病书》还云:“明玉珍僭据时,为先纳牌印,授石柱安抚司。”[11]据此还可以推知该土司于至正十八年 (1358年)归顺明玉珍政权,直到洪武七年 (1374年)才纳土归降明王朝,可见其归附时间比酉阳土司更晚,因其重要的战略位置,明朝将其由安抚司改为宣抚司,顺治十六年 (1659年)归附清朝,乾隆二十五年 (1760年)改土归流。

二 渝东南土司归附明王朝较晚的原因

酉阳、邑梅、平茶等渝东南土司于洪武五年先后归顺明王朝,其中石柱土司更是在洪武七年才归顺于明王朝,这相对于其他地区的土司来说归顺的时间相对比较晚,对于其归顺较晚的原因,我们将从朱元璋的作战方针与明玉珍的施政方针两个方面来展开论述。

(一)朱元璋的作战方针延缓了渝东南土司归附明王朝

1351年朱元璋参加元末濠州郭子兴领导的农民军,由于他在与元军和地主武装的斗争中,曾数次带兵打败元军,使其在郭子兴的队伍中具有很高的威信。1355年,在郭子兴死后不久,朱元璋便掌握实权。次年 (1356年),朱元璋南渡长江,攻占集庆 (南京),他在占据集庆后,面对的是四面受敌的复杂局面,东有元将定定扼守镇江,东北有张明鉴占据扬州 (今属江苏),东南有张士诚占有平江和浙西地区,南有元将八思尔不花驻屯徽州,西面有徐寿辉占有池州。针对当时全国各地复杂的形势,1356年朱元璋在与群臣商议后制定了作战方针:先巩固东西,由南向北,尔后向东北和西线出击,最后再与元朝进行战略决战。根据这个作战方针,朱元璋开始了统一全国的道路。首先,他在充分审察周围敌情以及进行敌我力量的对比后,制定了一个巩固东西两线、出击东南的的战略决策。在西面和东南,徐寿辉和张士诚力量都很强大,朱元璋暂时还不是他们的对手,不能主动去攻击他们,却必须防备他们的进攻。为此,他先派兵攻占东面的重镇镇江,以确保应天的安全,然后遣使与张士诚通好,张士诚未作响应,反而派兵进攻镇江。于是朱元璋出兵还击,败之于龙潭,朱元璋又乘胜进攻常德,攻下长兴、常州、泰光、江阴等地,至此,朱元璋从江阴沿太湖南至长兴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线,挡住了张士诚西犯的门路。在西线,朱元璋对徐寿辉采取以守为攻的战略。南面和东南面,只有一些孤立的元军据点和地主武装,力量比较薄弱,朱元璋便集中主要兵力在这条战线上主动出击。从至正十七年 (1357年)他亲率大军攻占宁国开始到至正十九年 (1359年)克复处州止,东南一带的元军据点被逐一消灭,皖南和浙东地区尽归朱元璋所有。至此,他的江南根据地大大发展和巩固起来。在北面,元军主力正忙于对小明王作战,暂时无暇南顾,朱元璋只配以少数兵力维持地方治安。

江南根据地发展起来以后,朱元璋及时调整作战布署,改取固守东南、向东北和西线出击的战略方针。但是,如果以他当时的力量要同时迎击东西两线的敌人,必败无疑。因此,他决定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全力以赴,先打败一大敌人,再腾出手来对付另一大敌人。当时面对先打哪个的问题在他的军营中出现了分歧,朱元璋在比较分析了两大敌人的具体情况后,决定采纳刘基的主张,把主力先放到西线,待击败陈友谅,再回师东线,进攻张士诚。从至正二十年 (1360年)朱元璋龙湾设伏大败陈友谅,到至正二十四年 (1364年)灭陈氏政权,张士诚始终未敢轻动。陈友谅一灭,朱元璋就挥师东向,只用三年多的时间,便在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把张士诚彻底消灭了。灭掉张士诚后,朱元璋的疆土己据有今湖北、湖南、河南东南部及江西、安徽、浙江等地,此时朱元璋兵力雄厚,后方稳定,遂决定与元朝进行最后的战略决战。

元朝灭亡后,明玉珍建立的夏政权还继续存在了近四年之久。复杂的历史现实往往给这些偏安的政权以苟延残喘之机。朱元璋建国后所面临的一系列具体问题,使他不得不暂时放弃平定西南地区,而首先考虑自己统治的巩固问题。经过几年的休养生息后,明王朝在生产上得到了一定的恢复,社会秩序也基本安定了,于是朱元璋开始武装解决西南地区,实现全国统一的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洪武四年 (1371年)正月,朱元璋正式决定伐蜀,八月,彻底消灭夏政权。由此可知,渝东南土司归附明王朝较晚是与朱元璋的作战方针密切相关的。

(二)明玉珍政权的施政政策滞缓了渝东南土司对明王朝的归附

从至正十七年 (1357年)明玉珍入川到至正十八年 (1358年),渝东南土司相继归附明玉珍,鉴于该地区位于其政权的腹心地带,于是明玉珍通过升职等方式来拉笼该地区的土司司主,这一措施强化了他在该地区的统治,促进了该地区政治、经济的发展,使得这一地区土司都拥护明玉珍政权在该地区的统治。

1.明玉珍政权对渝东南土司的笼络。渝东南土家族土司统治的地区位于明玉珍政权的腹心地带,因而在这些地区土司归附后,明玉珍对这一地区的各土司尤为重视。为稳固这一腹心地区的统治,明玉珍对各土司实施升职并予以重用的笼络政策。酉阳《冉氏家谱》:“酉阳逼处肘腑……受伪夏诰敕最多”[12]。元末酉阳土司冉如彪之 “以边功称最”而袭其父酉阳宣慰司职,明玉珍据蜀,改称其酉阳沿边溪洞军民宣慰司,仍然保留了其宣慰司的土司最高职衔,而将酉阳改名酉阳沿边溪洞,笼络之意非常明显。《冉氏家谱》中《世家传》又云:“大明洪武即位四年,命信国公汤和及傅友德、康茂才取酉阳。”[13]当时冉如彪领兵把守夔关,康茂才恃勇轻进踵关,最后死于冉氏兵卒之手。可见,酉阳土司直到夏政权末期还倍受重用,出兵为明氏打头阵,抵御明军的进攻,击毙明将康茂才。渝东南土家族的其他土司也同样得到了这样的优待与重用。《明史·地理志》载:“元佛乡洞长官司,明玉珍改邑梅沿边溪洞军民府。”[14]《新元史·明玉珍传》中也记载:“立平茶永化军民府。”[15]可见,邑梅、平茶土司在明玉珍时也得到了升职。《明史·地理志》载:“石柱军民宣抚司,明玉珍改安抚司”。可见,石柱土司亦如此,这在《明史·地理志》、《读史方舆纪要》以及《天下郡国利病书》中都有记载。

2.明玉珍政权对渝东南土司地区实施轻徭薄赋的经济政策。明玉珍入川建国后,在政治上进行笼络的同时,在经济上则实施轻徭薄赋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使该地区的经济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该地区的社会秩序的稳定,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

渝东南土司地区因为元末的连续战乱,民不聊生,土地荒芜,经济凋敝。为了尽快恢复生产,稳定其统治,明玉珍采取休养生息的经济政策。首先,实施薄赋税、免徭役的政策。据《明氏实录》:“始定赋税,十取其一,夫家无力役之征。”[16]《明太祖实录》中也载:“是岁夏,始定赋税,十取其一。”[17]明玉珍只收10%的赋税,并且免除其他的劳役与徭役,说明了明玉珍注意休养生息。在元代,北方农民抽丁税和地税,江南农民则交夏税和秋税。元世祖至元十七年 (1280年)规定,丁税每丁纳谷3石,地税每亩纳谷3升,每石附加 “鼠耗”3升、“分例”4升,这些都是正税,另有 “丝料”、“包银”、“俸钞”等捐税,此外,农民还要承担筑城、开河、开矿、运输等劳役[18]。可见,明玉珍的经济政策与元朝数目繁多的赋税劳役相比,大大地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使得该地区的人民生活较为安定,所以赢得了人民的拥戴。其次,铸造新币。面对元末钞法滥溢,市场通货膨胀的局面,明玉珍特造了新币,一种名为天统通宝,还有一种名为天统元宝,这两种新币均为小平钱。除此之外,他还发行一种 “益州同行钞”。铸造新币政策的实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不仅稳定了这一地区的物价,也抑制了该地区在元王朝统治时期的通货膨胀。对其政策,明初学者方孝孺评价说:“夏主方有意于据蜀,各郡臣民遭青巾之虐,百无一二,夏主幸致躬行俭约,兴文教,辟异端,薄税敛,一方咸赖小康焉。……历年虽不永,民至今感焉,不能文词间尽其贤也。”[19]《洪武实录》评为:“玉珍为人颇尚节俭,好文学,蜀人经李喜喜残暴之余,赖以粗安。”[20]可见,明玉珍对渝东南地区实施的经济政策,得到了当时人民的拥护与支持。

3.明玉珍政权在渝东南地区推行发展文教事业的政策。明玉珍推行的发展文教事业的政策,使得渝东南地区的文教事业得到了发展,同时,还提高了人民的素质。明玉珍很重视文化教育事业,首先,设置专门的学习场所。在中央设翰林院等,“内设国子监,教公卿子弟。外设提举司、教授所,教养郡县生徒。”[21]其次,重视人才的选拔。明玉珍为扩大大夏国的政权基础,仍实行科举制,设进士科,在四川八道举行乡试,精心选拔人才。“立进士科,八道乡试,充贡有司。次年 (1363年)会试,宗伯廷试,分立及第、出身。……秋,廷试进士,赐董璧等八人及第,余出身有差。”[22]再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他与刘桢的交游便很有代表性,其事可与刘备 “三顾茅庐”相类。玉珍兵驻泸州,宣使刘泽民曰:“此间元进士刘桢字维国者,有文章,能政事,历仕大名路经历,因青巾李喜喜大肆杀戮,隐居方山,曷往见焉?”珍曰:“可与俱来。”泽民曰:“此人可就见,不能招也。”翼日,珍往见之,与语,喜曰:“吾得一孔明也!”邀至舟中,与论国事,拜为理问[23]。后来明玉珍又提拔刘桢为王国参谋,早晚讲习书史,裁决政事,刘桢对大夏政权的立国及军政要务建树颇多,被委以宗伯要职。可见,明玉珍对人才的尊重,使得他得到了一些贤人的帮助,也使社会风气得到了改变。对其在文教方面的政策,清代谷应泰评价说:“玉珍颇节俭,好文学,蜀人安之。”[24]民国柯劭忞也评价说:“玉珍躬履节俭,好贤礼士,蜀人称之。”[25]可见,明玉珍在文教方面实行的政策不仅改变了社会风气,使当时的渝东南地区的文化不仅得到了发展,等得到了时人的好评,赢得了该地区人民的拥护。

总之,明玉珍的施行政方针推动了渝东南土司地区的发展,也为其赢得了人民的拥护,正是人民对他的拥护稳定了他在这一地区的统治,取得了 “蜀人悉便安之”[26]的效果。可见,明玉珍在渝东南的系列政策导致了该地区土司较晚归附明王朝。

三 结 语

酉阳、邑梅、石柱等渝东南土司从明玉珍至正十七年 (1357年)以来就一直在其控制之下,直到洪武四年 (1371年)大夏政权灭亡后才相继归附明王朝,其归顺时间相对于其他地区来说相对滞后,究其原因与朱元璋的作战方针和明玉珍的施政方针紧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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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明太祖实录[Z].台北: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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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清]谷应泰.太祖平夏[A].明史纪事本末(卷 11)[M].

[25][民国]柯劭忞.明玉珍传[A].新元史(卷 226)[M].

[26][明]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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