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法治财政

2012-08-15 00:43
财政监督 2012年14期
关键词:财政管理示范点依法行政

■本刊记者 尹 情

走向法治财政

■本刊记者 尹 情

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近年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针,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做出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精神,全面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财政部制定出台了《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和《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见》,为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供了指导性文件。

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意义

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财政管理的核心和灵魂,是财政工作的生命线。目前,在推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过程中还存在着法律制度不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加快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显得十分迫切而重要。

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财政管理贯穿于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编制和执行预算以及财政法制建设等财政工作的全过程。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将各项财政工作做实做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重在规范行政程序管理,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财政执法行为。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规范财政运行机制,确保财政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机制,从而深入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发展。

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内在要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是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构建公共财政、促进财政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推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统一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建立起适应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的财政法律制度体系。通过完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落实 “两基”建设的重要举措。基层财政部门处在财政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基层财政部门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整体水平和法治财政建设的整体进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要求大力提高基层财政部门的依法理财能力,完善市县财政系统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基层行政执法,有利于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基层财政工作。

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手段。反腐倡廉建设关系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攸关财政干部队伍的安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提高财政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能促使其秉公办事、公正执法,从而有效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财政部门严格依法行政,通过规范行政程序,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推进财政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能从根本上规范权力运行,达到防治腐败的目的。

以点带面 全面推进 “两依”建设

在全国部分地方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工作部署暨现场交流会上,财政部条法司司长耿虹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进行了部署,提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方法、具体方案及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通过组织开展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多级联动,推动各地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均衡较快发展,实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理论和实践的重大突破,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要采取“以点带面、双向推动、先行先试”的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以点带面”,即要充分吸取示范点的有益经验,发挥带动效应,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化为全国模式。“双向推动”,既要加强财政部对各地财政部门的指导,开创特色模式,总结归纳经验后逐步“由上而下”推广;同时也要积极吸纳各地的有效做法,“由下而上”地促进财政部完善财政法治建设体系。“先行先试”,在推进过程中,不同级别和地区应依据各自实际情况,开拓创新,采取“边行边试,边行边理,边行边推”的方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逐步推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具体方案由各示范点地区、各厅局结合各地实际总结制定方案。

首先,推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要注重将法治建设与财政管理、财政体制改革紧密结合起来。财政“两依”建设要为财政管理、财政体制改革以及重大财税政策提供有力的制度指引和保障,促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如,河南省焦作市财政局建立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三个副县机构,完善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四权分离”的分权制衡机制,对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财政法治建设要在工作内容上有所突破,注重抓住财政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制度建设上,要抓住财政管理的各个主要环节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把法治工作紧密地融入到财政预算管理各个主要环节中。通过制定统一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资金管理办法,包括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把整个财政管理制度贯彻到预算管理的各个主要环节。

第三,要发挥财政法治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中的组织引领作用。当前,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专职机构,更要认真思考如何推进落实“两依”建设。部分地区已经研究制定了对内部各处室、各市县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考核制度。通过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系统“两依”建设,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在开展财政“两依”建设过程中,要将考核作为推进各省、市、县加强财政工作,提升“两依”建设的切入点,予以高度关注。

第四,要特别关注基层财政法治建设。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两基”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基层财政的法治管理、制度管理、预算监督等任务越来越重。推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加强基层财政法治建设,不仅要加强基层财政制度建设,更要强化对基层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控。省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法治财政建设,从财政法治的角度,共同研究落实加强“两基”建设。

第五,要加强财政法治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人是法治财政建设的主导和重要推动力。如何加强机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财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是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财政法治队伍建设,在干部任用和方法上给予更多关注,为财政法治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同时,财政法治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热情,进一步提升自身素质,推动法治财政建设取得新进展。

编者按:5月22—23日,全国部分地方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工作部署暨现场交流会在湖北鄂州召开。财政部条法司司长耿虹、副司长祝向文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江苏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山东省潍坊市财政局、河南省焦作市财政局等9个全国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介绍了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的有关情况,交流了各示范点单位的经验做法,标志着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示范点建设工作正式启动,也标志着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步入新阶段。为深入推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水平,本期特推出“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专题,以期为法治财政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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