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双叶
(华东师范大学 社会科学部,上海 200241)
社会结构转型与生态文明建设
——基于中国特殊经验的研究
包双叶
(华东师范大学 社会科学部,上海 200241)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以来,以节能减排、治理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建设得以加速推进,对缓解生态危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但不可否认,生态问题仍然层出不穷,在一些领域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生态文明建设面临严峻挑战,远未达到理想状态。这其中的一个至关重要却往往被忽视的原因在于,没有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我国最大的国情,即转型社会的背景下来考虑,因此也就未能有效应对社会转型过程中我国特有的生态问题。为此,深入研究和认识转型社会中生态文明建设的特殊规律,推进适应社会转型趋势的生态文明建设,是持续健康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出路。
社会结构转型;生态文明建设;中国经验
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人类为实现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所做出的全部努力和所取得的全部成果,都表征着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进步状态。人类既不能为了经济发展而不顾生态环境,也不能为了片面保护生态环境而停止经济社会发展。因此,生态文明建设所追求的最终目标,是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是经济与环境的双赢结局。当前中国,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还是生态文明建设状况,都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为此,我国一方面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另一方面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成为社会结构转型的重要内容,而社会结构转型的特殊背景,又使得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迥异于“稳态社会”的特质。
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结构急剧转型的历史进程当中。众所周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启动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工业化和城市化为主要标志的现代化进程,国民经济实现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2010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 397 983亿元人民币,超过日本,攀升世界第二。工业发展已走过了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轻工业发展阶段,进入了以资源密集型为主的重工业发展阶段,并开始迈进以资本技术密集型为主的电子工业发展阶段。城镇化也实现了同步发展,截至2009年末,中国城镇化率已达到了46.6%,比1978年的17.9%增长了28.7个百分点。
但不可否认,我国仍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与发达国家80%以上的城镇化率相比,我国城镇化水平还相差较远。不仅如此,我国工业发展的知识化和绿色化层次并不高,在很大程度上走的仍然是以资源环境为代价的传统模式。因此,虽然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但还不够协调,对资源、环境和生态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对此,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报告称,中国的经济在向发达国家靠拢,环境水平却与最贫穷的国家近似。美国耶鲁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中心和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地球科学信息网络中心,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环境绩效进行了研究评价,2006年中国的环境绩效指数(EPI)得分为 65.2分,在参与评价的133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94位,属于四级水平(共五级)。2008年,中国的EPI分数为65.1分,在参与评价的149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105位。
面向现代化的社会结构转型尚未全面成功,而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却已爆发,这就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最大考验。因此,我国需要同时完成现代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两项重大任务,既要“补上工业文明的课”,又要“走好生态文明的路”。这是我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背景,也是我国与那些工业化国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完全不同的历史境遇。因此,与社会结构转型的“共时性”,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特质。
当前,伴随社会结构转型,我国面临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带来的严峻挑战,生态环境危机十分深重,环境“拐点”远未出现[1]19,生态文明建设仍然迫在眉睫。
首先,就资源、能源短缺来看,在社会转型期,我国面临着土地资源短缺、水资源短缺、石油煤炭等能源短缺。就土地资源来看,我国人均耕地只有1.37亩,排在世界第67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虽然实行了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但2001―2010年,人均耕地面积仍下降了6.4%[2]49。就水资源来看,我国原本是水资源短缺国家,是世界13个贫水国家之一,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由于过渡开发和污染破坏等,我国水资源总量持续减少。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信息统计,我国 2009年的水资源总量是 27 700.8亿立方米,到2010年下降为24 180.2亿立方米,人均资源总量也从2000年的2 193.9立方米减到2009年的1 816.2立方米。有专家预测,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将更加严重,到2030年,我国人均淡水资源总量将降至1 760立方米。就石油煤炭等能源来看,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能源消耗量逐年增加,石油等能源缺口越来越大,能源紧缺状况越来越严重。而且能源利用效率偏低,能源加工、转换、传输和终端利用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按照标准煤折算,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万元GDP消耗为5.7吨,2005年降低到1.2吨,下降幅度为78%。但是我国单位GDP能源消耗强度高出OECD国家平均水平的20%”[3]55。我国是名副其实的“高碳经济”,经济、社会、资源协调发展的资源环境瓶颈要比其他国家严重得多。
其次,就环境污染来看,在社会转型期,我国面临水资源污染、空气污染、生活污染等环境污染危机。当前,我国水资源污染非常严重,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湖泊富营养化问题突出,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2010年,我国地表水Ⅰ到Ⅲ类水的比例为47.7%,V类或劣V类水占23%,且人口密集地区作为饮用水源的水体环境质量没有得到显著改善。部分城市空气污染仍然较重,重点城市未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比例较高,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天数没有很大的提高。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活污染加剧,工矿污染凸显,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农村环境呈现出“小污易成大污,小污已成大害”的局面。
再次,就生态恶化情况来看,在社会转型期,我国面临着荒漠化和物种灭绝等生态恶化危机。中国是一个“缺林少绿”的国家,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高达263.6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4%,现仍以每年66.7万公顷的速度扩展,森林覆盖率未达到世界平均水平。本来,我国是物种比较丰富的国家,物种约占世界总数的10%。由于不合理开发、外来物种入侵、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原因,各种生物及其生态系统遭到了极大冲击,我国生物物种锐减。据环境保护部门估计,我国已经有4000~5000种高等植物处于濒危或接近濒危状态,占我国高等植物总数的15%~20%,高于世界平均水平。经过确认的我国珍稀濒危重点保护动物达258种,濒危植物约354中。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和国际贸易公约》所列的640种世界濒危物种中,我国有156个物种,约占其总数的25%[2]51―52。
总之,无论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还是从自然环境条件来看,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着诸多挑战。
生态文明是指人类文明地对待自然生态,并追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而创造的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全部成果。凡是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荣这一目标的人类活动,都可以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范畴。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沿着物质、行为、精神、制度四个维度积极推进。
首先,就“精神”维度来看,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积极推动了生态意识文明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意识文明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主要包括生态科学知识、生态忧患意识、生态道德意识、生态审美意识等内容,它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价值指导。我国生态意识培育和发展的途径主要是指环境宣传教育。在环境教育方面,我国早在1980年5月制定的《环境教育发展规划(草案)》就已把环境教育纳入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经过30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了由环境专业教育、在岗培训教育、学校普及教育、全民环境意识教育等多层次的教育体系。国家在大、中、小学各个阶段,结合学生的知识水平、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进行生态文明教育,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领域培养了环境科学技术人才,同时也提高了全民生态科学知识和生态意识水平。在社会宣传教育、舆论引导方面,我国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感召力,努力创新手段、改进方法,开辟传播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传播平台,开展环境宣传工作,引起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文明观念深入人心。
其次,就“物质”维度来看,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积极推动了生态物质文明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期间,我国多数地区生态环境变化态势稳中有好——环境质量基本保持平稳状态,生态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某些区域的少数指标开始转好。这与20世纪90年代以来呈现的“局部好转、整体恶化”情况相比,有质的变化,也比一些发达国家在这个发展阶段环境质量的变化更好——在工业化、城市化中期就已经基本终止了环境恶化的趋势。从地表水环境质量来看,尽管全国地表水污染依然严重,但大江大河水环境质量总体呈稳定状态,且淮河流域总体水质由重度污染变为中度污染,水质有所好转。就污染物减排来看,“十一五”期间,在经济增速和能源消费总量均超过规划预期的同时,我国SO2减排目标提前一年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提前半年实现,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就荒漠化土地治理来看,2005―2009年,我国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大为减少,分别减少1.25万平方公里和8587平方公里,土地荒漠化和沙化得到初步遏制。环境质量的改善离不开环境保护投入的增加,“十一五”期间,中央政府对环保方面的支持力度显著增加,环境保护投入是“十五”期间的4.71倍,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最后,就“行为”维度来看,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积极推动了生态行为文明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改进产业经营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方面。我国把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作为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矛盾的基本途径。与传统的高投入、高产出、高消费的“三高”生产生活方式相反,循环经济的特征是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率、高循环,物质资源能够在生产中充分利用,自然环境受到最小的影响。从1999年海南省率先提出建设生态省以来,我国扩大在全国的试点、示范建设范围,建设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国家生态市(区)、国家生态示范区,推进循环经济,积极支持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能力建设,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产品再制造、工业废物回收利用、余热余压发电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发展循环农业。在低碳经济领域,我国实行节能优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设立碳基金,激励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确立了国家低碳交易机制。
最后,就“制度”维度来看,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积极推动了生态制度文明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生态制度文明是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规范建设的成果,它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关系,反映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水平,也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4]。我国生态环境法制的成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国基本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规范体系,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到规章,构成了一个效率由高至低的、有机联系的、统一的法律规范体系。二是我国已加入或者签署了《生物多样性条约》、《臭氧层保护维也纳条约》及《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等57个主要的国际环境条约、公约或者协定。三是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制度、许可证制度、生态恢复补偿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清洁生产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代执行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生态环境补偿费制度以及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淘汰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我国生态制度建设虽取得了上述显著成果,但并不是说没有任何缺陷,实际上还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例如执法主体被人为割裂。生态环境是一个系统,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也需要一个权威部门实施统一的管理,但现实是林管林、水管水,各自为政,甚至有时会以邻为壑,这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而系统的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互为一体。生态系统、社会系统以及生态文明的整体性,决定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系统内部要素之间的协同发展,也需要与社会的其他要素之间实现协同发展。目前生态文明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恰恰与忽略或没有充分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有关。
首先,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要求各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具有系统性、整体性的特点。不同的生态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构成了具有内部动态平衡机制的有机整体。改变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必然会对其他要素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当自然系统的某一领域和某一要素遭到破坏时,同它有密切联系的其他部分乃至整个系统也要遭到破坏。而目前,各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无法超越“造福一方”和“守土有责”的狭隘视界,有机的生态系统被分割成几块管理,难以达到生态保护上的理想效果。因此,进一步强化生态合作治理、生态协同治理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原则。就如一位学者指出:“各地的生态文明建设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确立统筹协调的区域共同体意识,通过深入的体制和机制创新,建立多元联动的跨区域生态合作治理机制,采取多元联动的跨区域生态合作治理行动,才能推动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实效。”[5]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要求各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要协同发展。
其次,生态文明建设要与中国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特征相适应。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水平,社会转型还没有完成,处在现代化建设的中后期阶段,发展任务依然是经济与环境的双赢模式。这就决定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不能盲目地模仿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政策,必须探索出一条与自身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研究员、生态环境部主任张惠远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处于初级阶段,是一种“转变工业文明发展方式的过渡阶段”。生态文明建设初级阶段的重点应是“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减少发展对自然环境系统的损害,其最基本的要求是使经济系统和社会系统建立在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可再生能源使用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6]。
最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要与社会其他要素之间协调发展。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沿着物质、行为、精神、制度四个维度积极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尽如意的地方,原因主要在于忽视或未充分认识社会结构的系统性。生态建设是社会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与社会其他要素之间构成了不可分割的整体。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也离不开社会其他文明的发展和进步。就以生态意识教育得不到理想的效果为例,主要原因在于广大人民群众整体缺乏公民意识、维权意识,在这种情势下孤立地进行环境保护教育,结果只能适得其反。当前我国依然处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公民的权利意识开始觉醒,公民精神逐渐彰显,这些都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在现实中,由于传统观念和生活习惯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民的参与意识仍然比较薄弱,公民参与社会治理和环境建设的权利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社会结构转型中对公民意识教育的深化和提升,尤其是对公民权利意识的强化。同时,生态文明建设也需要民主和法制的保障。“中国已有40余部环境法律法规,但由于规定的权限不够,这些法律还不能够完全保护人民的环境权益”[7]25,不能保障公民实现其民主权利,“公民不能普遍有效地参与国家环境管理,不能有效地行使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督、检举和控告权利;不能在环境破坏损害其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时,取得保护和赔偿;最终也就不能获得国家所赋予的公民在享有较好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方面的权利”[8]110。
[1] 杨东平.中国环境的危机与转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 严耕.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报告:ECI2010[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3] 诸大建.生态文明与绿色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4] 党国英.制度、环境与人类文明——关于环境文明的观察与思考[N].新京报,2005-02-13.
[5] 方世南.区域生态合作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J].学习论坛,2009(4).
[6] 刘蔚.把握生态文明建设的阶段性特征[N].中国环境报,2010-11-03.
[7] 潘岳.环境保护与社会公平[J].绿叶,2004(6).
[8] 肖显静.生态政治——面对环境问题的国家选择[M].太原:山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K02
A
1006-5261(2012)01-0049-04
2011-09-30
包双叶(1979―),女,内蒙古通辽人,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 叶厚隽〕