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
由于高校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现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用的固定资产一般不计提折旧,也不需进行成本核算,这就使得许多高校往往不重视资产管理,大多数事业单位只注重资产购置前向上级申报购置预算环节,申请财政拨款。而在资产取得后的管理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这严重影响了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高校管理者大多数是教育工作者,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往往只重视对学生教育的管理,缺乏资产管理经验,缺乏成本效益观念,忽视资产的使用效益。固定资产在购买后,便被二级单位领用,高校对领用后的资产缺乏监管,往往会形成谁使用谁管理的非统一管理局面。到目前为止,还有部分高校没有设置统一的资产管理部门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分散在二级单位的固定资产得不到统一管理养护,使资产由于不当使用等造成资产减值。同时又因为没有统一管理调配,致资产的使用效率低下。
没有健全的制度保证,固定资产管理就是一纸空文。目前许多高校没有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财务部门的职责和管理岗位责任制不健全,更没有专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由于没有制度的制约,各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缺乏有效沟通和协调。购置资产时会出现财务部部门已入账而资产部门未入账的情况,处置和调配转移资产时,资产部门入账而财务部门未入账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由于高校固定资产数量大,种类多,保管和使用又多在二级部门,许多单位长期不盘点、不核对,导致账面价值和实际数相差很多。一些合并后成立的院校,只在账面上做资产合并,没有进行彻底清理。很多高校共有住房应按政策私有化,但因交接等原因没有及时冲账。有的高校盲目追求扩张,或为达到国家对高校评估的指标要求,脱离实际需要,不顾大局,互相攀比,找各种理由增加投入,他们购置的设备不适合学校的教育发展现状,无法应用于教学,又不适合做经营性资产使用,最后是闲置不用,造成资金的严重浪费。
高校管理者认为,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学校的固定资产都是为教育科研服务的,辅助性的三产占的比重不大,不必对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进行划分管理,这就造成非经营性资产与经营性固定资产之间没有清晰的界限。但是近年来,随着国家教育发展纲要的发布和高校教育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高校比过去拥有更多的自主管理和经营等权利。许多高校都利用所掌握的国有固定资产进行经营性的创收,用于补贴教育投入的不断增加。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利用教学闲置资产进行经营创收越来越多。但是由于没有对该部分资产按经营性资产进行管理监管,使该部分资产的损耗减值得不到任何应有的资金积累,造成设备更新改造的资金缺乏,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一些高校在资产采购中不履行 《政府采购法》,资产采购前不搞采购预算和市场调研,采购中私下交易,人情交易,以高出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购入资产;在使用中将国有固定资产低价出租出借,不公开、不透明、不招标,从中捞取小集团利益;在固定资产处置中不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随意出售核销国有固定资产,将处置收入转入“小金库”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情况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同时产生腐败违法违纪现象。
各单位应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具有本单位特点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在日常管理中,应制定具体和细化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资产购置、验收、保管、领发、检查和处置等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的帐卡管理建设,使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强化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资产管理与核算中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核算部门的经济责任,以及各部部门负责人及具体管理人员的经济责任。多管齐下保障单位固定资产的产安全、合理、有效使用。若将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固定资产,高校应严格审核批准制度,在资产作为经营性资产使用前,要请有关权威部门进行国有资产的评估,重新核定资产价值,并按资产评估结果重新登记固定资产价值,将其作为经营性资产的原值,并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选择适当的折旧方法对经营性固定资产按期计提折旧,同时应留存一定的比例经营利润资金作为设备维护、改造资金,以实现国有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高校应严格执行国有固定资产采购管理有关制度规定,对于符合政府采购标准的资产,应实行公开竞价招标采购。各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的情况,建立本单位的招标采购制度,同时要保证招标采购合理、公开、公正,防止暗箱操作。在采购前,应确定拟采购资产的功能、数量、价格,并进行市场调研工作,掌握采购产品的相关信息,如供货商、货源、价格、质量、型号、品牌的情况,尤其应针对价格和质量对比不同的供应商,在招标采购中选择价格合理、质量较好、性价比高的供货商。另外,对于金额较大的资产购置或工程项目,应由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领导层、管理层组成工作小组共同负责,对招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高校可从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控制、固定资产购建验收控制、固定资产的使用控制、固定资产的帐卡记录控制、固定资产处置控制等方面,结合国家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适合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强化各环节的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责任制,配备有责任心的合格的资产管理人员,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要严格授权审批,在不相容岗位配备不同的负责人,防止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中的腐败问题产生。同时,要在各个环节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运用会计账目审核、稽核等手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审计。各单位应将固定资产管理作为经济和财务检查的重点内容,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尽早解决问题。建立健全惩罚机制,对给国有固定资产带来严重损失的责任人,一经查实,要严厉惩处,绝不姑息。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保障资产的安全。上述内控措施并用,可有效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合理、合法使用,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各高校应在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核算部门同时建立固定资产的核算台账,两部门应及时进行沟通,定期联合(至少一年一次)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资产管理处置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批准,并对固定资产报废、毁损、处置把关。资产管理部门应特别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盘亏、盘盈及毁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要对每次盘点后的资产结构、管理状况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供管理层进行采购预算决策使用。防止资产等闲置浪费,做到物尽其用。另外,资产管理部门每月都应与财务核算部门进行资产明细账等核对,以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素质,改变固定资产管理理念,首先要改变管理者对固定资产管理的态度。领导应以身作则,带动相关人员改变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学习固定资产的国家有关制度。同时,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核算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使其熟练掌握会计业务处理程序和核算方法,学会科学有效进行资产的核算管理,以保障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工作的规范化操作,提高财务人员工作的整体质量。
任何管理都应辅以先进的现代化管理手段,以提高管理的效率和准确率。互联网信息技术为高校的固定资产管理提供了可能。特别是对于规模较大、校区分散的高校尤为有效。这样的学校其固定资产往往分散于不同的校区和下级单位,这给资产的核查带来很多不便,但网络化管理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一难题。网络化管理可以实现固定资产的多级管理。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是最高一级的资产管理者,负责根据下级单位建立的固定资产网络台账,建立全校的资产登记信息,并能够查看、修改、统计全校固定资产的配置与使用信息。同时,各二级院系也应建立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人,对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养护,并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各二级部门应建立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网络台账,并享有局部权限。各级之间通过互联网保持信息沟通,实现校区固定资产共享与合理配置。学校资产管理部门还可通过网络与财务核算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实现网上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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