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雪群
(武钢党校 党史党建部,湖北武汉 430081)
《中庸》是儒家传统文化中一部极为重要的经典,在中国思想史上是创造心灵和灵感的源泉。《中庸》本是《小戴礼记》中的一篇,后经提倡逐渐受到人们的关注并从《小戴礼记》中独立出来。北宋程颢、程颐极力尊崇《中庸》,到南宋朱熹时,正式把《中庸》和《论语》、《孟子》、《大学》并称为四书。朱熹发现《中庸》的内容更不易被人理解,于是提出领会其义理的顺序是:“先读《大学》,以定其规模;次读《论语》,以定其根本;次读《孟子》,以观其发越;次读《中庸》,以求古人之微妙出。”纵观《中庸》全文,发现“诚”的思想贯穿始终,对“诚”进行了深入系统的阐释。“诚”是《中庸》的精髓,是儒家思想中一个重要内容,是人的道德良知和道德境界。
“诚”字最早见于《尚书·太甲》:“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在这里“诚”表达的是虔诚的意思,即对鬼神言行一致、笃信不二、深信不疑。把“诚”解释为对鬼神的虔诚心理,在很大程度上是渊源于原始宗教崇拜,并且这种虔诚心理,主要是在古时祭祀活动中深刻的表现出来。在《周易》中,“诚”解释为“信”,多作“孚”,《周易·杂卦传》说:“中孚,信也。”所以“孚”就是诚信的意思,一个人只要有这种“孚”,就有“信”,就“勿问,元吉”(《周易·益卦九五》),不用问都大为吉利。而且,“有孚维心,享,行有尚”(《周易·坎卦》),即作到内心有“诚”,就能得到与神通,凡事顺利,行事都能取得很高成就。“孚”,在《周易》中,以“诚信”的意思为最多,也最重要。最初它强调的是,祭祀者在祭祖、祭神时,对于祖先、神的“诚信”不欺、虔敬、敬畏之心。到后来则发展为专指人的一种内心状态,后来经过《中庸》发展赋予了伦理与哲学的双重意蕴。在《中庸》之前的文献中,出现“诚”字很少,经史著作中见到几处,一是在《左传·文公十八年》中提到:“齐圣广渊,明允笃诚。”二是在《国语·晋语三》中提到:“贞为不听,信为不诚。”三是在《大雅·崧高》中提到:“申伯还南,谢于诚归。”四是在《论语·颜渊》中提到 :“诚不以富 ,亦祗以异 。”“诚”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几乎所有经典都对其有所论述,《中庸》也不例外。《中庸》共计三十三章,“诚”共出现了二十五次,第一次出现是十六章的“诚之不可如此夫”,其余多集中在二十章到二十六章,以及三十二章,因此,可以说,《中庸》二十章以后的内容都是以“诚”为主题展开的。
在《中庸》之前,孔孟对“诚”已经进行了深入的阐述。《论语·为政》篇中“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就是对“诚”意蕴的阐发,孔子认为,人无信不立。孔子之后,孟子对“诚”作了更进一步的阐述,他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离娄上》)孟子明确指出诚是真实不欺的意思,诚是天道本质,天道是至诚不息,真实无妄的存在。因此人要想进入天的境界,首先必须进入诚的意境,一旦达到了诚的境界,即真正做到了真实无妄、诚信不欺,这也就是进入了天的境界。所谓“思诚”就是要时时刻刻以诚为念,以“诚”作为自己思想和行动的参照物,这就是人道。孟子将“思诚”过程作为道德个体反省的过程。孟子还说“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孟子认为道德修养是一种无须外求的自我内省的活动,通过“反身而诚”然后“扩而充之”,就可达到至诚的境界,使“人道之诚”自然合于“天道之诚”。由此可见,诚不在外,而是在人的心里,只要通过“尽心”、“知性”就可以达到“知天”的境界。而荀子则从外在自然与社会政治的关系上讲诚,“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至诚则无他事矣,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心行义则理,理则明,明则能变矣。夫此顺命以慎其独者也……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荀子·不苟篇》)这里诚已经具有了化万物、参天地的思想。
《说文解字》解释:“诚,信也。从言,成声。”“诚”为形声字,以“言”为形旁,表其意;以“成”为声旁,表其音。《中庸》在第二十章,提出“诚”的概念,并在以后的几章中针对什么是“诚”进行了详细集中的论述。第二十章中说:“在下位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获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获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顺乎亲,不信乎朋友矣;顺乎亲有道;反诸身不诚,不顺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意思说,处在下位的臣子要是得不到君上的赏识,就不可能得到为官治民的机会,得到上级的信任是有方法的,得不到朋友的信任就得不到上级的信任;得到朋友的信任是有方法的,不孝顺父母就得不到朋友的信任,孝顺父母是有方法的,自己心不诚就不能孝顺父母;心诚是有方法的,如果善恶不分,怎能心诚呢?“诚”在这里所体现的是得到他人信任的本质性基础,“诚”的关键不在别人,在乎自身,人首先要对自身“诚”,“诚己之身”然后才能诚人,以至最后达到人信,人诚。由此可知,提出这一概念所遵循的逻辑是“诚身——顺乎亲——信乎朋友——获乎上——民可得而治”。《中庸》紧接着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有“天之道”的“诚”,也有个人品格的“诚”,“天之道”与“人之道”都在于“诚”。诚是一种精神状态,也是一种能动的力量,它始终在转化事物和完成事物,使天和人在过程中一致。进一步《中庸》又说:“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诚”与“道”都是自成、自道、内生的,都有其内在的动力资源。“诚”是万物的本源,没有“诚”便没有万物的生产。
在中国经济社会取得飞速发展的今天,从三鹿“毒奶粉”事件、“瘦肉精”事件、“染色馒头”事件,到唐骏学历“造假门”;体育界的假球、“黑哨”到文艺界的假唱、假演;卫生界的假药品、假疫苗到官场上的假数字、假政绩;从“郭美美”事件到“小月月”事件等,强烈地预示着我们已濒临诚信严重缺失的社会信用危机中,道德滑坡不得不令人深思和忧虑。当务之急要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提升自身内在的道德良知,自觉弘扬“诚”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正如《中庸》说“诚之者”,就是诚于自己,诚于自己的本性。“择善而固执之者也”,这个时候就要求我们选择“善”行,然后“固执之”,这是努力“至诚”的过程。《中庸》如此强调人的道德倾向性,就如卢梭说的:“所有道德的最基本的原理在于,人是一种性本善良、热爱正义和秩序的存有;在人的心中,没有任何邪恶;人性的最初动向始终是正确的。”“诚”是人的德性最本真的体现。正如《中庸》说:“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天所赋予的人性之真理和实在,只有当人是真诚的、真实的和实在的时候,才能体现人性最深刻的意义。因此,“诚”所实现的不仅代表个人作为人具有的性质,而且也代表着人性本身。
《中庸》说:“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惟天下至诚为能化。”这是人达到“诚”的过程。“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不仅是一种存在状态,而且是一种生产过程,是指人们在生活中实现诚的必然道路。诚不仅象征着一个人在终极意义上的必然,而且也象征一个人最终能够成为什么样的具体方式,在《中庸》中,不仅一般事物认为是“诚”的体现。如果没有诚,也就没有什么东西能够生成,因此,“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
《中庸》还说:“自明诚,谓之教”,“自明诚”的过程,就是努力“至诚”的自觉性。“诚”是人的本然善性,“明”是人的理性自觉。所以有“自明诚”和“自诚明”。“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自诚明”是“率性之为道”的过程。是人的先天具有的道德良知,启发本然的道德良知,成为自觉的道德良知。“自明诚”是“修道之为教”的过程,是人从学习、修养入手,慢慢开启、发展、提升自身内在的道德良知。“自诚明”能够做到道德良知的本然状态与明觉状态的统一,使道德良知真正成为人的不言而喻的天性,一言一行都是善。“自明诚”是在道德理性的指导下勤勉向善,即“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明”是对“善”的执着追求。接着《中庸》阐述了实现“诚”的方法:“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有弗学,学之弗能,弗措也,有弗问,问之弗知,弗措也,有弗思,思之弗得,弗措也,有弗辨,辨之弗明,弗措也,有弗行,行之弗笃,弗措也;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虽愚必明,虽柔必强。”这一论述尤其突出揭示了“诚”所蕴含的践行的意义。博学、审问、慎思、明辨,其旨皆在笃行,在知行合一。一个平常人在圣人的启发教导下,如果做到了以上的功夫,那么就能达到对“诚”的体认,就能积中发外,形于四体;形于四体,就能容止显著;容止显著,就能光辉四照,灿烂光明;灿烂光明,就可以将其付诸行动;有了行动,就可以改变自身而最终成圣。人的道德良知不应该到人身以外去寻求,而只能“反求诸己”、“克己复礼”、“三省吾身”。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现实中我们应该从点滴做起,守住自己的道德良知与底线,并通过自身的修养达到一种道德境界,这个社会的信任危机的冰冻就能够溶解,就能春回大地,温暖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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